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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政策·实务
1.21 第二十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二十章 国际服务贸易

学习目标

● 掌握国际服务贸易的含义、范畴与分类;

● 了解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过程及主要特征;

● 掌握《服务贸易总协定》的主要原则和基本内容;

● 了解服务贸易壁垒和服务贸易自由化谈判的主要内容;

● 了解我国服务贸易的基本状况。

引 例

CEPA的执行为内地与港澳的服务贸易提供了便利

2003年6月和10月,中央政府分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签署了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CEPA在法律、分销、视听、物流、金融等18个服务贸易领域在入世承诺的基础上提前对港澳开放。为落实对港澳开放服务业的承诺,内地就制订、修改了27项法规和部门规章。在服务贸易领域,内地对港澳实行更为开放的市场准入条件,并在通关便利化等7个领域开展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合作。

内地与港澳启动了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扩大开放的磋商。2004年8月27日,内地与香港CEPA扩大开放的磋商纪要在北京签署。在服务贸易领域,双方同意在原有承诺的基础上,内地在法律、会计、医疗、视听、建筑、分销、银行、证券、运输、货代和个体工商户11个领域对香港服务和服务提供者进一步取消股权限制,降低注册资本、资质条件等门槛,放宽地域、经营范围和自然人流动的条件。同时,新增专利代理、商标代理、机场服务、文化娱乐、信息技术、职业介绍、人才中介机构和专业资格考试等8个领域,对香港服务和服务提供者扩大开放的内容。补充后的CEPA,措施更加开放,涵盖了服务贸易的商业存在、自然人流动、跨境交付、境外消费等各种形式。

启示:

在CEPA框架下实行的服务贸易领域对港澳的开放,是根据WTO规则的率先开放。

内地与港澳经济结构差异明显,服务业有很大的互补性。港澳的服务业占GDP的比重高达80%以上,内地的服务业比重很低,平均只有10%。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经济可持续发展。内地应充分发挥香港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的优势,利用CEPA有关服务业开放的内容,以更有效的手段加强落实与港澳的合作,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势互补,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与协调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CEPA已经成为内地对外开放程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协议,也是香港目前对外签署的唯一的自由贸易协议。这不仅为香港服务业拓展了新的发展空间,也将进一步推动两地服务贸易领域在更多层次更广领域开展合作。

CEPA大幅度降低了香港服务企业在内地的准入门槛。香港永隆银行、大新银行、中信嘉华银行、上海商业银行已向银监会递交了在深圳开设分行的申请。港岛零售巨头纷纷北上。目前,香港怡和、新世界、莎莎等香港零售商,纷纷摩拳擦掌,为取得进入内地资格进行冲刺。香港新世界百货宣布,在CEPA新形势下,新世界百货将力争未来5年每年在内地新增两家分店。怡和希望能借CEPA获得内地汽车的销售资格。一些零售集团准备以独资形式在内地开设零售店……

还有大批港人希望能够在CEPA允许的范围内,到内地当“个体户”。餐饮、服装、玩具等行业,正在成为港人北上创业的新选择。

面对CEPA,内地百姓感受到了热度,而内地服务业界也明显地感受到了竞争的热浪迎面而来,其中,在电信、银行、零售等行业,这种新的竞争雏形已经显现。向来以优质服务见长的港澳这些行业,在大举进入内地后,无疑会给内地服务业带来冲击和压力。

开放带来的竞争不可回避,而内地与港澳之间历来互补的优势以及不同的定位,将使这种竞争形成一种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更有可能出现的是呈现出一种“双赢”局面。

“反正要向全世界开放,就让港澳同行给我们先来个热身。”一位连锁百货企业家发表了自己独到的见解。把专门针对港澳的CEPA作为融入我国服务业对外开放的一次预演,也许能够使内地服务企业更快地进入竞争角色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