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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论
1.5.3.1 一、简化论

一、简化论

“简化论(reductionism)”指的是研究者用个体层次资料来解释宏观层次的现象。研究者用较低的分析单位来进行测量,而得出有关较高(或集群的)分析单位的结论,或者说,研究者收集了有关个人是如何行动的资料,但是,却得出有关宏观层次的单位是如何运行的结论。

“简化论”是使用不恰当的分析单位所造成的后果。然而,研究问题的分析单位并不总是清楚的。例如,某个研究者认为,人的个性是社会发展的原因,如果一个国家中的个人具有重要成就的个性,那么,这个国家就会发展。于是,他到世界各地去测量人的个性,最后,他宣称发现了第三世界贫穷的原因。实际上,他犯了“简化论”的错误。因为他仅仅通过收集人的个性等微观层次的证据,就试图解释社会发展等宏观层次的过程,或者说,来自于个人这一分析单位的证据,被用来解释社会这一分析单位的宏观过程。他忽视了其他宏观因素,如自然资源的缺乏、殖民主义的统治、接连不断的战争、落后的教育与技术、数以万计的饥民等对社会发展的巨大影响。

导致“简化论”的根本原因是,社会调查比较容易获得有关个人的具体资料,而宏观层次运行的情况往往比较抽象和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