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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论
1.6.2.1 一、主位和客位的界定

一、主位和客位的界定

主位(emic)和客位(etic)最初来源于语言学,原指音位和语音。后来含义有了引申,主位是指研究对象自己对事物的看法、分类和解释。客位是指调查者等外来人员对事物的看法、分类和解释。主位研究法又称为“自观研究法”,即站在局内人的立场上来看待所研究的文化。客位研究法又称为“他观研究法”,即站在局外人的立场上来看待所研究的文化。例如,我国西南山区过去曾流行“大脖子病”,当地村民自认为是鬼魅作祟所致,而科学家则认为这是当地食盐缺碘所致。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主位和客位概念是由人类学家派克(Pike,1954)在20世纪50年代提出来的。派克用这两个概念来代表实地社会调查所使用的两种方法。他提出,主位方法主要是用来发现文化模式,而不是在研究文化之前从一般分类角度来描述文化。客位方法主要是从文化外部来研究文化各个组成部分并把它们与其他文化下的情况进行比较。主位方法的标准具有相对性,强调研究活动与其特殊研究系统保持一致性,而客位方法的标准具有绝对性,依赖于研究工具的敏感性或专家分析。

另一个人类学家哈里斯(Harris,1964)也强调了主位和客位概念的重要性。他认为,科学研究涉及归纳法与演绎法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经验论与唯理论之间的相互作用。在他看来,基础结构决定上层结构或上层建筑,客观行为决定了主位思想。如果理论不以事实为基础,就是没有意义的,而事实如果没有理论的指导,就是不可靠的。每一个社会都需要解决生产方式、人口再生产方式、家庭经济、政治经济和上层建筑五个方面的问题。如果将生产方式与人口再生产方式合并在一起,就形成了客位行为基础结构。将家庭经济与政治经济合并起来,就形成了客位行为结构。他进一步将上层建筑分为主位行为上层建筑和客位行为上层建筑,这样形成了客位行为的三层结构:客位行为基础结构、客位行为结构和客位行为上层建筑,前者包括宗教、亲属关系、政治思想、神话、哲学、美学、价值观等因素,而后者包括文学艺术、科学、仪式等因素。他认为,主位行为上层建筑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分别对应于客位行为的三层结构,主位行为上层建筑(如民族的动植物认同和分类、生存知识、魔术、宗教、禁忌等)对应于客位行为基础结构;主位上层建筑(亲属关系、政治思想、民族意识等)对应于客位行为结构(象征神话、审美标准、哲学、认识论、意识形态等)。

在派克和哈里斯之后,主位和客位概念得到进一步发展,成为研究人类社会和文化的重要方法或视角。主位研究方法是指,研究者通过亲自介入研究对象的实际生活来了解其文化行为,主位方法是与整体归纳范式特别是解释社会学范式有关的。阐释社会学范式相信,局内人的视角能够更好地理解研究对象,因为局内人的视角或主位方法能够认识到事物之间的多种关联。主位方法要求研究者融入特定的社会背景中,并成为其中的一员。主位方法实际上提高了调查对象作为信息提供者的地位,所以,研究者使用研究对象的概念和分类,并将研究对象的描述和分析作为最终判断的标准,这有利于研究者在研究开始之前获取更为客观和有效的信息。而客位研究方法是指,研究者通过与研究对象进行访谈来了解其内心世界。客位方法是与实证主义取向有关的,它从局外人的视角用结构性系统方法来解释研究对象。客位方法不是把研究对象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而是把系统分解为更小的结构单元来进行分析。该方法实际上提高了研究者的地位,研究者可以使用对自己有利的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对概念进行分类,这有利于后期研究工作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