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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思想史
1.8.5 7.5 资本和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7.5 资本和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第2篇中系统地研究了国民财富增长的资本要素,主要阐明了资本的性质、构成,资本积累和生产性、非生产性劳动,资本的用途等理论。

7.5.1 资本理论

7.5.1.1 资本的性质和构成

斯密断定,资本是为了继续生产而积累起来的“预储资财”,资本家就是积累“预储资财”而谋求收入的人。他说,一个人“所有的资财,如足够维持他数月或数年的生活,他自然希望这笔资财中有一大部分可以提前收入;他将仅保留适当部分,作为未曾取得收入以前的消费,以维持他的生活。他的全部资财于是分成两部分。他希望从中取得收入的部分,称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供目前消费”(42)

虽然斯密曾接近于认识到资本是一种生产关系,他说:“资本一经在个别人手中积聚起来,当然就有一些人,为了从劳动生产物的售卖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上得到一种利润,便把资本投在劳动人民身上,以原材料与生活材料供给他们,叫他们劳作。”(43)但是,总体来看,由于他认为利润只是生产资料本身提供的一种“自然报酬”,所以斯密把资本与生产资料混为一谈。他虽然谈到资本是为资本家提供收入的预储资财,但并未把它与对工人剩余劳动的占有相联系,同时,斯密也把独立生产者的生产资料包括在内,更掩盖了资本家剥削工人剩余价值的本质。

在资本构成的划分上,斯密的功绩是划分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这在经济学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亚当·斯密认为资本最重要的特征在于它能给企业家带来利润,因此,他根据为企业家提供利润的方式的不同,把资本划分为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两部分。流动资本的特性是要靠流通,要靠更换主人才能提供利润,即“这样使用的资本,在留在所有者手中或保持原状时,对于投资者不能提供任何收入或利润”,必须经过流通才提供利润,“因此,这样的资本可称为流动资本”。而固定资本的特性是不必经过流通,不必更换主人即可提供利润,“资本又可用来改良土地,购买有用的机器和工具,或用来置备无需易主或无需进一步流通即可提供利润的东西。这样的资本可称为固定资本”(44)。同时,斯密认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都是由积累起来的预储资财构成的,并详细分析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项目构成。

在斯密之前,重农学派曾分析了农业中的资本,把农业中的资本区分为“原预付”和“年预付”。斯密在重农学派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概念,把原预付和年预付的范畴普遍化了。重农学派是按价值转移方式区分原预付和年预付的,而斯密却按给资本所有者提供收入或利润的方式来区分;重农学派对资本的区分只限于生产资本,而斯密则把分析扩大到流通过程。

7.5.1.2 资本的积累和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

关于资本的积累的直接原因和来源,斯密认为:“资本的增加,由于节俭;资本的减少,由于奢侈与妄为。一个人节省了多少收入,就增加了多少资本。”“资本增加的直接原因,是节俭,而不是勤劳。”(45)斯密不提原始积累来源于暴力掠夺的历史事实,也未理解资本积累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的剩余价值资本化的结果。

斯密认为:“增加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只有两种方法,一为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数目,一为增加受雇劳动者的生产力。”(46)由于生产性劳动数目和比例的多少直接影响国民财富的增长,因此,他对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的生产性与非生产性划分进行了研究。

斯密认为,只有为资本家生产利润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而其他一切劳动,即使是对社会有益的,也是非生产劳动。他举例说:“制造业工人的劳动,通常会把维持自身生活所需的价格与提供雇主利润的价值,加在所加工的原材料的价值上。反之,家仆的劳动,却不能增加什么价值。制造业工人的工资,虽由雇主垫付,但事实上雇主毫无所费。制造业工人把劳动投在物上,物的价值便增加。这样增加的价值,通常可以补还工资的价值,并提供利润。家仆的维持费,却是不能收回的。雇用许多工人,是致富的方法,维持许多家仆,是致贫的途径。”(47)

但是,斯密还有第二种划分,他把能否生产物质产品看做是划分的标准。斯密说:“制造业工人的劳动,可以固定并且实现在特殊商品或可卖商品上,可以经历一些时候,不会随生随灭。那似乎是把一部分劳动贮存起来,在必要时再提出来使用。那种物品,或者说那种物品的价格,及后来必要时还可以用以雇用和原来生产这物品而投下劳动量相等的劳动量。反之,家仆的劳动,既不固定亦不实现在特殊物品或可卖商品上。家仆的劳动,随生随灭,要把它的价值保存起来,供日后雇用等量劳动之用,是很困难的。”(48)斯密没有觉察到他提出的两种划分标准间存在着矛盾。不过,斯密主张增加制造业工人的数量和减少家仆劳动在当时具有反对封建主义、发展资本主义的进步意义。

对劳动进行生产性与非生产性的划分,在斯密以前就开始了,但前人大多是按部门和行业来进行划分的。重商主义认为商业特别是对外贸易中的劳动才是生产性的,重农主义则认为农业部门的劳动才是生产性的劳动。重农主义比重商主义进步的地方在于,重农主义把分析集中到了生产部门,认为只有生产“纯产品”(即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并据此区分了生产阶级和不生产阶级。与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相比,斯密提出了更为科学的划分标准。不过,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亚当·斯密对一切问题的见解都具有二重性,他在区分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时给生产劳动所下的定义也是如此。”(49)

7.5.1.3 资本的用途

哪个部门资本的用途最大,对经济增长贡献最大是一个古老的问题。古希腊学者都主张发展工商业,重商主义者认为只有商业尤其是对外贸易才具有生产性,重农主义则认为只有农业才具有生产性。为此,斯密进一步探讨了这一问题,并把该问题的研究推向新的水平。

斯密把资本的用途分为四种:(1)获取原生产物的农、渔、矿业;(2)制造原生产物的工业;(3)运输原生产物和制造品的批发商;(4)分散原生产物、制造品的零售商。斯密所研究的问题其实是产业结构,其实质是探讨各个部门对国民财富增长的贡献。

斯密认为应该按照各经济部门的收益的大小和强弱来投资,因此,他的资本用途理论大致相当于今天的三次产业划分的理论。

7.5.1.4 社会资本再生产理论

首先,斯密断言整个社会的商品价值只分为三种收入:“每一件商品的价格或交换价值,都由那三个部分全数或其中之一构成;合起来说,构成一国全部劳动年产物的一切商品价格,必然由那三个部分构成,而且作为劳动工资、土地地租或资本利润,在国内不同居民间分配。”(50)这一观点一直被后来许多经济学家所遵循,因此被称为“斯密教条”。

根据他的看法,在个别资本家那里存在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或价格,在整个社会中不过是其他资本家的产品,可以分解为其他资本家的产品中的三种收入,这样推理下去,无论是一般意义上所说的产品价值还是社会总产品价值,都可以只归结为三种收入。根据这种观点,商品的价值或价格就只能分成两个部分,即工资(可变资本)和利润或地租(剩余价值),或者说,只有v(可变资本)+m(剩余价值)组成,而c(不变资本)部分就被去掉了,社会再生产将无法进行,这就是“斯密教条”的根本错误。

其次,斯密提出了“总收入”和“纯收入”的概念。“斯密教条”给社会资本再生产分析带来混乱与困难,既然产品价值只分解为三种收入,就意味着产品价值全部被消费,下一年的生产就不存在进行生产的资本了。斯密自己也感觉到了这个矛盾,斯密说:“一个大国全体居民的总收入,包含他们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在总收入中减去维持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消费,其余留给居民自由使用的便是纯收入。”(51)这样,他又在分析中把在产品价值中排除的不变资本从“后门”引入进来。

斯密虽然用总收入的概念把不变资本部分包括进去,但由于他把纯收入划归为全部消费基金,没有留下积累的部分,所以还仅是简单再生产。另外,斯密为了说明年产品中由机器、工具、原材料等生产资料构成的部分如何分解为收入,又试图使用区分以实物形式表现的收入和价值形式表现的收入的办法。他认为,那些生产生产资料部门的产品,从实物形式上虽然无法归入纯收入,但在价值形式上却可以归入纯收入;那些生产消费资料部门的产品,不论在实物形式上还是在价值形式上都可以归入纯收入。这样,斯密在事实上已经将社会总劳动分为从事生产资料生产的劳动和从事消费资料生产的劳动,从而涉及社会资本再生产和流通领域内的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