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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思想史
1.11.6 10.6 穆勒的交换理论

10.6 穆勒的交换理论

穆勒把价值论放在生产论和分配论之后研究,在《政治经济学原理》第三篇中才阐述了有关货币、价值等交换理论。他认为价值问题是一个交换领域的问题,因而同生产无关,生产的条件与法则不管是否有交换都是一样的;价值只与分配问题相关,而且也仅就分配的动力是竞争而不是习惯而言,才与价值有关;对于交换社会,价值问题才是根本问题。

10.6.1价值论

在价值学说上,约翰·穆勒把价值归结为交换价值,而以价格表示就货币而言的价值,即某一物品可以交换的货币量。他强调“价值是个相对名词;某一商品的价值,指的不是该商品本身具有的某种内在的本质特性,而是该商品所能换得其他物品的数量。必须时刻记住,某一物品的价值是相对于另外某一种物品或一般物品而言的”(14)。穆勒认为商品要有价值,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有效用,二是在它的获得上存在困难。商品在竞争市场上的交换价值取决于该物品的供给与需求,为此,约翰·穆勒在李嘉图的分类基础上,把商品分为三类:(1)数量有限,供给不能任意增加的商品,如古画、古玩等,它们的价值取决于供求。(2)供给数量可以无限增加,其单位生产费用不会提高的商品,如工业品。他认为,这类商品的价值由生产成本决定,影响生产成本的主要因素或几乎可以说是唯一的因素是劳动,所以商品的生产成本对于它的生产者来说,就是该商品在生产中所耗费的劳动。同时,他又说,劳动一词可以用工资来代替,实行垫付的资本家所花费的,就是他曾支付的工资。在约翰·穆勒这样说时,他实际上是把价值看做是由工资决定的。他同李嘉图等人一样,不能区分劳动和劳动力,而且他比李嘉图要退步,不能坚持始终用劳动说明价值。他还认为,生产所必需的因素除了劳动以外还包括资本,资本是“节欲”的结果,节欲的报酬就是利润。这样,他把西尼尔的“节欲论”加入其价值论中。(3)供给数量可以增加,但其单位生产费用会随之提高的商品,如农产品。在这类商品价值说明中,穆勒加入土地收益递减规律,即在不断追加资本或劳动时,所获收益递减。这类商品的价值取决于最不利条件下的生产费用。穆勒总结其价值理论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说一件物品有其暂时价值或市场价值,它取决于需求和供给;另一层次是说物品还有永久价值或自然价值,少数物品的自然价值取决于其稀少性,而大多数物品的自然价值取决于其生产费用。由此可见,穆勒的价值论已经背离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是生产费用论和供求论的折中调和。

约翰·穆勒在说明需求和供给决定市场价值时,也分析了供求均衡问题。他认为,和购买力相结合的想要占有的愿望称为有效需求,而价格决定于有效需求与供给的比率。需求的数量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价值的大小而变动的。当需求大于供给时,竞争会在买方发生,使价格上涨,只有需求等于供给,双方达到均衡,才能使价格停止上涨。在他的供求分析中,已有了最初的需求价格弹性的思想。他曾讲到,在需求大于供给时,如果是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那么即使价格上涨很多,人们也会购买,在这种情况下,假定需求比供给多1/3,可能会使价格上涨不是相同比例的1/3,而是3~4倍或更多。他的这种价格分析被后来的经济学家所继承和发展。

关于货币,穆勒反对重商主义把货币等同于财富的观点,认为它不过是一种商品,其特殊之处在于它是灵活性最强的商品,只有货币这种财富,能立即转化为任一种用途,而且不限一种。关于货币价值的决定,穆勒认为与其他商品一样受相同法则的支配,即暂时价值决定于需求和供给,永久的平均的价值决定于生产费用。短期中,在不存在信用货币时,货币价值及一般物价水平决定于货币数量,而长期中货币的价值决定于生产费用。他指出了信用的两种功能:(1)把资本转移到善用者手中,使之得到更合理的使用。(2)节约货币金银的使用。他指出信用有提高一般物价的趋势,在通常使用信用的社会中,一般物价更多地取决于信用而非货币数量。穆勒还分析了不兑现纸币的价值决定,认为其价值决定于发行量,过多发行纸币将引发通货膨胀,是对社会的课税,对债权人的欺骗。这是当代货币主义的先驱。

10.6.2 国际贸易理论

约翰·穆勒赞同李嘉图的自由贸易和比较成本说,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国际价值和国际价值规律的观点,其国际贸易理论通常被看成是他对古典经济学的一大贡献。

穆勒考察了自由贸易条件下商品国际价值的决定。他明确指出,在自由竞争制度下,一个国家的商品同另一个国家的商品相互交换的价值,不像国内商品的价值那样决定于生产费用,而是由为支付进口而出口商品的生产费用决定,即这个国家的出口总额恰好等于支付进口总额所需的价值。这种国际价值规律,他称为需求与供给方程,它是一般价值规律的扩大。他说:“以上我们说明的法则,可以恰当地称为国际需求方程式。对此可以作如下的简述。一国的生产物是按照该国的全部输出品正好抵偿该国的全部输入品所必需的价值,与其他国家的生产物相交换。这一国际价值法则只是更为一般的价值法则,即我们称为供给和需求方程式的延伸。”(15)由于国际价值规律受国际需求均衡规律的支配,在两个国家之间进行的贸易中,商品价值经过自行调整,使需求等于供给。也就是说,国际商品交换的实际比例取决于交换双方对对方的商品的需求强度和弹性。

约翰·穆勒还论证了外贸的利益,分析了外贸的税收效应以及贸易对不同的经济发达水平国家的影响。主张对新兴国家的弱小产业进行必要的保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