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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政策·实务
1.14 第十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

第十三章 国际贸易术语

学习目标

● 掌握国际贸易术语的基本概念;

● 明确国际贸术语在国际贸易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 明确国际贸易术语的主要内容及主要的国际惯例;

● 了解选择正确术语的基本原则。

引 例

正确理解和选择贸易术语是关系交易双方利益的重要条件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某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甘草膏,每吨40箱,共1 200箱,每吨售价1 800美元,FOB新港,共54 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1 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启示:

正确理解和运用国际贸易术语是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的关键所在,它是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是划分双方责任、风险的界线。

我国一些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不管采用何种运输方式,对外洽谈业务或报盘仍习惯用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但在滚装、滚卸、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船舷无实际意义时应尽量改用FCA、CPT及CIP三种贸易术语。该出口公司所在地正处在铁路交通的干线上,外运公司和中远公司在该市都有集装箱中转站,既可接受拼箱托运也可接受整箱托运。假如当初采用FCA(该市名称)对外成交,出口公司在当地将1 200箱交中转站或自装自集后将整箱(集装箱)交中转站,不仅风险转移给买方,而且当地承运人(即中转站)签发的货运单据即可在当地银行办理议付结汇。该公司自担风险将货物运往天津,再集装箱出口,不仅加大了自身风险,而且推迟结汇。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对交易条件的充分了解,对有关的国际贸易惯例的充分掌握是十分重要的,正确理解和运用国际贸易术语是关系到交易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