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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史的创新范式:中国与东盟的合作共赢
1.4.1.2.1 一、东盟重视成员国间文化的交流合作发展

一、东盟重视成员国间文化的交流合作发展

亚洲人历来追求文明进步,崇尚伦理道德。即便在纷争不断的古代与近代,对本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既善于保护传承,又善于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二战后,东南亚各国走上独立民主和平,特别是在建立“东南亚国家联盟”后,更加重视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也十分重视成员国间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并把它的重要性看成是确保东盟和平、稳定和共同繁荣的一根支柱。提出通过文化的合作发展,培育“东盟精神”、“东盟意识”,使其成为东盟同一性的基础。

(一)关于东盟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首先是强调文化遗产的重要性。2000年7月东盟十国通过了《东盟文化遗产宣言》,确立了保护和开发文化遗产的内容重点、法律机制、合作途径。《东盟文化遗产宣言》首先指出:“东盟十国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文化遗产,对其生命力和完整性应保存、保护和宣传。”《东盟文化遗产宣言》提出文化遗产保护的重点内容是:①东盟成员国共同对东南亚的文化遗产进行保护。②保护国宝和文化财产。③维护有价值的生活传统。④保护古往今来的学术、艺术和知识遗产。保护古往今来的通俗的文化遗产和传统。《东盟文化遗产宣言》提出对文化遗产要提高认识,并制定相关法律来保护:①肯定东盟文化遗产的尊严。②加强文化交流,加深对不同文化的理解。③加强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的政策和立法工作。④尊重公共知识产权。⑤禁止对文化遗产的非法转移和占有。⑥对文化遗产和资源的商业利用。《东盟文化遗产宣言》提出了合作的途径:①文化与发展的融合。②发展东盟国家文化遗产的国家级和地区级的网络系统。③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资源分配。④开发并实现一个个东盟文化遗产项目。2004年11月29日签署的《万象行动计划(2004—2010)》指出:“我们将促进东盟的文化遗产,它是东盟精神的创造性表达,是东盟同一性得以持久结合的基础,因为它源于贯穿历史的共同联系和对和平与繁荣的共同渴望。”

其次是提出保护和开发文化遗产的措施。在《东盟文化遗产宣言》公布后,东盟开展一系列保护、保存、管理和宣传文化遗产的活动。具体措施有:①举办文化遗产管理培训班和开展“关于开发东盟文化遗产测绘模式研讨会”。②保护和促进东盟多姿多彩的文化遗产,加强人才培养,并促进东盟学者、作家、艺术家和媒体从业人员的互动。③到国外举办关于东盟的文化遗址、博物馆的摄影展览,宣传东盟文化遗产。④制作一部关于东盟传统木偶艺术的电视纪录片,让人们分享东盟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

(二)关于深化东盟各国文化的合作

一是阐明文化发展的目标和意义。《东盟文化遗产宣言》指出:“文化的创造力和多样性是东盟社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保证。东盟人民渴望建立地区新秩序,这种秩序是建立在文化机会均等,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和东盟的同一性,不分国籍、种族、性别、语言和宗教上的。”在1967年8月8日发布的《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中,把加快经济增长和文化发展作为东盟的目标。

2003年10月7日发布的《东盟和睦宣言二》,把东盟的“社会—文化合作”作为确保东盟和平、稳定和共同繁荣的三根支柱之一。提出了“东盟文化共同体”的目标和意义:“这一共同体将培养人才,促进东盟学者、作家、艺术家和媒体从业人员的互动,以有助于保护和促进东盟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培育地区同一性,促进人民的东盟意识。”促进和深化文化艺术方面的地区合作将为实现该宣言的这一目标发挥关键作用。将东盟的文化多样性和不同的发展水平转化为平等的发展机会和繁荣。2003年10月,东盟负责文化艺术的部长(AMCA)举行了首次会议,这是东盟文化艺术的最高决策主体。会议明确地阐述了若干优先合作领域,包括文化关系环境中的人力资源开发和中小文化企业和行业的开发。预计这些新课题将进一步加强文化艺术领域的地区合作。

2004年11月29日签署的《万象行动计划(2004—2010)》进一步鲜明提出: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ASCC)具体表达了东盟这样一种渴望:提高其人民的生活质量,可持续地利用自然资源和加强其有助于实现以人为中心的文化同一性。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的建立源自这样的前提:只有经济一体化和安全不可能实现东盟共同体的构想。

二是制定东盟文化发展的措施。1976年2月24日发布的《东盟和睦宣言》明确提出了文化交流合作的三点具体措施:①将对东盟、东盟成员国及其国家语言的学习和研究纳入成员国学校和其他学习机构的课程。②支持东盟的学者、作家、艺术家和大众媒体在培育地区同一性和友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③通过国家学术机构的合作,促进东南亚研究。

《东盟和睦宣言二》提出,为培养人才,发展文化,东盟将在基本教育和高等教育、培训、科学与技术发展等方面投入更多资源。东盟还将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领域的合作。

综上所述,东盟十国在文化上的这种整体的密切的合作,在东盟成立前是不可想象的。那时10个国家,各国文化的特点和发展水平差别大,而文化发展的经济基础也很不一样。只有东盟区域合作这个组织,才能有组织有步骤地制定促进各国文化同一性和共同发展的方针政策,并在实践中有指导有监督地落实各项措施。经过几十年特别是近几年的行动,东盟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开发,东盟文化共同体的逐步形成和发展,增强了东盟各国人民的“东盟意识”,这有利于克服东盟其成员国间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和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矛盾。可以说,2007年11月20日东盟十国共同签署了《东盟宪章》和《东盟宪章》正式生效就是好的例证。当然,东盟要实现《东盟宪章》所制定的宏伟目标,还有很长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