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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论
1.2.1.2 二、认识论

二、认识论

如果说本体论反映了关于现实世界性质的观点,那么认识论则涉及人们能否认识和如何认识现实世界。认识论是关于知识理论或认识理论,具体来说,就是人类如何认识外部世界的理论,是人类如何认识所要认识事物的理论。认识论为确定“何种知识是可能的”或者“什么东西能被认识”提供了依据,为“如何判定知识是适当和合法的”提供了标准。(Crotty,1998:8)在社会科学中,认识论回答这样的一些问题:“人们如何才能认识社会现实?”“用何种程序才能产生可靠的社会知识?”

认识论有两个核心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观察者能否认识现实世界?如果观察者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又是如何做到的?第一个问题实际上涉及两个逻辑上密切相关的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将认识论分为“基础主义”和“反基础主义”。所谓“基础主义”指的是承认在认识主体之外独立存在着一个可被认识的真实世界的认识论派别,而“反基础主义”则是指否认在人的思想之外独立存在着一个可被认识的真实世界的认识论派别。认识论的第二个问题是,观察者能否通过直接观察来认识现实世界?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将认识论分为经验论和唯理论。经验论又称经验主义,是一种把感性经验看成是认识唯一来源的认识论流派。经验论往往夸大感觉经验,特别是观察和实验在认识中的作用,从而贬低理性在认识中的地位。在经验论看来,任何不能由观察和实验来证实的科学思想是毫无意义的,在科学中也没有地位。经验既包括了感官经验和生活阅历等直接经验,又包括了从书本等途径获得的间接经验。唯理论又称为理性主义,是指把理性看成是认识唯一来源的认识论流派,唯理论往往关注先天思想结构和逻辑推理在认识中作用和地位,而否定感觉经验的价值。

认识来源是认识论的经典议题。早在16—17世纪,西方在反对宗教神学和经院哲学的过程中,就把理性和经验视为两种主要的认识来源,并把它们作为区分“何为真”与“何为假”的主要依据。以培根为代表的经验论,主张认识以感觉经验为基础,通过观察和实验去发现真理。以笛卡儿为代表的唯理论,强调理性和逻辑推理是基本的认识方法,主张通过对被视为当然事物的系统怀疑去揭示真理。理性是人人都具有的能力和品质,但是,问题在于如何能够使这样的判断确定无疑。随着18—19世纪自然科学飞速发展,人们进一步认识到,使用理性就要把关于世界的认识置于人类经验的基础上。20世纪上半叶,相对论和量子力学的科学成就使人们更加确信经验的力量。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被视为确定“世界是什么样子”,以及“它是如何运作的”的根本方式。质言之,只有当人们用“感官”获得证据时,对世界的认识才算是确凿无疑的。这种经验主义取向促成了20世纪50—60年代实证主义的空前繁荣。20世纪中期以后,“三论”、“新三论”、模糊数学、混沌理论和复杂科学对传统自然科学认识论提出了挑战,特别是1968年西方“五月风暴”以后,研究者更加重视实践和行动取向,强调将意义赋予经验或现实并作出不同的诠释,在持续互动中去建构社会生活。

对认识论第一个问题“研究者如何认识现实世界”的回答,划分了两个认识论基本立场。第一个是客观主义立场,它承认社会现实是独立于人们思想之外而客观存在着的,社会现实优先于观察者。社会现实具有内在意义,观察者的作用是去发现已经存在于其中的意义,解释这个社会现实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例如,无论谁来观察或者它能否被观察到,一棵树就是一棵树,它的意义是独立于人的思想之外的,只是简单地等待被发现。观察者通过持续性、累积性的科学探究,就能获得有关社会现实的事实,从而理解和预测这个社会现实。因此,所有观察者都能够发现同样的意义,发现有关社会现实的同样真理。客观主义立场反映出人们对确定性和真理性认识的深信不疑。但是,客观主义认识论前提是认识者与被认识者的分离,研究者只能对现实进行解释而不能施加影响。正如古巴和林肯(Guba et al.,1994)所说,这就是科学,通过这个单面镜,研究者的价值观和偏见无法对研究结果施加影响。只有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提出,实践是认识的目的、来源、动力和归宿,实践是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强调在实践的基础上认识和改造世界,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其他一般客观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区别。

认识论的第二个立场是主观主义,主观主义认识论并不涉及观察者与被观察者之间的分离,因为所有认识都是在观察者大脑中建构起来的,观察者自始至终决定了研究的方向和结果,根本就不存在所谓的客观性。社会现实并没有对其意义有什么贡献,观察者赋予其意义。由于观察者与社会现实之间缺乏互动,社会现实并没有在观察者赋予其意义上发挥作用,因此不同的观察者可能赋予社会现实以不同的意义。例如,某个观察者称为一棵树,另一个观察者可能称为遮蔽物。在主观主义认识论看来,客观主义认识论所说的“偏差(bias)”概念是毫无意义的,因为所有研究成果都蕴含着研究者的价值观、偏好和理解。既然有关社会现实的理解是在研究者大脑中产生的,是研究者的一种主观建构过程,那么就不能像客观主义者那样把这个研究成果视为持久的,可预测的事实。然而,主观主义认识论并不意味着知识的不可能性,而是表明,知识呈现出一个截然不同的性质:与其追求知识的准确性和确定性,还不如承认知识取决于不同的价值立场,取决于不同的观点和解释,取决于不断变化的情境和条件。

两种对立的认识论立场引发了许多争论,研究者用不同的方式来概括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第一种方式是把两种立场视为水火不相容的对立派别。如果是客观主义立场,就要把现实视为非主体性的东西。相反,如果是主观主义观点,就要优先考虑意义建构,因为它发生在研究者的思想中。由于两者水火不容,因此在逻辑上就不能兼有两种立场:要么相信知识是思想的主观主义创造,要么相信知识是通过工具对外部世界的客观主义发现。

第二种处理两者关系的方式是,把这两种立场放在一个连续谱上来思考。这个连续谱的一端是主观主义,这个端点代表了对现实世界极具个性化的感知和认识。个体对现实世界的意义建构不必符合客观现实,自我是唯一的现实存在,个体大脑中所浮现的现实就是唯一可认知的现实。连续谱上的另一端是客观主义,它代表了对现实世界纯客观性的理解和认识,完全消除了主观因素的玷污或影响。这是因为基于客观主义立场所做的观察是纯观察:现实能将自身完全展现给研究者,研究者所要做的只不过是在摒弃人为干扰、确保其自然完整性的前提下去再现这种现实。

实际上,现在只有很少的社会科学家持有这种极端的立场,更多的研究者采取连续谱两端之间的渐变立场,同时兼有主观与客观的不同成分。尽管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两种立场水火不容,但是连续谱模式却揭示了不同认识论立场的细微差异和变化。例如,后实证主义者坚持客观主义立场,强调对模式化现实的不断认识,但是他们所选择的主题、理论视角和解释却对现实世界的表达方式和解释方式产生了影响。建构主义者坚信主观主义认识论,但是他们确信存在着能被认识和理解的共同意义,他们实际上在坚持客观主义认识论的某些方面,因为共同意义是客观现实的一种形式。有些建构主义者把知识视为共同建构过程,将参与者的主观意义和经验引入到不同主体(研究者和参与者)之间的互动对话过程,所建构的结果涵盖了多个主体经验(包括研究者的经验)以及对含有共同意义的模式化现实的表达,这至少暗示了外部现实的客观存在。实用主义质疑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绝对对立,强调对观察者与外部世界互动结果的认识,认为感官之外的世界是可知的,但不为观察者所完全控制,通过沟通可以认识外部世界。(Greer,1969)这样一来,认识既可以是客观的,又可以是主观的,认识是这个连续谱两级之间的一系列中间位置。研究者有时可能更主观些,但在另一些时候可能会更客观些。在某些问题上,研究者必须与被研究者进行互动,而在另外一些问题上,研究者可能要与被研究者保持距离。

根据这个连续谱,不同的认识论立场对认识结果或知识有不同的看法。经验论认为,感觉经验产生了绝对的知识,借助感官,人们通过对外部事物的直接观察或实验就能获得客观事实,这样的知识具有可靠性和确定性。唯理论也认为自己产生了绝对知识,因为他们模仿几何学演绎证明过程,从先天的“自明之理”出发,运用普遍有效的思想结构和理性原则,经过严密的逻辑推理获得对现实世界的认识,这样得来的知识是可靠的和确定无疑的。建构论否认有绝对知识,认为只有相对知识。因为现实世界是参与社会的个人构建而成,现实世界本身没有意义,只有人才将意义赋予现实世界,现实世界特征取决于个人所赋予的意义和诠释。这意味着,并不存在唯一的真理,对现实世界不同的建构可能有多个真理,而每一种真理被赋予了同等地位。这样的知识就失去了确定性基础,因而只能是相对的。尽管建构论和唯理论都认为现实世界是一种思想结构,但是在这种思想结构的来源上却意见相左。对唯理论来说,这种思想结构来源于人们思想中固有的先天结构。对建构论来说,这种思想结构源自日常生活中主体间的意义赋予活动。这些意义不可能是先天的,因为不同的文化或社区可能赋予社会现实不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