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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西方符号学纲要
1.6.5.2 4.5.2 对符号的定义——符号过程

4.5.2 对符号的定义——符号过程

莫里斯将皮尔斯创造的词“semiosis”定义为“符号过程”,即某物成为某有机体的符号的过程。符号过程有三个要素:“起符号作用的东西”、“符号所指的东西”和“符号对解释者所起的作用”,由于这种作用,某物就成了解释者的符号。这三个部分分别称为“符号载体”(sign vehicle)、“符号所指对象”(designatum)和“解释者”(interpretant)。(Winfried N9th,1999:4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