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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论
1.3.4.2 二、或然性解释

二、或然性解释

或然性解释涉及所有经验科学,由于作为演绎推理前提的解释项还不足以保证被解释项在逻辑上为真,因而是“概率性的”。

“为什么凯修斯谋杀恺撒?”被解释项是某个个别历史事件。按照希腊历史学家普鲁塔克的解释,是罗马将军凯修斯对暴君的仇恨。这种解释隐含着关于一定文化中某些人表现仇恨方式的一般假定。然而,这些假定不可能有严格的普遍性,至多只是一种统计规律:在某种社会,某些人主要以某种方式表示仇恨。由于被解释项是个个别事实,解释项是个统计规律,因此被解释项并不是解释前提的演绎推断。更具体一点说,这个统计规律可表述如下:古罗马社会上层对暴君非常痛恨的人,有大于二分之一的概率去密谋杀死暴君,而凯休斯就是这样的人。恺撒是暴君,因此凯休斯谋杀凯撒是高度概率性的,但这不是演绎推断。

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得更清楚些:“甲从链球菌感染中康复。”对此的解释是:因为给甲注射了青霉素。但注射青霉素与从链球菌感染中康复的联系具有统计性质。这种解释只是赋予被解释项以高度或然性,并无演绎上的确定性。

有人认为或然解释知识是通向演绎解释路上的暂时中间站,并不构成一个独立类型。但是,或然解释前提中的统计假定并不能全用全称陈述来代替。因为统计性规律并不是人类知识不足造成的,而是现实世界某些对象,尤其是多层次、多中介对象所固有的客观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