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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史的创新范式: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共赢
1.4.2.3.2 二、积极开展对青少年干部和专门人才的培训

二、积极开展对青少年干部和专门人才的培训

在中国与东盟的高等学校合作办学中,对在职人员培训也是一项重要的合作机制,特别是中国与越南在这方面更具有特色。早在1950年,越南胡志明主席亲自在广西南宁选址建立了“越南育才学校”,主要是在中国老师的帮助下,培训越南干部。从1950年到1953年的3年时间,共培育出的干部有7000余人次。现在的广西大学正是在“育才学校”的旧址上重建并继续办学的。现在,相隔56年,当年的育才学校学员中有的在今天又把自己的子女共100余人送到广西大学留学。他们成了中越两国友谊长存的种子、文化教育交流的桥梁,为区域间的和平稳定起到了极好的作用。(6)

(一)建立青少年培养基地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中国与东盟十分重视青少年干部和各类专门人才的交流和培养。近年来,为发挥高等学校资源优势,在广西、云南、广东和福建等省区的高校,设立了各种培训班、培训基地。主要的培养基地有:

广西国际青年交流学院的“中国—东盟青少年培养基地”。中国十分重视对东盟青少年干部的培养。首先在广东和广西开办东盟青少年培训班。2003年由中国共青团中央主办的越南青年干部首期高级研修班在广东深圳青年学院开学,46名越南青年干部在深圳进行为期20天的培训学习。广西国际青年交流学院从2002年起,不断地举办东盟国家青年干部高级研修班。到2007年下半年,共举办了10期研修班,培训了近400名东盟国家青年干部,还接待了东盟国家的青年干部考察交流团200多人次。东盟国家青年干部高级研修班分一年班和两月班,学员在学习期间,安排到上海、深圳等城市参观考察,还可以到企业、农村、社区实际体验,切身了解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实际情况。2007年11月2日,广西国际青年交流学院荣获首届“亚洲青年奖”。同时,被中国共青团中央、外交部命名为“中国—东盟青少年培养基地”。2009年5月21日,在广西国际青年交流学院隆重举行第14期国际青年干部高级研修班40名老挝学员的毕业典礼和15期国际青年干部高级研修班39名越南学员的开学典礼。在开学、毕业典礼上,中国共青团中央国际部部长倪健和共青团广西区委书记李泽发表了讲话。自2002年至今,广西国际青年交流学院已为东盟十国培训了600多名青年干部。

(二)建立法律、旅游等专门人才培训基地

(1)广西民族大学的“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2005年9月,中国法律学会和东盟各国法学机构在广西南宁发起建立“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在广西民族大学设立“中国—东盟法律文化广场”,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越南法学会主席范国英及其他东盟各国法律界高层领导出席了中国法律文化广场揭幕式。首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在南宁举行,并通过了《南宁宣言》。

2007年8月20日,由中国法学会创办、广西法学会协办、广西民族大学承办的“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正式创建,同时首期研修班开班,来自东盟十国的20名高级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法律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一是学习中国的法律知识,二是交流东盟各国的司法经验,三是开展某些参观访问。

2008年10月27日,“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第二期东盟学员研修班暨首期中国学员研修班在广西民族大学举行开学典礼。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李清林、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高雄、广西民族大学党委书记钟海青教授等领导出席了开学典礼并讲话。本期东盟学员研修班有来自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9个国家的19名法官和律师。中国学员班有来自广西和吉林的20名政府官员、司法官员和律师。东盟学员班和中国学员班一起参加培训,开展结对子、一对一互助式学习,相互交流。东盟研修班学员主要学习中国的法律制度,特别是民商法律制度以及中国与东盟合作方面的最新法律和政策。中国学员班主要学习东盟国家的法律制度,包括东盟国家的司法制度、外商投资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与发展的相关法律制度。研修班还开展了丰富的考察活动。在广西期间,学员参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法院、律师协会开展的座谈交流;在北京期间,学员拜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等单位。

2009年12月下旬,“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第三期东盟学员研修班在广西民族大学开班。参加本期研修班的有马来西亚罗章武律师事务所主任罗章武、泰国Ultra-Cornpressor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尼西·意塔玛诺、越南—中国—东盟法律信息中心处长阮春英、新加坡马达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清义等东盟国家有关法律司法人员共20人。研修人员主要学习中国的法律及司法体系。同时开展的有交流座谈会、参观阅读资料等活动。

(2)广西民族大学的“广西东盟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基地”。这是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和广西民族大学、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联合创办的。2008年12月23日,在广西民族大学举行了培训基地授牌仪式暨首期东盟旅游人才培训班开班典礼。首期培训班有来自越南16名学员,为期21天的培训,主要学习汉字的美学、中国旅游名胜古迹分类及其旅游审美价值、中国美食文化、中国社交礼仪等课程。2009年10月,第二期东盟旅游人才培训班也在广西民族大学顺利进行。2009年12月8日,第三期东盟旅游人才培训班暨老挝旅游行政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在广西民族大学举行。老挝驻南宁总领事馆、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局、广西民族大学、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南宁市旅游局、广西中国旅行社、广西寰海国际旅行社等单位和部门领导、专家教授,以及老挝学员参加了开班典礼。老挝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品占·延乔芒阿处长在致辞中说,老挝旅游业有待于进一步发展,开展这样的培训班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感谢广西的热情接待。

(三)互派党政干部公务员培训

中国与东盟对干部的素质提高,以适应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逐步加强了干部的互派交流培养。越南等国重视民族干部和政党干部的培训。2008年10月27日,越南国家民委干部培训班在广西民族大学开班,越南民委系统的干部在半个月里对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进行学习和交流。2009年5月中旬,越南共产党中央组织部干部司司长阮春山到广西民族大学访问,阮司长说,根据越共中央165计划,越共中央组织部准备选300多名干部到广西学习中文,并希望攻读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希望广西民族大学协助培养。现在此计划的实施正在筹备中。2009年12月21日,越南谅山省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班在广西民族大学开班。

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也重视将有关的行政和商务人员以及英语教员互派到东盟国家交流培训。以广西为例,从2004年起,广西每年选派40名公务员到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进行为期一年的培训,至今已有5批400多名公务员学成回桂。2009年12月9日,根据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教育部2006年签订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备忘录》,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委会受教育部委托,负责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高校英语教师进修项目的具体实施,每年从中国有关高校选派35名英语教师赴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国立教育学院进行为期10个月的英语教学法进修。

东盟的新加坡正加紧培养“中国通”公务员,派学员到中国培训。2009年7月26日,新加坡10名荣获公共服务委员会(PSC)奖学金的优秀学子,选择到中国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深造,成为首批为PSC中国奖学金计划开路的先锋。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奖学金颁奖典礼上宣布:“为培养更多了解中国并与之打交道的公务员,政府将设立‘海外发展计划’,我们需要派遣更多学生到中国深造,因为中国在亚洲和世界已经是个重要的角色。它的影响已经剧增并将持续增长,对我们日益重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