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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政策·实务
1.8.2 第二节 国际贸易政策的类型与演进

第二节 国际贸易政策的类型与演进

一、国际贸易政策的基本类型

从国际贸易产生以来,国际贸易政策有两种基本类型,即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

(一)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对商品和服务的进出口不加干预,取消对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的限制和障碍,同时也取消对本国进出口商品和服务贸易的各种特权与优待,使商品和服务能够自由输出输入,在国内外市场上自由竞争。

自由贸易政策可以减少由于人为干预对经济的扭曲,注重价格机制对经济的自发调节。从理论上说更利于资源在世界范围内的有效配置,形成互为有利的国际分工,扩大世界各国的国民收入,有助于参加贸易各国和世界整体福利的增加,促进参与国和世界经济的发展。

当然自由贸易政策也不是完美无缺的,自由贸易理论在现实中难以达到其预想的目标,不能满足现实社会的多方面的需要。如从各国局部利益来说,由于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自由贸易给各国带来的得失有较大差距,发达国家获利较多,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分工中处于不利地位,可见,自由贸易政策的实行并不是无条件和无代价的。

(二)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是指国家积极干预商品和服务的进出口,广泛利用各种限制进口和控制经营领域与范围的措施,保护本国产品和服务在本国市场上免受竞争,并对本国商品和服务的出口给予优待和补贴。其实质就是“奖出限入”的政策。

保护贸易政策的实施有一定的必然性。首先,经济学家早已证明了自由贸易有利于整个世界福利水平的提高,然而每一个主权国家都仅从本国利益最大化出发制定各种经济政策(包括贸易政策),没有一个国家为全世界的福利负责,而由自身利益出发制定的贸易政策很可能意味着对自由贸易政策的偏离;其次,每一个国家均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团,自由贸易政策即使有利于一国的整体利益,未必对所有的利益集团都有利,那些因自由贸易政策而受到损害的利益集团会不遗余力地推动政府制定出对自身有利的贸易政策,而此类政策必然带有明显的保护主义成分;最后,国家之间的贸易政策存在明显的相互影响,在各国贸易政策的博弈过程中,若不能形成有效的国际协调机制,极容易陷入囚徒困境而导致保护贸易政策这一两败俱伤的局面。

保护贸易政策的实施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保护贸易政策产生的影响也并非全部是负面的,虽然从长远来看保护贸易政策不利于世界经济与贸易的发展,甚至不利于当事国本国的经济贸易发展,但基于某种特殊原因,在特定的国家和特定的时期对其发展还是有益的。保护贸易政策可使发展中国家民族幼稚工业得到扶持,在短期内改善国际收支和增加就业,避免经济的剧烈动荡,从而达到培育国际竞争力,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目的。同时,保护贸易政策也是保障国家安全、保护人民身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平和民族自尊的需要,各国对某些相关的商品采取进出口的限制,如对军备物资、先进技术、粮食等商品采取国家专控就是为了达到上述目的。此外,各国为了维护公平贸易所制定的一些保护性的措施,如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等,本身就为现行国际贸易规则所认可,所以采取保护贸易政策仍是一些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合理选择。

承认保护贸易政策存在的必然性和合理性并不意味着对推行贸易保护的肯定。事实上,从整体上看,自由贸易政策更能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更符合人类的长远利益,几百年世界经济的发展历程已证明了这一点。此外,绝对的自由贸易政策与绝对的保护贸易政策等都是不存在的,各国贸易政策的现实选择是介于完全自由与完全保护之间,一些国家自由的成分多一些,而另一些国家更倾向于保护;一个时期自由的成分多一些,而另一个时期更倾向于保护,如此而已。

二、国际贸易政策的演进

一国的对外贸易政策随着世界政治、经济环境与本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产品国际竞争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因此,在不同的时期,一个国家往往实行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在同一时期的不同国家,也往往实行不同的对外贸易政策。同时,具体实施的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在不同的时期也具有不同的特点和内容。

(一)中世纪时期——鼓励进口和限制出口的政策

公元11~15世纪,西欧各国大都奉行鼓励进口、限制甚至禁止出口的政策。这一时期主要采取的对外贸易措施有:对出口商品征税甚至禁止出口;建立市场、集市和中心城镇以吸引外国商人,在进口方面展开相互竞争。这些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是与当时许多国家生产力较为低下,物资短缺情况相适应的。为维持国内基本的生活必需,各国采取措施鼓励必需品的输入,严格限制其出口。同时,限制各种战略物资的出口,增加国内物资的储存,以建立和保持强大的军事力量。这时对外贸易的关税也是各国增加财政收入的主要方面。

(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重商主义的贸易保护政策

公元15~17世纪的欧洲正处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准备时期,也就是资本主义原始资本积累时期,以英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实行的是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政策。重商主义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代表商业资本利益的一种经济思想和政策体系,它追求的主要目标就是不断地积累金银货币财富,防止象征国家财富的金银等贵重金属流出。在其思想的指导下,各国积极推行国家干预对外贸易的做法,采用种种严格的贸易保护措施。如管制金银货币,禁止货币的流出;垄断对外贸易,保持本国对外贸易顺差;奖出限入,扶持本国产业的发展;设法从国外吸引货币流入,并保留在本国内,甚至限制其流出等。这些措施的实行对西欧各国资本主义方式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货币基础。

其中,以英国所实行的贸易政策最为系统和典型。英国当时采取了一系列的保护贸易的措施,主要包括:国家垄断对外贸易,私人部门不得从事有关活动;通过《航海法案》垄断对外贸易货物运输;设立独占经营的殖民地贸易公司(如东印度公司)垄断对殖民地的对外贸易;为保护其最重要的纺织工业,一方面禁止纺织品进口,另一方面禁止纺织机器出口;为保证本国的生产,对原材料如羊毛、棉、麻、铁以及造船用品等奖励进口,并配合严酷的法令禁止出口;对其他的商品都征收禁止性的高额关税限制进口;对竞争力弱的工业品和农业给予津贴、出口退税等方式进行扶助。

(三)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并行

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进入自由竞争时期。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已经形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到确立。但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地位不同,所以采取的贸易政策也完全不同。

1.英国实行的以比较利益为基础的自由贸易政策

英国在产业革命之后,工业迅速发展,“世界工厂”的地位确立并巩固。一方面,其产品在世界市场具有绝对的竞争力,需要扩大出口;另一方面,大量的出口需要增加原料和粮食的进口来保障。因此,英国资产阶级迫切需要政府抛弃重商主义的保护贸易政策的主张,放松对外贸活动的管制。经过长期的斗争,以亚当·斯密的绝对成本学说和大卫·李嘉图的比较利益学说为代表的古典自由贸易理论取代了重商主义的经济思想,英国在这一时期采取全面的自由贸易政策。具体措施包括:

(1)废除谷物法。保护封建贵族利益的谷物法一直用最低限价限制着谷物的进口,这一法律已严重阻碍了英国资产阶级的利益,经过长期不懈的斗争,终于在1846年生效了有关废除谷物法的议案,取消了谷物的进口限价制度,并降低了谷物进口关税。

(2)简化税法并逐步全面减少纳税商品项目,降低关税税率。自1825年英国开始简化税法,降低税率,进口纳税商品种类和税率大幅下降。进口纳税商品项目由1841年的1 163种减至1882年的20种,原料的进口税率减到5%以下,工业品的进口税率也不超过20%,禁止出口的法令也被完全废除。

(3)取消特权公司。曾经垄断印度和中国贸易的东印度公司的特权在1813年和1814年分别被废止。

(4)废除航海法,改变对殖民地的贸易政策。英国一直保持对殖民地的特权,其中,航海法是英国限制外国航运业竞争和垄断殖民地航运的政策,货物输入的特惠关税和待遇则是英国排斥其他国家商品进入殖民地的贸易政策。随着英国大机器工业的建立,国际竞争力的加强,自1824年开始这些保护措施被逐步废除,英国的沿海贸易和殖民地全部开放给其他国家。

(5)与外国签订贸易条约。自1860年,英法签订了《科伯登-谢瓦里埃条约》(Cobder-Chevalier Treaty)开始,英法之间并与其他国家签署了一系列以自由贸易为基础的贸易条约。在英国的带动下,荷兰、比利时等国家相继实行了自由贸易政策,形成了国际贸易史上的第一次自由贸易趋势。

2.美、德等后进的资本主义国家保护幼稚工业的保护贸易政策

在英国等倡导并实施自由贸易政策的同时,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的一些后进资本主义国家,由于工业化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实力和商品的竞争力无法与英国相抗衡,因而采取以保护幼稚工业为目的的保护贸易政策。主要措施是以提高关税和限制进口等方式保护本国幼稚工业,并对本国商品给予优待和补贴,以鼓励商品出口。

在第一任财政部长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的倡导下,美国从19世纪初采取了一些措施,如不断提高关税,限制重要原料出口,为必需品工业发放津贴和奖金,吸收外国资金,鼓励移民增加国内劳动力和扶植私营工业发展,完善联邦检查制度等有效地保护了本国工业,避免了外国的竞争,为本国经济高速发展创造了条件,并为其他经济相对落后国家的发展作出了样板。

德国作为起步较晚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使新兴的工业能避免外国工业品的竞争,发展德国的经济,以经济学家李斯特(Friedrich List)的保护幼稚工业理论为依据,推行保护贸易政策。1879年,俾斯麦改革关税,对钢铁、纺织品、化学品、谷物等征收高额的进口关税,并实行阶梯式进口关税率。1898年,又通过修正关税法,成为欧洲高度保护贸易的国家之一。这些措施的应用使德国有效地发展了民族经济,为其日后的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的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超保护贸易政策

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各国普遍完成了产业革命,工业得到迅速发展,世界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尤其是1929~1933年的世界性经济危机,使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尖锐化。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为了垄断国内市场和争夺国外市场,纷纷实行以凯恩斯主义为基础的超保护贸易政策。超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与自由竞争时期的保护幼稚产业政策有明显的不同:

(1)保护的对象扩大了,不仅是国内的幼稚工业,而且包括已高度发展的垄断工业;

(2)保护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培育自由竞争的能力,而且是为了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

(3)保护的性质变化了,不是防御性地限制进口,而是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外市场的进攻;

(4)保护手段多样化,不仅是通过提高关税和贸易条约来实现目标,而且还广泛采用了各种非关税壁垒和奖出限入的措施。

总之,这一时期盛行用保护贸易的手段争夺市场,进攻性和侵略性是超贸易保护主义的突出特征。

(五)当代西方发达国家外贸政策及其发展趋势

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贸易自由化时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至20世纪70年代,世界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美国的总体实力空前提高,强大的经济实力和日益膨胀的经济对外扩张的需要,使其一直致力于推行全球范围的自由贸易政策。在其积极倡导下,越来越多的国家缔结了旨在推动贸易自由化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为贸易国际化、自由化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加之战后的日本和西欧经济的恢复和重建的需要,纷纷独立的发展中国家民族经济建设的需要,以及国际分工的深化发展,跨国公司的迅速兴起,由此带动的生产国际化、资本国际化的发展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使这一阶段出现了全球范围内的自由化浪潮。

这一时期的贸易自由化倾向主要表现在大幅度削减关税和降低或消除非关税壁垒。关税的削减主要表现在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经过数轮谈判使其成员的平均关税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以欧共体为代表的一些经济集团内部逐步取消关税,对外减让关税;经过发展中国家多年的努力,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普遍优惠制待遇,并在不同程度上放宽了进口数量的限制和关税的减让,这一切措施都促进了世界平均关税的大幅度下降。与此同时,非关税壁垒也在不断降低或被撤销。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曾盛行的各种非关税措施在不同程度上放宽了管制,如各国放宽了对进口数量的限制,放宽或取消了外汇管制,实行货币自由兑换等,这也极大地促进了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这一时期的贸易自由化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主要包括:(1)贸易自由化主要是在多边、双边或区域的贸易协议框架内进行的。其中以关贸总协定的建立及其所组织的数次多边贸易谈判,对于降低缔约方之间的贸易壁垒,促进世界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的作用最大。此外,区域性的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共同市场和多边合作的发展对降低或取消国际贸易中的障碍与歧视,扩大世界商品的生产和交换也作出了贡献。这与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少数国家为了本国利益所采取的自由贸易措施有着极大的不同。(2)贸易自由化是一种有选择性的自由化。选择性一方面表现在自由贸易是在各种协议框架下实现的,协议中对于不同经济发展阶段的国家,在不同的产品范围,对于降低壁垒的程度和时间是有选择的。同时,许多保障性条款在协议中也起很大作用,这在很大程度上保留免除其履行贸易自由化的义务和使用保护贸易政策的权利。这使得在具体实施的措施中有以下发展趋势:工业制成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农产品;机器设备等资本品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工业消费品;区域集团内部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其对集团外部;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自由化程度超过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自由化程度。(3)贸易自由化促进了世界经济的迅速发展,也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史中创奇迹的时代,在这时期内,日本、西欧、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地区的迅速崛起带动了世界整体经济的高速发展。

2. 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新贸易保护主义

20世纪70年代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贸易保护主义在世界范围再次盛行,这就是以管理贸易理论为指导的新贸易保护主义。在此期间,资本主义国家经历了1973~1974年和1979~1982年两次由石油危机演变成的世界性的经济危机,国家经济普遍陷入滞胀和衰退,就业压力增大,世界市场矛盾日益突出,各国的垄断资产阶级和劳工团体纷纷要求政府采取贸易保护措施保护国内市场。此外,由于工业国家发展的不平衡,美国的经济地位相对下降,贸易逆差迅速上升,不仅日本和西欧在钢铁、汽车、电器等工业产品上与美国展开了激烈的竞争,甚至新兴工业国及其他一些国家也开始在国际市场上对美国产生威胁。在这种情况下,美国一方面迫使拥有贸易顺差的国家开放市场,另一方面加强对进口的限制。因此,美国成为新贸易保护主义的策源地。在美国率先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的带动下,其他国家纷纷效仿,致使新贸易保护主义得以蔓延和扩张。

新贸易保护主义不同于20世纪30年代的旧贸易保护主义,具有以下特征:

(1)新贸易保护主义奉行管理贸易论及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管理贸易理论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是介于自由贸易政策和保护贸易政策之间,兼有两者特点的新贸易理论,它在一定程度上遵循自由贸易的原则,又要实现一定的贸易保护的需要,它将贸易保护制度合法化、制度化。在此理论基础上,世界范围内出现了管理贸易制度,又被称为“有组织的自由贸易”和“协调管理贸易制度”。该政策主张国家通过对内制定贸易政策法规,加强对外贸易秩序发展的管理;对外通过谈判签订双边、多边或区域贸易协定,协调与其他贸易伙伴在经济贸易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0世纪80年代中期,新贸易理论的学者提出了战略性贸易政策的观点。该论点认为,由于国际市场上的不完全竞争性质和规模经济的存在,一国政府可以通过补贴或保护国内市场的手段,扶植本国战略性工业的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以获得规模经济的收益,并取得市场份额。

(2)贸易政策措施朝着制度化、系统化和综合化方向发展。贸易制度越来越转向管理贸易制度,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政府更加积极地介入外贸管理,管理和被保护的商品范围不断扩大,从传统商品、农产品转向工业品和服务贸易部门。在工业品方面,从高技术产品到生产消费品及“敏感商品”均被列为保护范围;在服务贸易方面,各种限制准入的政策在各国普遍实行。

(3)贸易保护的措施多样化。随着关税减让谈判的继续进行,关税壁垒的作用越来越有限,发达国家更多地利用非关税措施来保护市场,特别是利用技术性贸易壁垒、环境保护和绿色壁垒等手段实现其目标。同时,以世界贸易组织的免责条款为依据,滥用反补贴、反倾销这些所谓的维持“公平”贸易的武器来削弱其他国家的产品优势,阻挡进口产品的竞争。更有违背基本原则,在“有秩序的销售安排”(Orderly Marketing Arrangement,OMA)和“有组织的自由贸易”(Organized Free Trade)下,搞灰色区域措施(Grey Area Measures)。

(4)奖出限入的措施由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限制进口是相对消极的做法,而扩大出口对带动国家经济发展更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国把奖出限入的重点转向鼓励出口。采取的措施包括经济、法律、组织等诸多方面,如出口补贴、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

(5)从国家壁垒转向区域性贸易壁垒。建立经济一体化,实行区域内的共同开放和区域外的共同保护,一方面有利于局部缓解国际矛盾,改善国际收支;另一方面也产生很多不利的影响,如削弱多边贸易体系,降低资源的配置效率,增强贸易的歧视性待遇等。

3.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贸易自由化趋势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冷战的结束,发展经济成为全球发展的主题,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高技术的迅速发展,给各国的经济带来了新的生机,特别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通过了有突破性的议题,世贸组织的成立,使贸易自由化成为不可逆转的潮流。

这时期的贸易自由化是在各国通过多途径的努力下,根据互惠和互利的安排,在国际贸易不断消除歧视性待遇,大幅降低关税和消除其他贸易壁垒的基础上获得的。这时期的贸易自由化是与经济全球化、世贸组织、区域组织及世界各国积极参与有直接的关系。主要有以下特点:

(1)经济全球化决定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必须走贸易自由化的道路。经济全球化是当代世界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和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随着科技的进步,国际分工的深化,跨国公司成为当今经济的重要载体,促进了生产的全球化、金融的全球化,它在客观上也更要求建立一个更自由、更广阔的国际贸易环境,实现贸易全球化。

(2)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在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作用巨大。全球贸易自由化是伴随着关贸总协定的发展而发展,并在世贸组织建立后进入新的历史阶段。特别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之后,世界贸易自由化的进程进一步加快,贸易自由化的范围已被扩大到服务业、知识产权、投资、农产品和纺织品等领域。世贸组织的成员国的平均关税率在2000年已降到6.5%,非关税壁垒的使用也受到约束。例如,世贸组织明确规定不得采取数量限制手段来保护市场,数量限制在2005年1月1日被完全取消。这些事实表明,以关贸总协定和世贸组织为代表的多边贸易体制,通过其国际协调机制,可以作为贸易自由化重要的制度保障,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

(3)发展中国家的积极介入是贸易自由化发展的又一推动力量。在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发达国家一直是推动贸易自由化的主导力量,并在其中处于支配地位。与以往不同的是,在这次贸易自由化的浪潮中,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也为了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采取了重大的改革措施,纷纷放宽一些贸易和投资的限制,通过逐步降低税率和限制非关税壁垒措施的使用等措施,也积极地投入到推行贸易自由化的行列,使发展中国家整体在20世纪90年代经历了一个快速增长期,成为贸易全球化的不可缺少的力量。

(4)地区一体化的发展也是促进贸易自由化的重要力量。20世纪90年代也是地区一体化蓬勃发展的时期。世界各主要的一体化组织都有了新的进展。作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最成熟的欧盟,在1993年1月1日实现了集团内的商品、资本、劳务和人员的自由流动,并且在1999年的1月1日建立了欧洲中央银行,正式发行了集团内的统一货币——欧元,2002年1月1日欧元正式进入流通领域,成为世界上仅次于美元的第二大货币和储备手段。正式成立于1994年的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也是旨在取消贸易壁垒、创造公平竞争环境的一体化组织,它也规定了在15年之内分3个阶段取消进口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实现商品和劳务的自由流通。亚太经合组织(APEC)也在多次会议上作出扩大商品自由流通、降低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的承诺,并具体规定了时间表,为国际贸易自由化作出了贡献。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一体化组织也在各区域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例如,东南亚联盟在亚洲地区谋求成员国之间的自由化的同时,又通过与日、韩、中的对话,进一步推动了亚洲地区的贸易自由化。

4.进入新世纪后,在全球化的推动下,贸易自由化在曲折中发展

进入新世纪后,全球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但是,伴随着世界经济形势的周期性变化,特别是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的发生,世界经济进入衰退期。美国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正在产生消极作用,世界上已有一些国家开始效法美国的做法,这种连锁反应势必促使世界范围的贸易保护主义开始重新抬头,这对世界经济的重新复兴极为不利。因为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各国经济利益密不可分,哪个国家都不可能只依靠自己的力量走出危机。

贸易自由化是经济全球化在国际贸易领域的反映,是发展的必然趋势。虽然,在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有一定的反复,但这是符合经济发展的主导潮流,必将得到继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