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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论
1.3.3.2 二、科学群体规范

二、科学群体规范

任何人类群体的行为都受到社会规范的约束,科学群体也不例外,它要受到一系列专业标准与价值观的制约。这些规范与工商、政府等其他社会机构的要求并不相同,体现了科学家群体不同于其他职业群体的特点。这些规范是研究者通过多年习得并使之内化的。这些规范相得益彰,一起塑造了科学家的独特角色。研究者的工作环境与科学系统实践也会强化这些规范。像其他社会规范一样,专业规范是正当行为的标准样式。由于研究者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因此他们的情感、意志、人格和意愿等种种内在因素都会影响到他们的专业行为。科学规范并不能在实践中得到完全地贯彻执行,时常会出现违规的情况。科学活动也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各种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都会影响到科学探究本身。

科学社会学家默顿对科学家的行为规范进行了探讨,概括出六种基本的规范,他称之为科学的精神气质:普遍性、公有性、无偏见性、有条理的怀疑主义、独创和谦逊。[2]这些基本规范规定了科学家的行为准则,为科学职业活动提供了基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普遍性。这意味着,如果某个研究假说尚未得到经验证实,不管它来自何处,都要遵循既定的科学标准,该标准是与观察和原先已经被证实的知识相一致的。某个假说能否成为科学学说并不取决于发明者的个人属性或社会属性,与个体的种族、国籍、宗教、阶级和个人品质无关。普遍性规范基于科学的非个人特性,与种族中心主义格格不入。

(2)公有性。科学发现是社会协作的产物,为全体社会成员所共享,是人类共同的精神遗产。发明者的法律权力受到严格的限制。以发明者的名字命名的定律或者理论是尊重和纪念发明者的一种特殊方式,并不意味着发明者及其继承人能够有权独占或随意处置其发明成果。

(3)无偏见性。无偏见性不等于利他主义,也不屑于利己主义行为。它意味着求知的热情、无根据的好奇心、对人类利益的无私关怀等特殊动机。无偏见性不能容忍欺骗、诡辩、不负责任的夸夸其谈、滥用专家权威、炮制伪科学等行为。

(4)有条理的怀疑主义。有条理的怀疑主义与其他科学精神气质有着密切联系,它既是方法论的规范,也是制度性的规范。科学用经验和逻辑的标准来审视所有的科学假设和理论。科学会对与自然和社会有关的所有事实提出质疑,因此,如果其他社会机构使用并呈现这些事实资料,科学便会与之发生激烈的冲突。

(5)原创性。科学成果只承认第一,不承认第二,因此在科学探究中,原创性受到极大的尊崇。科学进步源自科学家孜孜不倦地贡献自己的原创性研究成果,因此,科学群体只要在机制和功能上不断地强调原创性并予以相应的奖励,就可以突显原创性至高无上的地位,这样一来学术承认和名气就成为工作成就的一种象征和奖励。原创性是科学体制自身的要求,也是科学家从事科学活动最有力的鞭策。科学体制把原创性视为最有价值的东西,从而使原创性成为人们主要关心的东西(默顿,1982)。

(6)谦逊。与哲学家和思想家不同,科学家特别强调研究的累积性和继承性,这就要求科学家只有“站在前人的肩膀上”,才能取得原创性研究成果,绝不能有任何漠视前人研究成果的“豪气”。科学家还必须正视个人能力的局限性以及他所掌握的科学知识的局限性。谦逊规范源自科学的本性,植根于科学知识和科学劳动的特殊性。谦逊对科学家的行为有着最直接的影响。从科学家对排位的态度到科学成果的自我评价以及科学奖励的接受,谦逊都在调节着科学家的行为,发挥着缓和矛盾、化解冲突、保障科学群体和谐运作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