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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思想史
1.18.5 17.5 收入分配理论

17.5 收入分配理论

马歇尔在《经济学原理》的第六篇“国民收入的分配”中讨论了国民收入的分配问题。他的分配理论实际上就是生产要素价格论,是研究国民收入如何在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进行分配的理论。他的分配理论完全建立在他的均衡价格论基础上,是均衡价格在分配领域中的应用。(6)

17.5.1 工资理论

马歇尔用劳动的供求均衡来说明工资。马歇尔认为,工资要由劳动的需求价格和供给价格两方面的均衡来决定。劳动的需求价格由劳动边际生产力决定,劳动的供给价格决定于培养、训练和保持有效率的劳动的精力所用的成本。

马歇尔工资理论中另一有价值的观点是他的效率工资主张。(7)他十分赞同美国经济学家沃克等人的看法,认为报酬优厚的劳动一般是有效率的劳动,因此,劳动高工资不仅能提高工资领受者的效率,而且能提高他们子孙的效率。显然,马歇尔已清楚认识到,工资应当成为劳动激励的手段,劳动是否昂贵,要和效率比较,高效率的劳动,报酬优厚也不是昂贵,低效率的劳动,报酬低廉也是昂贵。这种观点,可说是今天西方效率工资理论的先声。

17.5.2 利息理论

马歇尔认为,利息是对提供资本者为等待所作牺牲的报酬,对于支付利息的人来说,则是使用资本的代价。关于利息的决定,马歇尔认为取决于资本的供求均衡,资本的需求价格取决于资本的边际生产力,而供给价格取决于资本家对等待所期望的报酬。

马歇尔提出的这种利率的涨落会自动调节资本的供求,是投资和储蓄自动趋于均衡的理论,是新古典学派关于自由竞争的资本主义经济始终会自动实现充分就业均衡理论的重要支柱之一。这种理论后来为凯恩斯所否定。

17.5.3 利润理论

马歇尔讲的利润主要是指企业组织管理业务的报酬,即所谓管理上的总报酬,包括经营能力上的报酬。他之所以能把利润和利息作严格区分,是由于他那个时代,以股份公司形式组织的企业已越来越多,大量企业不再是由资本所有者自己管理,而是由企业的经理人员管理。因此,马歇尔就把作为资本所有权报酬的利息和作为资本经营权报酬的利润加以区分,认为利润是企业组织即企业家经营管理企业、监督组织生产和承担风险的报酬。

马歇尔同样用供求均衡原理来说明利润的决定,认为利润大小决定于企业组织管理能力的供求,同时还把均衡时间因素考虑进来,认为在短期内,利润是一种剩余而不计入成本,就长期而言,利润是产品正常生产费用的一部分,即产品长期供给价格的一部分。

17.5.4 地租和准地租

马歇尔也是从供求均衡的角度分析土地这一要素的报酬即地租。但他认为,土地是自然存在的,供给是固定的,不存在供给价格,因此,地租只受土地需求的影响,其大小只由土地的边际生产力决定。他依据土地报酬递减律,认为同一土地上连续追加资本和劳动,农产品增加,但增加率递减,直到报酬仅仅够偿付耕种者的开支和劳动时,就达到了耕种边际。总产量超过这个耕种土地上投资的产量,从而投在固定资产上的资本收入就只受市场需求影响而与供给无关。这就称为准地租。同样,一些有特殊才能的人取得的高工资收入也完全取决于需求,而与培训费用无关,因而也是准地租。总之,只受需求影响而与供给无关的生产者剩余,由于类似地租,故称为准地租。

其实,地租和准地租的区别仅在于,地租在短期和长期内都存在,因为土地供给一直是固定的,而准地租只有在短期内才会存在。准地租概念后来也在微观经济学中被广泛使用,尤其是用以解释有特殊才能的高报酬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