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分配理论
在《国富论》中,斯密研究了商品价值之后,在第1篇的第八、九、十、十一章中探讨了产品价值怎样在资本主义社会各阶级间进行分配的问题,即对三个阶级的基本收入分别进行了研究。
7.4.1三大阶级的划分
斯密根据生产资料占有状况和取得收入的形式来划分阶级结构,根据年产品价值可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分属于三种人,明确地把资本主义社会第一次划分为工人、资本家和地主这三大阶级。斯密说:“一国土地和劳动的全部年产物,或者说,年产物的全部价格,自然分解为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和资本利润三部分。这三部分构成三个阶级人民的收入,即以地租为生、以工资为生和以利润为生这三种人的收入。此三阶级,构成文明社会的三大主要和基本阶级。”(27)
在斯密以前,魁奈曾把资本主义社会划分为地主阶级、生产阶级与不生产阶级;杜尔阁又从生产阶级和不生产阶级中区分出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但他还未摆脱魁奈三个阶级划分的结构。在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中,斯密第一次比较正确地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
7.4.2 工资理论
关于工资的性质,斯密认为,“劳动生产物构成劳动的自然报酬或自然工资”(28)。按斯密的观点,在“土地尚未私有而资本尚未积累的原始社会状态下”,劳动者工资等于他全部劳动生产物,所以“劳动工资将随着分工所引起的劳动生产力的增大而增加起来”(29)。但是“劳动者独享全部劳动生产物的这种原始状态,一到有了土地私有和资本积累,就宣布终结了”(30),地主的地租便成为要从土地上的劳动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一个项目,利润成为要从土地上的劳动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二个项目,劳动者需要和资本家、地主共同分享劳动产品,工资仅是其中一部分。在斯密看来,工资是劳动的收入,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生产物虽也构成工资的自然价格,但工资仅是劳动生产物的一部分。
关于工资水平及其变动规律,斯密认为是由劳动的自然价格决定并受供求等因素的影响而变动的。所谓劳动的自然价格是维持工人及其家庭生活的生活资料的价格,即“需要靠劳动过活的人,其工资至少足够维持生活的程度,否则劳动者就不能赡养家室而传宗接代了”(31)。劳动的市场价格就是劳动市场上的现实的价格,即工资。斯密认为,工资的数额即劳动的市场价格是由劳资双方的契约决定,通过资本家与工人在劳动市场上竞争的结果。他曾指出,在竞争中,资本家能得到政府援助,而工人为维持生活常常不得不屈服,所以,资本家常常是处于有利地位的。
斯密认为工资的变动取决于资本积累水平。他认为,一国资本与财富增加的状况直接影响到对劳动者的需求,从而影响劳动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并决定工资的水平。他把当时世界上的国家分为三类:(1)财富不断增加的国家或地区,如北美。那里财富在迅速增长,对劳动者需求不断增加,虽然人口增长也很快,但仍表现为劳动力供不应求,所以那里的工资很高。(2)国民财富未增未减,处于停滞的国家或地区,如中国。中国一向富裕,但社会处于停滞状态,劳动需求基本不变,工资也就处于不增不减勉强维持生活的状况。(3)国民财富不增反减的国家或地区,如印度。在那里,由于收入减少,劳动需求也减少,寻求职业的竞争异常激烈,工资因而降到极为悲惨的境地。
斯密认为劳动者是财富的创造者,提高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实行效率工资,会刺激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生产的发展。因此,他认为工资过低是不能促进财富增长和社会前进的,“劳动报酬优厚,是国民财富增进的必然结果,同时也是国民财富增进的自然征候。反之,贫穷劳动者生活维持费不足,是社会停滞不进的征候,而劳动者处于饥饿状态,乃是社会急速衰退的征候”(32)。他这种把工资变动与财富生产的变动联系起来,既把提高工资看成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前提,又把它看成是生产发展的必然趋势的观点,与重商主义一味要求压低工人工资的观点形成鲜明的对照,是一种有价值的见解。另外,斯密关于人口供求与工资涨跌的工资论,预示了马尔萨斯的类似观点。
7.4.3 利润理论
在斯密以前,配第没有把利润作为一个经济学的范畴专门研究,马西和休谟虽然提出了利润的概念,但并没有去研究利润的起源。把利润明确归属于资产阶级的收入,并作为资产阶级社会一个特殊的经济范畴来加以研究,这是斯密的一大功绩。
斯密首先承认利润是工人劳动生产物的扣除部分。“资本一经在个别人手中积累起来,当然就有一些人,为了从个人劳动生产物的售卖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上得到一种利润,便把资本投在劳动人民身上,以原材料与生活资料供给他们,叫他们劳作。与货币、劳动或其他货物交换的完全制造品的价格,除了足够支付原材料代价和劳动工资外,还须剩有一部分,给予企业家,作为他把资本投在这企业而得的利润。所以,劳动者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在这种情况下,就分为两个部分,其中一部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雇主的利润,来回报他垫付原材料和工资的全部资本”(33)。斯密在这样说时,是从劳动价值论出发的,说明的是第一种利润观点。在这里他肯定了利润是工人劳动对原材料所增加的价值在扣除了工资以后的余额。这样,他实际上承认了劳动者的劳动一部分是必要劳动,是为补偿工资的,而另一部分是剩余劳动,是为资本家创造利润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斯密已看到了利润是工人无偿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因此,马克思曾评价说:“斯密后来更直接地从工人超出他用来支付(即用等价物来补偿)自己工资的那个劳动量之上所完成的劳动,引申出利润。斯密认识到了剩余价值的真正起源。”(34)同时,从三种收入价值理论出发,斯密断言利润是资本的自然报酬,是资本家生活资料的正当来源,是生产费用的构成部分。根据斯密的观点,商品的自然价格是按平均率支付的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收入的总和,所以,利润即资本家的收入,“也就是他生活资料的正当资源。他在制造商品、把它送往市场的过程中,要垫付劳动者的工资或生活资料,也要垫付他自身的生活资料。他自身的生活资料,大体上说与他可以出卖商品指望得到的利润相当。因此,商品的出卖若不能给他以利润,那就等于说,他没有从这商品的出卖取回其实际费用”(35)。
斯密还批评了把利润说成资本家特殊工资的理论,他指出“利润与工资截然不同,它们受着两个完全不同的原则的支配,而且资本的利润同所谓监督指挥这种劳动的数量、强度与技巧不成比例。利润完全受所投资本的价值的支配,利润的多少与资本的大小构成比例”(36)。
从斯密的论述中可以清楚地看到:第一,斯密已经认识到劳动与劳动条件的分离是资本主义生产,也即剩余价值生产的前提。第二,斯密不是从流通领域,而是从生产领域找寻利润,也即剩余价值的源泉。同时,从斯密的论述中也可以看到,他虽然实际上研究了剩余价值,但自己并没有“剩余价值”的概念,他是从剩余价值的特殊形式(利润、地租和利息)上分析剩余价值的。另外,他把利润和工资相比,同时又更多地把利润同全部预付资本相比。因此,在斯密的分析中,利润同剩余价值是混在一起的。
斯密还研究了利润率变动的趋势,他看到了利润率平均化和在资本积累或国民财富增长过程中利润率有下降的趋势,他认为这种现象是由于资本竞争造成的。他说:“在同一行业,如有许多富商投下资本,如果全部都同样增加了,那么同样的竞争必对所有行业产生同样的结果。”(37)
斯密把利息看做是利润的派生形式。他认为利息是利润的一部分,因而是随着利润的变动而变动的,利息率的高低依存于利润率的高低并成正比例变化。他认为,在一般情况下,一般利润率为8%~10%,利息占利润一半,大体为1∶2。
7.4.4 地租理论
在经济学说史上,最早系统地研究资本主义地租的还是斯密。
根据斯密的说法,由于有了土地私有制,“地主就要求劳动者从土地生产出来或采集到的几乎所有物品中分给他一定份额。因此,地主的地租,变成为要从用在土地上的劳动的生产物中扣除的第一个项目”(38)。
根据马克思的观点,当斯密从劳动价值论出发,把地租看做是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一部分,是劳动产品或价值由于土地所有权的干预必然缴给地主的一部分,是工资和利润以外的一种扣除或余额时,斯密就说明了一种关于地租的正确观点,就在事实上看到了地租与利润一样是来源于工人的无偿劳动。马克思说:“斯密正确地下定义说,地租是‘为使用土地而支付的价格’,斯密非常明确地强调,土地所有权即作为所有者的土地所有者‘要求地租’。”
同时,斯密从三种收入理论出发,又把地租看做土地所有者的“自然报酬”,把地租看做是商品价值的源泉之一。当斯密这样表述时,就提出了另一种关于地租的观点,在这种观点中,地租来源于工人的无偿劳动的事实就被掩盖起来了。
斯密还认为地租是一种垄断价格。斯密认为:“作为使用土地的代价的地租,自然是租地人按照土地实际情况所支给的最高价格。”这一数额是在扣除种子、工人工资、购买和维持耕畜与其他农具的农业资本,以及提供农业资本普通利润等花费之后的余额。斯密批判了那种认为地租是地主用来改良土地的资本的合理利润或利息的说法,认为未改良的土地地主也要求地租,甚至完全不能由人力改良的自然物也是如此。所以,“作为使用土地的代价的地租,当然是一种垄断价格。它完全不和地主改良土地所支出的费用或地主所能收取的数额成比例,而和租地人所能缴纳的数额成正比例”(39)。地租是土地经营权垄断的结果,是不劳而获的收入。
斯密在说明地租时,还认为“地租,可以说是地主借给农业家使用的自然力的产物”,“地租的大小取决于想象上的自然力的大小,换言之,取决于想象上的土地的自然产出力或土地的改进产出力的大小。减除了一切的劳动之后,所余的便是自然的劳动。它在全部生产物中很少占四分之一以下,经常占三分之一以上”(40)。显然这是受重农学派思想影响的结果。
斯密在论述地租时,已认识到地租是一个比工资、利润更为复杂的经济范畴,指出“地租成为商品价格组成部分的方式是和工资与利润不同的。工资和利润的高低,是价格高低的原因,而地租的高低,却是价格高低的结果”(41)。
关于级差地租,斯密也有所论述。他指出,不论土地的生产物是什么,其地租随着土地的肥沃程度而不同,随地理位置而不同;都市附近的土地,比偏远地区的土地能提供更多的地租。这为李嘉图研究级差地租开了先河,也对屠能的区位理论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