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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政策·实务
1.11.2 第二节 出口管制

第二节 出口管制

出口管制(Export Control)是指国家出于某些政治、军事和经济目的,通过法令和行政措施,对本国出口实行管理和控制,限制和禁止某些战略性商品和其他重要商品出口到国外。

一、出口管制的商品

出口管制的商品主要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战略物资及尖端技术

战略物资及尖端技术如军事装备、高技术产品等。这些产品对维护国家安全,保持科学技术的优势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内紧缺物资

国内紧缺物资包括国内市场紧缺的商品,以及国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半成品等。这些商品直接影响国内市场的供应,是保持经济稳定发展的重要物资。

(三)珍贵文化艺术品、贵金属

珍贵文化艺术品及黄金、白银等特殊商品。

(四)“自动”限制出口的商品

为了缓和、避免与进口国的贸易摩擦,或迫于进口国的压力,被迫管制具有竞争力的商品,如发展中国家的纺织品。

(五)经济制裁

对政治对立、关系紧张或国际组织实行制裁的国家出口的商品。

(六)出口国或组织垄断的商品

出口国或组织垄断的商品,如欧佩克(OPEC)组织对其成员国石油产量及出口量的管制,其目的是维护其垄断价格。

二、出口管制的形式

出口管制分为两种形式:

(一)单边出口管制

单边出口管制是指一国根据本国的需要,制定出口管制方面的法律,设立专门的执行机构,对本国的某些商品出口进行审批和颁发出口许可证,实行出口管制。单边出口管制是由一国单方面自主决定,是实施歧视性贸易政策的手段。例如,早在1917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1917年与敌对国家贸易法案》,禁止对“敌对国”进行财政金融和商业贸易。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又相应制定并多次修改了各种出口管制法规条例。总体上来讲,管制程度较以前有所松动,手续也日渐简便。

(二)多边出口管制

多边出口管制是指几个国家政府,通过一定的方式建立国际性多边出口管制机构,商讨和编制多边出口管制货单和出口管制国别,规定出口管制的办法,以协调彼此的出口管制政策和措施,达到共同的政治和军事目的。

1949年11月,在美国操纵下西欧12国成立的“巴黎统筹委员会”(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Export Control,COCOM)就是一个实行多边出口管制的组织机构,其主要宗旨就是管制对社会主义国家出口商品,其主要功能是编制增减多边“禁运”货单,规定禁运的国别和地区等。随着冷战的结束,该组织已失去了过去的意义,于1994年4月1日正式解散。

三、出口管制的方式

一国控制商品出口的方式多种多样,最普遍使用的手段是出口许可证制度。出口许可证根据不同的商品、管制程度的不同,可分为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许可证。

(一)一般许可证

一般许可证又称普遍许可证。这类许可证无须向有关机构申请,只要在出口报关单上填明管制货单上该商品的一般许可证编号,经海关核实,就可办妥出口手续。

(二)特种许可证

特种许可证即需要由有关机构审批颁发的许可证。例如,对于那些属于敏感商品的出口,必须向有关机构申请特种许可证。出口商要在许可证上填写出口的内容和目的地以及用途等,再附上其他有关证件一起报批,获批准后方能出口。

总之,出口管制一直是一些国家维持保护本国政治、经济利益,贯彻对外政策的最有效手段,这对双方国家乃至世界经济发展都造成了负面影响。

思考题

1.出口信贷的主要形式与特点是什么?

2.简述外汇倾销对出口的作用及其限制条件。

3.商品倾销的类型有哪些?

4.什么是经济特区?它有哪几种类型?各自特点如何?

5.简述主要的出口鼓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