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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论
1.13.1.2 二、定性研究的定义

二、定性研究的定义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出版了大量“定性研究方法”方面的著述,国内也陆续有这方面的专著问世。然而,什么是定性研究方法,研究者却有不同的理解。由于定性研究方法受到多种思潮、理论和方法的影响,因此定性研究方法出现了非常复杂的情况,有关定性研究的定义也是众说纷纭。比如有些学者从所获得的数据性质来界定定性研究,还有的学者从研究策略上来阐释定性研究的含义,而另一些学者则从定性研究所具有的动态与意义的特质来进行解释。

从数据性质来看,定性研究所收集的数据是文字资料、词语句子或象征符号等“软性”资料,不同于定量研究以数字形式出现的“硬性”资料。比如,纽曼(Neuman,2003:438)指出:定性研究是用文本、书面文字、词句或象征符号等来描述或呈现社会生活中人的行为、态度和事件的资料。他实际上是把定性研究看成是不同于定量研究数据形式的另外一种研究方法。

从研究策略层次来看,定性研究是一种研究者进入到自然情景中通过各种方法(如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来收集资料并对研究结果进行深入诠释的活动。斯特劳斯(Strauss,1977:19-20)对定性研究的过程与策略,进行了相当完整的说明,他说:“定性研究的目的不在验证或推论,而是在探索深奥、抽象的经验世界之意义,所以研究过程非常重视被研究者的参与及观点之融入;同时,定性研究对于研究结果不重视数学与统计的分析程序,而是强调借由各种资料收集方式,完整且全面性的收集相关资料,并对研究结果作深入的诠释。”邓肯和林肯(Denzin&Lincoln,1994)把定性研究看成是一种在自然情境下,对个人的生活世界以及社会组织的日常运作进行观察、交流、体验与解释的过程。马克斯韦尔(Maxwell,1996)将定性研究定义为一个对多重现实的探究和建构的过程,研究者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投身到实际发生的事件中来探究局内人的生活经历和意义。

台湾学者陈伯璋(1989:26)提出,定性研究是“一种着眼于研究者和被研究者在日常生活世界中对意义的描述及诠释。在日常生活世界中,无论是客观的描述或主观的诠释,都牵涉语言的问题,因此日常语言分析及语意诠释,提供了了解客观世界或主观价值体系的媒介。同时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以及意义的分析与理解,本身就是一种复杂的符号互动过程。”国内学者陈向明(2002)认为:“质的研究是以研究者本人作为研究工具,在自然情境下采用多种资料收集方法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性探究,使用归纳法分析资料和形成理论,通过与被研究者的互动对其行为和意义建构获得解释性理解的一种活动。”

从定性研究所具有动态与意义的特质来看,定性研究含有意义、概念、定义、特质、隐喻、象征和对事物的描述等意义。(潘淑满,2003)伯格(Berg,1989)指出,所谓“质”是指一件事物是什么、如何、何时和何地等意义,其本质是非常含糊的。邓津(Denzin)和林肯(Lincoln)也认为“质”的概念,隐含着“过程”与“意义”双重意义。

综合上述有关文献,可以对定性研究做以下界定:定性研究是指用文字而非数字来呈现和描述数据,在自然情境下对社会现象进行整体探究和深度诠释的过程。这就要求研究者首先要明确定性研究所处理的对象是文字性数据,而不是定量研究所涉及的数字数据。其次,在研究过程中,研究者要融入被研究对象的经验世界中,深入体会他们的感受与看法,并从被研究者的立场来诠释这些经验和现象的意义。最后,由于人类社会高度的异质性和动态性,社会现象往往因为不同的时空、文化与社会背景而具有不同的意义,因此,研究者在进行定性研究的过程中,必须充分理解社会现象的不确定,对研究对象要有高度的敏感性,通过与被研究者的密切互动,对社会现象或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