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挖掘机行业的破坏性技术变革
虽然在硬盘行业,破坏性技术从开始出现到侵入成熟市场只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但在挖掘机行业,液压挖掘机却花费了20年的时间才成燎原之势。尽管如此,事实证明,在挖掘机行业,破坏性技术的侵蚀力量正像在硬盘行业一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而且这股力量难以抗拒。
挖掘机和在此之前的蒸汽铲土机,是主要销售给承建商的大型重要设备。尽管很少有观察家认为这是一个快速发展、技术上日新月异的行业,但挖掘机行业仍然与硬盘行业存在一些共同点:在挖掘机行业发展史中,领先企业也在设备组件和结构上成功地采用了一系列延续性创新——不管是渐进式创新还是突破性创新,但几乎所有的机械铲土机制造商都被一项破坏性技术(液压技术)所淘汰,而领先企业的客户和他们的经济结构,导致他们在这项技术还只是“星星之火”时忽略了它的存在。虽然在硬盘行业,破坏性技术从开始出现到侵入成熟市场,只用了短短几年的时间,但在挖掘机行业,液压挖掘机却花费了20年的时间才成燎原之势。尽管如此,事实证明,在挖掘机行业,破坏性技术的侵蚀力量正像在硬盘行业一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而且这股力量难以抗拒。
延续性技术变革中的领先企业
从威廉·史密斯·奥蒂斯于1837年发明蒸汽铲土机开始,至20世纪20年代早期,挖掘设备一直使用蒸汽动力。一个中央锅炉通过管道将蒸汽输送到位于机器各处的小型蒸汽发动机中,从而使其获得所需的动力。通过一个由滑轮、滚筒和缆索组成的系统,这些发动机可以操纵正铲式铲斗(如图3.1所示)。蒸汽铲土机最初被安装在铁轨上,用于铁路和运河建设中的挖土作业。美国挖掘机制造商主要集中在俄亥俄州的东北部和密尔沃基附近。

图3.1 Osgood General公司制造的缆控机械铲土机
资料来源:小赫伯特·尼科尔斯所著的《翻动地球:挖掘工作手册》(Moving the Earth:The Workbook of Excavation)(康涅狄格州格林尼治:North Castle公司,1995)一书中所使用的是Osgood General公司的图片
20世纪20年代早期,全美大约有超过32家蒸汽铲土机制造商。当时由于汽油动力发动机取代了蒸汽动力发动机,挖掘机行业面临着一场技术剧变。[1]这场向汽油动力的转变,正好可划归为亨德森和克拉克所称的突破性技术转变类别。关键组件(发动机)的基本技术原理从蒸汽转变为内燃,而且产品的基本结构也发生了变化。原来蒸汽铲土机使用气压来发动一组蒸汽发动机,并以此来拉伸控制铲斗的缆索,而汽油铲土机则使用一个单独的发动机,以及一个由传动装置、离合器、滚筒和制动器组成的完全不同的系统来转动和伸展缆索。尽管此次技术变革具有突破性质,但汽油发动机只对机械挖掘机行业产生了延续性影响。汽油发动机动力非常强大,可以使承建商更快、更安全地进行挖掘,而且成本也比蒸汽铲土机要低(最大的蒸汽铲土机除外)。
汽油发动机技术的领先创新者也是该行业的主导企业,例如比塞洛斯-伊利公司(Bucyrus)、Thew公司、Marion公司等。在35家规模最大的蒸汽铲土机制造商中,有23家成功完成了向汽油动力的过渡。[2]如图3.2所示,在20世纪20年代,的确有几家新兴企业成为汽油技术的领先者,但主导此次转变的仍是成熟企业。
大约从1928年开始,汽油动力铲土机的成熟制造商开始了另一次重大的(但不那么具有突破性)延续性技术转变,即过渡到由柴油发动机和电动机提供动力的铲土机。进一步的转变产生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要是引入了弧形吊杆设计。这种设计也使得铲土机可以伸展得更长,使用更大的铲斗,并能更好更灵活地实现向下伸展。成熟企业仍然积极采用,并成功完成了上述每一次创新。
实际上,挖掘承建商本身也率先尝试过许多其他重要的延续性创新。它们首先是在施工现场对自己的机器作了一些修改,使之更好地运行,然后会把这些新改进的部分应用到它们的产品中,并将改进后的产品推向更广泛的市场。[3]

图3.2 汽油动力缆索铲土机制造商,1920年至1934年
资料来源:数据来源于历史建筑设备协会和各年的《托马斯名录》(Thomas Register)
破坏性液压技术的影响
接下来这次重大技术变革,则导致挖掘机行业内的企业纷纷破产。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不久,一直到20世纪60年代末,尽管挖掘机最主要的动力来源仍然是柴油发动机,但在此期间出现了一种伸展和提拉铲斗的新型机械系统——液压控制系统,它取代了缆控系统。在20世纪50年代,引领挖掘机行业的大约有30家成熟缆控设备制造商,而其中只有4家[英斯利公司(Insley)、凯林公司(Koehring)、小巨人(Little Giant)和林克贝特公司(Link Belt)]成功地在20世纪70年代,转变为具有可持续竞争力的液压挖掘机制造商;另有几家制造商退出了柴油挖掘机市场,转而开始为露天采矿和挖掘作业制造巨型缆控拉铲挖掘机,并因此存活下来;[4]其他大多数企业都以破产告终。此时统治挖掘设备产业的公司,都是生产新一代液压挖掘机的新兴企业,如J.I.Case公司、约翰-迪尔公司(John Deere)、Drott、福特公司、杰西博公司(J.C.Bamford)、波克兰公司(Poclain)、国际收割机公司(International Harvester)、卡特彼勒公司(Caterpillar)、O&K公司、德马格公司(Demag)、利勃海尔公司(Leibherr)、小松公司(Komatsu)、日立公司。[5]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呢?
·机械挖掘机市场所要求的性能
挖掘机是各种挖掘设备中的一种。一些设备(如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和铲运机)的最终用途是推土、平地和抬举土方,而挖掘机[6]的用途一直是挖洞和挖沟,它主要应用于3个市场:第1个(也是最大的市场)是一般挖掘市场,这个市场主要由负责挖洞(例如地下室施工)或土木工程项目(例如运河建设)的承建商组成组成;第2个市场是负责挖掘较长沟渠的下水道和管道的承建商;第3个市场是露天采掘或采矿市场。在这些市场中,承建商一般会根据机械挖掘机的半径或延展距离,以及每次能够铲起的土方(立方码)来评估其功能。[7]
1945年,下水道和管道承建商使用的是平均铲斗容量约为1立方码的机器(用来挖掘相对狭窄的沟渠),普通挖掘承建商使用的挖掘机的平均每铲容量为2.5立方码,而采矿承建商使用的挖掘机的容量约为每铲5立方码。这些市场的平均铲斗容量每年以4%左右的速度增长。在更广泛的应用系统中,这一增长率会受到许多其他因素的制约。例如,怎样把大型机器运送到工地或搬运出工地,类似的物流问题就是阻碍承建商要求更高增长率的一个因素。
·液压挖掘机的出现和改善轨道
第一台液压挖掘机由英国的杰西博公司于1947年首先研发成功。20世纪40年代末,几家美国公司也同时推出了类似的产品,其中包括堪萨斯州托皮卡市的亨利公司(Henry Company)和密歇根州洛伊尔欧克的谢尔曼产品公司(Sherman Products,Inc.,)。液压挖掘机所使用的方法被称为“液压驱动功率输出轴”,它的英文首字母缩写HOPTO也在20世纪40年代末,成了液压挖掘业第3家新兴企业的名称。[8]这些被安装在工业用或农用牵引车的背面的机器被称为反铲挖掘机(buckhoes),在执行挖掘作业时,反铲挖掘机将铲斗伸出,将其插入土中[9],在土方下方旋转或闭合铲斗,然后将铲斗从洞中拉出来。受可用液压泵密封的动力和强度的限制,这些早期液压机器的容量只有0.25立方码(如图3.3所示)。它们的工作半径也只有6英尺左右。同时,最好的缆索挖掘机能够在履带基座上旋转完整的360度,而最灵活的反铲挖掘机也只能旋转180度。
由于容量太小、工作半径太短,早期的液压挖掘机对采矿、普通挖掘或下水道承建商来说基本没有使用价值,这是因为下水道承建商要求机器具有1立方码至4立方码容量的铲斗。因此,新兴企业不得不为它们的产品开发一个新的应用领域。它们开始将自己生产的挖掘机,当作小型工业用和农用牵引车的附加装置,卖给福特公司、J.I.Case公司、约翰-迪尔、国际收割机公司和麦赛-福格森公司(Massey Ferguson)等牵引车制造商。小型民用建筑承建商购买这些装置来挖掘一些狭窄沟渠,包括街道水管和下水道线路,以及在建房屋地基之间的沟渠。这些非常小规模的作业,不值得耗费时间和金钱采用大型且不精确的缆控和履带式挖掘机来施工,因此这种沟渠一直都是使用手工来进行挖掘。而安装在机动牵引车上的液压反铲挖掘机,只需不到1个小时的时间,就能为一栋房屋完成这些工作,因此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和朝鲜战争结束后的房地产繁荣期,这种挖掘机深受建筑承建商欢迎(尤其是大型土地开发项目中小型部分的承建商)。这些早期的反铲挖掘机通常是作为牵引车的一部分来销售,而且采用的是一种主要面向小客户的经销机制。

图3.3 液压技术对机械挖掘机市场的破坏性影响
资料来源:数据来源于历史建筑设备协会
总之,无论是在规模、需求,还是在产品购买渠道上,液压挖掘机的早期用户与缆索挖掘机制造商的主流客户都存在明显的不同。液压挖掘机的早期用户形成了一个新的机械挖掘价值网络。有意思的是,与小型硬盘的性能衡量指标不同于大型硬盘的性能衡量指标的情况一样(重量、耐用性和低能耗对比容量和速度),第一代反铲挖掘机的性能评估指标也不同于缆控设备的性能评估指标。液压反铲挖掘机的早期产品文献最为强调的重要指标,就是铲斗的宽度(承建商需要挖掘狭窄而且较浅的沟渠)、牵引车的速度和可操纵性。图3.4[选自谢尔曼产品公司生产的“山猫”(Bobcat)牌液压反铲挖掘机的早期产品手册]便证明了这一点。谢尔曼公司将这种机器称作挖掘机,表示它能被运用于狭窄的区域内,并且宣称它还能在草皮上使用,而且对草皮几乎不会带来任何损坏。山猫液压反铲挖掘机被安装在福特公司生产的牵引车上(福特后来收购了谢尔曼的山猫生产线)。当然,这些独特的属性,对那些以大型土地开发项目为主的承建商来说就显得无关紧要。这些在性能属性排序上的差异决定了该行业价值网络的界限。

图3.4 谢尔曼产品公司生产的液压反铲挖掘机
资料来源:谢尔曼产品公司20世纪50年代初的产品手册,洛伊尔欧克,密歇根州
图3.3中的实线描绘的是液压工程师在新挖掘机结构设计中,所能实现的铲斗体积改进幅度。最大可用铲斗体积到1955年已达到3/8立方码,到1960年则达到0.5立方码,到1965年达到2立方码。到1974年,最大的液压挖掘机已经可以举起10立方码的土方。改进的轨道明显快于任何挖掘机市场所要求的改善速度,这从而将破坏性液压技术从原有市场推进到规模更大的主流挖掘机市场。1954年,另一家新兴企业德国德马格公司,推出了一种可以在基座上完整旋转360度的履带式挖掘机样机,从而给普通承建商市场对液压挖掘机的使用打上了一针强心剂。
成熟挖掘机制造商为应对液压技术采取的措施
与希捷公司成为开发出3.5英寸硬盘样机的首批企业一样,领先缆索挖掘机制造商比塞洛斯-伊利公司,也清醒地意识到了液压挖掘技术的出现。到1950年(第一台反铲挖掘机出现的两年后),比塞洛斯-伊利公司收购了一家刚刚成立的液压反铲挖掘机公司——密尔沃基液压公司。与希捷公司在推广3.5英寸硬盘上遇到的问题一样,比塞洛斯-伊利公司在推广它的反铲挖掘机时也遭遇了同样的问题:该公司最重要的主流客户完全用不上这种机器。
比塞洛斯-伊利公司采取了应对措施,在1951年推出一种名叫“Hydrohoe”的新产品。这种新产品没有使用3个液压缸,而是只用了两个,一个用来将铲斗插入土中,一个用来将铲斗拉向驾驶室;它使用了一种缆控机械装置来抬升铲斗。Hydrohoe因此可以说是两种技术的混合产品,让人联想到早期配备了船帆的跨洋蒸汽船。[10]但没有证据表明Hydrohoe的混合型设计根源在于设计工程师无力摆脱某种缆控工程范式的束缚。相反,由于液压技术当时所处的发展阶段,对于比塞洛斯-伊利公司现有客户对Hydrohoe的铲斗容量和工作半径的需求,营销人员做出了判断,认为钢索式起落机械装置是当时唯一一种的可行方式。
图3.5选自早期Hydrohoe的产品宣传手册。需要注意的是,它与谢尔曼公司的市场营销策略不同,比塞洛斯-伊利公司对Hydrohoe的定义是“拖铲挖土机”,图中的背景是一片开阔的空地,该公司宣称这种挖掘机能“满载土方,狭路相过”——所有这些宣传策略都是为了吸引普通挖掘承建商。比塞洛斯-伊利公司没有在认可液压技术当前属性的价值网络内推广这项破坏性技术,反而力图改变这项技术,使之符合自己的价值网络。尽管做出了这种尝试,但Hydrohoe的容量和工作半径仍然十分有限,它在比塞洛斯-伊利公司的主流客户中的销量也不尽如人意。比塞洛斯-伊利公司坚持在市场上销售Hydrohoe产品10余年。在此期间,比塞洛斯-伊利公司会定期提高Hydrohoe产品的性能,以更好地迎合客户的需求,但这一产品始终没有取得商业上的成功。最终,比塞洛斯-伊利公司决定重新开始生产客户需要的缆索挖掘机。

图3.5 比塞洛斯-伊利公司生产的Hydrohoe
资料来源:比塞洛斯-伊利公司宣传册,南密尔沃基,威斯康辛州,1951年
比塞洛斯-伊利公司是1948年至1961年间,唯一推出了液压挖掘机的缆索挖掘机制造商,其他所有制造商均继续致力于为它们的现有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并因此获利丰厚。[11]实际上,最大的缆索挖掘机制造商——比塞洛斯-伊利公司和西北工程公司(Northwest Engineering)所获的利润,在1966年之前连年创历史新高,而此时也正是破坏性液压技术的发展轨线最终与下水道和管道领域的客户需求相交汇的时期。挖掘机行业是典型的正面临破坏性技术冲击的行业,在破坏性技术实际已进入它们的主流市场时,技术成熟的领先企业仍能拥有强劲的财务表现。

图3.6 液压挖掘机制造商,1948年至1965年资料来源:数据来源于历史建筑设备协会
1947年至1965年间,有23家企业依靠液压产品进入机械挖掘市场。图3.6比较了活跃的新兴企业的总数量,和生产液压挖掘机的成熟企业的总数量(减去了已退出的企业数量),结果表明,新兴企业完全主导了液压挖掘机市场。
20世纪60年代,一些实力较强的缆索挖掘机制造商,推出了采用了液压技术的挖掘机,但几乎所有的产品都与比塞洛斯-伊利公司的Hydroboe一样,属于混合型挖掘机。这些产品一般采用一个液压缸来旋转或闭合铲斗,并使用缆索伸展铲斗、提拉吊杆。在20世纪60年代出现这种类型的挖掘机时,液压技术对成熟制造商的产品产生了持续性影响,并且产品在主流价值网络内的性能也因此得以提高。工程师们找到的一些在缆索挖掘机上使用液压技术的方法非常有独创性,但所有这些创新努力所针对的都是现有客户。
在此期间,挖掘机制造商所采取的战略,揭示了面临破坏性技术变革的企业做出的一项重要选择。一般来说,成功的新兴企业认为,20世纪四五十年代的液压技术,已经具备在特定的新市场投入使用的条件,所以这种技术能创造出价值;而成熟企业则通常从另一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它们认为市场需求是特定的。因此,成熟企业力图了解或改进这种技术,并最终希望将其纳入它们熟悉的延续性改善轨道,以便向它们的现有客户推广这项新技术。成熟企业努力以它们的客户作为创新投资的标杆。之后的几个章节也表明,在大多数破坏性创新案例中都可以看到这种战略选择——成熟企业致力于在成熟市场引入破坏性技术,而成功的新兴企业则发现了一个看重这种技术的新市场。
液压技术最终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它已经可以满足主流挖掘承建商的需求。但这一进步是由新兴企业实现的,它们首先发现了可以应用这种技术的早期市场,并在这个市场上积累了设计和制造经验,然后利用这个商业平台来冲击它们上方的价值网络。成熟企业输掉了这场竞争,只有4家缆索挖掘机企业(英斯利公司、凯林公司、小巨人公司和林克贝特公司)姗姗来迟但也算成功地推出了自己的液压挖掘机生产线,从而维持了它们的市场地位,因而它们在普通挖掘承建商市场仍占有一席之地。[12]
但除了上述企业外,主流挖掘市场上其他大型缆控机器的领先制造商,则从未推出过能在商业上取得成功的液压挖掘机。尽管一些企业也在铲斗铰接机械装置上部分采用了液压技术,但它们缺乏专业的设计能力和批量生产成本优势,因此也无法对抗液压技术对主流市场的侵蚀。到20世纪70年代早期,所有这些企业都被新兴企业淘汰出了下水道、管道和普通挖掘市场,而大多数新兴企业则最初已在小型承建商市场锤炼了它们的技术能力。[13]
对比上述从变革中获利的策略,我们从中可以发现其他许多行业(特别是硬盘、钢铁、计算机和电动汽车)内的新兴企业和成熟企业,在受到破坏性技术影响时所采取的各种方法的主要特点。
在缆索和液压之间做出选择
在轨线图3.3中,当液压技术足以满足下水道和管道承建商对铲斗的需求时(针对吊臂工作半径也可描绘出一个类似的轨线图),挖掘行业的竞争格局发生了变化,主流挖掘承建商改变了它们购买设备时所依据的标准。即使是在今天,缆索挖掘机的工作半径和拉举力量,仍然要远高于液压挖掘机,它们的技术发展轨道与液压挖掘机大致平行。但一旦缆控和液压控制系统都能达到主流市场的要求,挖掘承建商将不再根据哪种机器的工作半径更长,哪种铲斗的容量更大,来选择它们所需要的设备。两种机器的性能都足够好,缆控系统在这方面的优势已不再能够转化为竞争优势。
但承建商发现,液压挖掘机发生故障的概率要远远低于缆索挖掘机。特别是那些在拉举重型铲斗时,遭遇过因缆索突然折断而导致人员生命受到威胁的企业,一旦液压机器能够帮助它们完成这些工作,它们便很快用上了安全性更高的液压技术。因此,一旦两种技术都能很好地满足基本的性能要求,可靠性便成为市场选择产品的基本标准。下水道和管道承建商很快便在20世纪60年代初采用了液压设备,在20世纪60年代末,普通挖掘承建商也紧随其后采用了液压设备。
液压技术的崛起所产生的结果和影响
生产缆索挖掘机的企业内部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很明显,现在我们可以说,这些企业应该投资液压设备,使内部负责生产液压产品的部门融入需要这种产品的价值网络。但在竞争的白热化阶段,破坏性技术管理所面临的窘境是,这些企业内部并没有出现任何问题;它们的客户并不需要液压技术,而且确实也不会使用液压技术。市场上至少有20家缆索挖掘机制造商对客户资源虎视眈眈,每一家都会竭尽所能地采用一切可能的方法,来抢走其他制造商的客户。如果这些企业无视它们的客户对下一代产品的需求,现有的业务就会面临风险。而且,考虑到20世纪50年代反铲挖掘机刚刚出现,市场规模还非常小,开发更大、更好、更快的缆索挖掘机来抢占当前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这显然要比冒险开发液压反铲挖掘机更有可能实现利润增长。因此,正如我们之前所看到的那样,这些企业并不是因为自身无法开发这项技术而导致失败的;事实是,它们当中最好的企业一发现这种技术能够帮助它们的客户,便立即采用了这项技术。它们也不是因为管理层碌碌无为或傲慢自大而导致失败的;这些企业之所以失败,是因为对它们来说,液压技术并无用武之地,等到星星之火已呈燎原之势时,一切为时已晚。
我们发现,不管是面临延续性技术创新时取得成功的企业,还是面临破坏性技术变革时遭遇失败的企业,它们竟然都是良好的管理决策自然或合理发展的结果。实际上,这也是破坏性技术会使创新者陷入窘境的原因。更努力地工作,更聪明地管理,更积极地投资,更认真地听取客户的建议,这些都是应对新型延续性技术所带来的问题的解决之道。但这些经营原则在应对破坏性技术时却完全失效,而且在很多情况下甚至还会造成反效果。
【注释】
[1]这部分用于计算图形的信息和数据由历史建筑设备协会的两位国家主管小迪米特莱·托特和基思·哈多克提供。该协会的档案室收藏有大量有关挖掘设备行业的信息,托特和哈多克也非常乐于与我分享他们的知识和他们所了解到的信息。他们对本章的初稿提出了很多实用的建议,对此我深表感激。
[2]有意思的是,这样高的成功率只适用于行业最大的25家企业。在7家较小的蒸汽铲土机制造商中,只有一家成功渡过了此次向汽油内燃技术转变的延续性技术变革而生存下来。除了这些企业的产品宣传册外,几乎找不到任何有关这些企业的信息。但我认为,大中型企业安然渡过此次转变,而小企业纷纷破产的事实表明,资源在此次转变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这个结论也补充说明了第二章总结出的理论性观点。一些延续性技术的开发和实施成本明显过高,或者过于依赖于专利或稀缺性专业技术,因此一些企业根本无法成功地完成这样的转变。我很感激理查德·罗森布鲁姆教授与我分享了他对此问题的观点。
[3]其中一个范例就是由一家芝加哥地区承建商Page公司开发的第一台拉铲挖掘机。Page公司的主要业务领域是芝加哥的运河体系,该公司于1903年发明了拉铲挖掘机来更高效地完成挖土工作。Page公司的拉铲挖掘机后来与比塞洛斯-伊利公司和Marion公司生产的蒸汽铲土机一起,被广泛应用于巴拿马运河的挖掘作业。这一发现(即客户是延续性创新的一个重要来源)与埃里克·冯·希佩尔的研究发现相符。
[4]面对液压技术的冲击,以这种方式逃过一劫的企业在一个特殊的高端市场找到了避风港。例如,比塞洛斯-伊利公司和Marion公司便成为了巨型露天铲土机(主要用于露天矿)的主要制造商。Marion公司6360型号的露天铲土机是当时最大的正铲铲土机,能够举起180立方码的铲斗。Harnischfeger公司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动采掘铲土机制造商,而Unit公司则通过生产用于海上钻探平台的台架起重机找到了市场定位。有一段时间,Northwest公司通过生产用于海洋航路挖掘的拉铲挖掘机幸存下来。P&H和Lorain公司则生产巨型起重机和拉铲挖掘机(所有这些都是缆控设备)。
[5]随着液压挖掘机的成熟,这些公司之后都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1996年,世界上销量最大的挖掘机公司——德马格公司和O&K公司的总部都在德国。
[6]从技术上说,用铲斗在机器前方挖土的挖掘机叫动力铲土机。这是1837年至20世纪初的最主要的设计,而且在本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一直是一个重要的市场部门。背对驾驶室推土的挖掘机叫反铲挖掘机。随着液压挖掘机在20世纪70年代成为最重要的设计类型,这两类机器都被统称为挖掘机。
[7]衡量挖掘性能的真实标准是每分钟可以推动的立方码土方。但这项衡量标准过于依赖操作员的技术和正在挖掘的土壤的类型,因此承建商将铲斗的体积视为更重要、更准确的指标。
[8]紧跟着这些英美先驱企业的步伐,欧洲大陆的制造商也纷纷推出了自己的液压挖掘机。这些企业都是挖掘机行业的新兴企业,其中包括法国的波克兰公司和意大利的布鲁内利兄弟公司(Bruneri Brothers)。
[9]将铲斗插入土中的能力是液压挖掘机的一个主要优势。所有面向操作员推土的缆索挖掘机都必须依赖重力来将重型铲斗的斗齿插入土中。
[10]早期混合型海洋运输船的制造商使用的是蒸汽动力,但仍配备了风帆。它们做出这种设计的理由也与比塞洛斯-伊利的工程师相同:蒸汽动力显然还没有赢得跨洋市场足够的信任,因此蒸汽动力厂商必须采用传统的技术来增加船只的可靠性。
[11]其中一个例外是凯林公司于1957年推出的一种特殊产品Skooper,它综合了缆控和液压技术,能将墙体的面层前的土方铲走,但并不把铲斗掘进土方进行挖掘。
[12]很难对比塞洛斯-伊利公司进行归类。该公司在20世纪50年代推出了一种大型液压挖掘机,但随后从市场上撤出该产品。20世纪60年代,它收购了Hy-Dynamic公司的Dynahoe液压装载反铲挖掘机生产线,并将其作为一种实用机器出售给它的普通挖掘客户,但后来再次从市场撤出该产品。
[13]卡特彼勒公司是一家很晚才进入液压挖掘设备行业的新兴企业,它在1972年才推出了自己的第一种型号的挖掘机。该款挖掘机延展了它原有的推土机、刮土机和平地机生产线。卡特彼勒公司在缆控设计占行业主导地位的时期从未进入挖掘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