1
社会科学方法论
1.7.1.2 二、理论的结构

二、理论的结构

理论是对特定现象的系统性解释,这种解释具有一定的结构。理论的基本构成要素是预设、概念和命题。

(一)预设

理论通常有一些关于事物特性的预设(assumption),这些预设限定了理论只在一定的范围内有效。所谓预设是一些没有明确说出来的有关理论生存的条件。如果具备这些条件,理论就会存在,如果缺少这些条件,理论就无法存在,甚至发生错误。预设是理论的根基,是不用证明就可以接受的东西。预设是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却不是理论本身。预设不能说有对错,因为无法观察或检验预设的对错。如果预设可以检验,那就不是预设了。预设要符合现实才能发挥作用,如果预设离现实太远,那么就没有太大的价值,就要重新设定预设。

预设往往是隐含的、没有说出来的东西。研究者可通过确认某个概念所依据的预设来深化对这个概念的理解。预设是必不可少的起始点,对研究问题具有直接影响和制约作用。这是因为预设规定了理论体系和研究活动的基本特征和逻辑起点,往往在逻辑上包含了理论的主题和研究方向。例如,结构功能主义是一个重要的社会学理论,该理论的预设是:①社会是由相互依存的个体组成的,每个个体都在发挥维持社会稳定的功能;②社会变化是相当微小和缓慢的;③冲突和突变是一种反常,必须加以消除。当人们违反其中任何一项预设时,结构功能主义理论就会失去效力,换言之,结构功能主义只有在预设所规定的有效条件范围内才能成立。应该看到,这样的理论预设不是为了检验,而是为了说明该理论所适用的范围。如果理论预设没有得到清楚地说明,就有可能被错误地检验和应用。

在社会研究中,往往会忽视理论的预设,结果造成了理论检验和应用上的混乱,把理论应用到不该应用的范围。可见,弄清理论背后所隐含的预设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外部环境有悖于一个或多个理论预设,那么这样的理论应用就是不适当的。违反理论预设未必会对理论的有效性产生异议,但是,弄清预设会促进适当的理论检验和运用。

(二)概念

概念是理论的砖块。概念是用符号或文字表达出来的想法或名称。自然科学的概念常用符号来表达,而社会科学概念常用文字来表达。概念通常由定义和符号(字词)构成。只有在概念得到界定以后,才会有意义。人们也正是根据概念的定义来理解概念所表征的东西。概念既可以用来表示有形的物体或现象,比如房屋、桌子和书籍等,也可以用来表示无形的事物或现象,比如爱、幸福、社会经济地位等。

概念有多种来源。首先,概念来源于经验。一方面,人们通过对周围事物的观察创造了概念,比如孩子从父母那里学会“高度”概念。父母通常不会像字典一样给出“高度”定义,而是通过反复的举例、观察和纠错让孩子知道什么是“高度”。另一方面,人们通过经验中得来的简单概念来创造更抽象的概念。比如,从日常经验中的“顶端”或“底部”概念得出更抽象的“高度”概念,因为“高度”是无法直接体验的维度。

其次,概念来源于生活用语。生活中有许多用语,比如集团、社会和文化,这些用语是传统性的,构成了社会学概念重要的材料来源。像青少年和大众传媒等用语已被理论借用。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日常生活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用语,但是这些概念语意模糊不清,经常会产生误解。如果在沟通时发生困难,就要对有关概念进行界定,或者修正这些概念并增添新的内容,以达成对这一概念的共同理解。

再次,概念来源于研究者的发明。为了避免日常用语的模糊不清,研究者往往会创造出一些专用概念或专门术语。当研究者通过研究发现某些还没有被命名的社会现象,就可以用新的概念来指称这些现象。比如,经典社会学家发明了许多专业性概念,包括性别角色、生活方式、同龄群体、都市扩展和社会阶层等。

最后,概念还可以从概念中生成。例如,当研究社会经济地位这个概念时,社会学家试图弄清社会经济地位中一个变量较高(如教育)而另一个变量较低(如职业)的情况,这个差距成为一些理论关注的焦点,并得出一个新的概念“地位差异性”。在研究人际交往时,社会学家观察到,同样经济地位的人往往相互来往。在社会交往中,有些人的经济地位是相同的,而另一些人的经济地位不同,比如:具有大学学历、年薪3万元的银行经理与年薪只有6 000元的图书馆保安之间的交往就是经济地位差异的一个实例。为了防止与“社会地位差异性”这个习惯用法混淆,社会学家由此提出了“异质性”概念。

概念可以分为变量和常量两种类型。所谓变量就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取值的概念,比如“性别”包括“男性”和“女性”两个取值。常量就是只有一个固定不变取值的概念,比如一年有365天。可以用变量的语言来表述社会理论,通过描述不同变量之间的关系来揭示事物的性质。变量又可分为自变量和因变量。所谓自变量就是引起其他变量变化的变量,而因变量是受其他变量影响的变量。当一个变量的变化引起另一个变量的变化时,就形成了某种因果关系。

(三)命题

如果概念是理论的砖块,那么命题(proposition)就是理论的构架。命题是对两个或两个以上概念或变量之间关系的详细说明。命题是理论表达关系的一种形式,这种关系的表达格式有:“A越大,B亦越大”,“A的增长与B的下降相关”。如“金融危机增加了白人对黑人的暴力行为”。有点两个变量的命题叫双变量命题,如“城市人口密度越高,犯罪率就越高”。有关两个以上变量的命题被称为复变量命题,如“城市人口密度越高,文盲率越高,犯罪率越高”。

根据命题表达关系的性质,可以将命题分为假设(hypothesis)、公理(axiom)、经验概括(empirical generalization)三种类型。所谓假设就是没有得到经验数据验证的变量之间关系的陈述。简单地说,假设就是未经验证的理论。假设能够以可检验方式预测两个或多个变量之间的关系,简言之,如果研究者认为两个事物之间存在着某种关系,就能够以假设的形式来表述这种关系,然后用相关证据来进行检验。假设要得到检验,就必须尽可能地表达精确,比如,“智商越高,越不幸福”就是无法进行验证或证伪的假设,因为智商和幸福这两个概念需要加以操作化,以得到更精确的测量指标。不过,如果研究者用IQ来测量智商,用一系列等级指标来测量幸福,上述假设就可以表述得更精确:IQ测量分数越高,幸福等级就越低。这样表达的假设就可以用调查数据来检验。假设一般来源于理论、日常生活经验、前人的研究成果、流行观点的启发以及定性数据分析的结果。

公理处于理论的最高层次,是高度抽象的陈述。所谓公理是经过长期反复检验为真,无需其他判断来证明的命题。例如,“人性是善的”,还有形式逻辑的三段论:如果对事物的总体有所断定,那么对其部分也就有了断定。公理是理论的出发点,所有其他命题都可以由此推演出来。公理的正确性是由定义或假定而来的,无法进行经验检验,只能通过逻辑推论得到部分证明。在社会理论中,公理往往是理论演绎系统的初始命题,这样的命题无需得到其他命题的证明,相反它们是推出其他命题的基本命题。

经验概括处于理论的最低层次,经验成分较多,抽象程度较低,是一个具体的简单关系。所谓经验概括是人们对经验材料进行分析和归纳所获得的初步结果。经验归纳不同于假设,不是先假设某种关系存在,然后再进行检验,而是先观察到某种关系的存在,然后再进一步得出结论。经验概括也不同于公理,它不是由公理推论出来的,而是从大量的经验材料中归纳和提炼出来的。例如,“城市住宅密度增大,犯罪率会上升”就是一个经验概括。人们基于过去经验、实际观察和新闻阅读,就能得出这一概括。当然,这种经验概括只是初步描述了住宅密度与犯罪率之间的关系,如果要把这种初步描述上升到更抽象的、更普遍的理论命题,就要经过实证调查数据的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