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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政策·实务
1.10.3 第三节 非关税措施的新趋势

第三节 非关税措施的新趋势

入世以后,WTO各成员国之间的关税壁垒将不复存在,传统的非关税措施也将在世贸组织的规则下被规范,取而代之的新兴非关税措施越来越成为发达国家保护市场的手段,如环境、绿色(生态)壁垒、技术壁垒和政治壁垒等。这些措施以其外表的合理性及内在的隐蔽性成为当今被国际上看作最有效的非关税措施。

一、绿色壁垒

绿色壁垒(Green Barriers)是指一国以保护有限资源、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通过制定苛刻的环境保护标准,来限制国外产品的进口。

面对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已深刻认识到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并通过签署国际环境公约、世贸组织协议中的环境条款、国际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ISO140000)、绿色标志、进口国国内环境与贸易法规、进口国环境与技术标准等环境保护措施来保护环境。这些措施都是双刃剑,一方面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又成为各国实施贸易保护的绿色贸易壁垒。绿色壁垒的内容较为广泛,主要有:

(一)“环境标志”形式的绿色壁垒

环境标志也称绿色标志、生态标志。它是指在产品或包装上用图形表明该产品从研制、生产、使用、消费和处理过程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损害。但由于环境标志制度所建立的标准相当高,厂商要达到环境标志的要求,其产品的生产必须改变原材料及生产工艺才能达到。因此,环境标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为一种变相的贸易壁垒。

(二)绿色环保标准形式的绿色壁垒

各种环保标准主要产生于国际协议、法规、技术、公约、制度之中,这些标准本质上不是绿色贸易壁垒,但它们的制定者主要是发达国家,其条款规定是基于发达国家先进的技术水平,反映的是发达国家的环境利益,因此必然限制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出口,因而可能成为一种变相的贸易壁垒。如蒙特利尔公约限制、禁用的消耗臭氧层化学品虽然不多,但都是基本化学品种,从而影响到上万种化学原料和制成品的生产和使用,尽管公约对发展中国家的禁用期限宽限了十几年,但发达国家的先期运行成为了事实上的绿色贸易壁垒。不仅如此,某些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还制定超出国际公认标准的环保标准,实行内外有别的双重环保标准,或专门针对出口国家或商品制定的环境条例,这些派生出来的标准成为真正的绿色壁垒。

(三)“环保包装”形式的绿色壁垒

环保包装制度是要求包装必须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用后易于回收、再利用或者再生,易于自然分解,不污染环境。许多发达国家都有相关的法律要求,如德国的《德国包装物废弃物处理法令》。这也在无形之中提高了进口商品的成本,甚至起到了禁止某些商品进口的作用。

(四)绿色卫生检验检疫形式的绿色壁垒

绿色检疫制度是指发达国家在通关检验检疫中对食品等安全卫生标准日趋严格,特别是农药残留量、放射性残留、重金属含量等指标进行严格的检疫,防止超标商品进入国内市场。日本、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对食品中的某些有毒物质含量标准的规定到了近乎苛求的地步,阻止了越来越多的进口商品。

(五)绿色补贴制度

绿色补贴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环境和资源,将资源和环境费用计算在成本内,使资源环境成本内在化,由国家给予财政补贴,鼓励出口。

二、社会责任壁垒

西方一些国家经常以国际劳工组织颁布的所谓劳工生产标志及所谓的人权作为衡量标准。企业的社会责任出现在许多跨国公司采购订单的附加条件中,比如对方认为贸易伙伴提供的产品是工人在没有安全和健康保障的条件下生产的,如果他们有证据证明上述事实存在,就会将产品拒之门外。

虽然至今还没有一个真正的国际标准对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约束,目前只有一些非政府组织制定的一些社会责任标准在推行中,如SA8000,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新贸易壁垒的端倪,这对于劳动密集型出口产品为主的发展中国家来说,的确是要面临的又一个挑战。

三、知识产权壁垒

知识产权壁垒是指知识产权拥有国以保护知识产权的名义,对含有知识产权的商品实行进口限制,或者凭借其拥有的知识产权优势,实行不公平贸易。其实质同其他贸易壁垒措施相同,都对国际间商品贸易的自由流动起到了阻碍作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当代国际贸易的重心开始从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贸易转移,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贸易摩擦愈演愈烈,知识产权壁垒已成为发达国家和大跨国公司占领国际市场的有利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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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关税措施有哪些特点?

2.绝对配额、关税配额和“自动”出口配额的异同点是什么?

3.简要评述主要的非关税壁垒措施。

4.中国产品如何突破技术壁垒?

5.外汇管制对贸易的作用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