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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论
1.13.2.1 一、定性研究在西方的发展

一、定性研究在西方的发展

定性研究在西方不同的时期和不同的国家,表现出不同的研究兴趣和特点。早期的民族志研究发源于西方学者对世界上其他地区残存“原始”文化的兴趣。他们认为“落后”民族是人类进化链中的一个环节,希望通过对异族文化的了解反观自己的文化发展历程。德裔美国人类学家博厄斯(Boas)首创实地调查方法,从1886年开始在美国西北海岸的印第安部落做实地调查。波裔英国人类学家马林洛夫斯基(Malinowski)率先进行长时期实地调查,他在1914—1915年和1917—1918年间在新几内亚和特罗比恩(Trobriand)岛上进行了长期艰苦的实地工作。通过亲身经历“在这里”“到过这里”和“回到这里”三个阶段,他发现研究者只有离开自己的文化群体,参与到当地人的日常生活之中,才能对他们的制度、风俗、行为规范以及思维方式有所了解。博厄斯和马林洛夫斯基的实地调查方法对后来的西方人类学家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这些人类学家包括本尼狄克特(Benedict)、M.米德(Mead)、莱德克里夫·布朗(Redcliff-Brown)、罗威(Lowie)、克罗伯(Krober)、普利查德(Evans-Pritchard)、弗斯(Firth)、保德玫克(Powdermaker)、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等。他们分别在非洲、太平洋岛国、美国本土以及其他地区进行了长期的实地研究,为实地调查方法的发展和传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西方社会改革运动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质性实地调查方法的发展。美国杜·波依斯(Du Bois)在研究费城黑人社区时,除了大规模的统计调查外,还对5 000受访者进行了访谈,以该项调查为基础而写成的《费城的黑人》(1899/1967)一书被认为是早期城市民族志研究的一个典范。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之一的恩格斯长期深入英国工厂和工人居住区,其著作《英国工人阶级的状况》(The Condit on of the Working Class in England)(1845/1969)被视为实地研究的佳作。布思(C.Booth)《伦敦人民的生活和劳动》(1927)用统计分析、访谈和观察等方法,将伦敦划分为50个区,根据不同标准(如贫穷率、出生率、死亡率、早婚率等)对这些地区进行了排序比较。芝加哥学派的代表人物帕克(R.Park)等人对城市少数民族群体、亚文化群体(特别是贫困人群)进行了研究,在其著名的《城市》(1916)一文中明确用人类学方法来研究城市社会学问题。林德(Lynd)夫妇对美国中部城镇居民生活进行研究,其著作《中镇——美国现代文化研究》(1929/1956)和《过渡中的中镇——文化冲突研究》(1937)从谋职、成家、生儿育女、闲暇、宗教、社会活动等六个方面,对居民的道德观念和精神状况进行了考察。这个时期的研究不太重视研究者的个人作用,侧重从资料中去挖掘当事人的观点和态度,从而发现所谓的“客观现实”。即使研究涉及研究者的主观世界,这个主观世界也被认为是“客观存在的”。(梅拉尼·莫特纳,2007:总序1-2)

从1930年到1960年的30年时间里,随着殖民主义的衰落以及非亚国家的兴起,人类学开始受到独立国家人民的排斥。人类学家逐渐进行自我反省,意识到他们的文化进化观过于褊狭,在研究中保持“客观中立”几乎是不可能的。他们逐渐将注意力放到对历史文献、语言学以及本土文化的研究上。在这里人类学与社会学有了学科上的融合,两者在民族志方法上找到了共同点:与被研究的城市居民群体一起长期生活,了解他们的真切关注和日常困扰。此时的研究者越来越多地反思和分享自己的主观性,将自己的“浅见”公布于众,探讨研究者自己对研究过程和结果的影响。美国社会学家怀特(Whyte)在《街角社会》(Street Corner Society)(1943)中便直接与多克等知情人士互动,参与到对方的各种活动之中。

20世纪60年代以后,定性研究受到现象学和阐释学的进一步影响,研究者越来越意识到,自己与被研究者之间是一种“主体间性”的关系。研究者的自我意识不仅可以包容被研究的对象世界,而且可以创造一个社会世界。研究不仅仅是一种意义的表现,而且是一种意义的创造。研究不再只是对一个固定不变的“客观事实”的了解,而是一个研究双方彼此互动、相互构成、共同理解的过程。这种理解不仅仅要求研究者在认知层面上了解对方,而且还需要研究者通过自己的亲身体验去“理解”对方,并通过“语言”这一具有人类共同性的中介,将研究结果“诠释”出来。只有当研究者进入对方所关注的问题领域时,“意义”才可能向研究者呈现。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世界范围的国家意识和民族意识进一步高涨,世界政治和文化格局在不断“去中心化”和“边缘与中心互换”。在“文化多元”思潮的影响下,定性研究加入到价值观和理论范式的论战中。在后现代的语境下,定性研究者意识到,不存在“客观的”和“中立的”研究,研究其实就是在“写文化”。这个时期的定性研究已经从对自我和他人关系的反思,转到对语言、政治、历史以及社会科学家职业的反省(布迪厄,华康德,1998)。他们不仅对不同文化的人观(personhood)、自我和情感的界定和经验进行探究,了解传统小型地方性社区与世界全球化之间的关系,而且将社会科学研究本身作为一种文化批评。在方法上,研究者不再像前人那样讲究研究的客观性、真实性和确定性,而是采取一种“视情况而定”的态度,在关系中对“效度”“信度”等问题进行深入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