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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思想史
1.11.3 10.3 穆勒的研究方法

10.3 穆勒的研究方法

(1)演绎法和归纳法。穆勒的经济学理论实际上运用了演绎法和归纳法,但是偏重是演绎法,他根据“经济人”概念,认为政治经济学实质上是一门抽象的科学。演绎法和归纳法是相对立的方法,归纳法以经验为基础,所要求的不是一般的经验,而是特定的经验;而演绎法的精髓在于推理,即从假定的条件中推导出新的结论。演绎法经常建造富有哲理的模型,在经验中找不到,它所借以推导的假设需要以经验为依据,但这种经验不是归纳法所要求的特定的具体的经验,而是人们的内省和观察,因此,假设不具有直接的事实依据。建立在演绎法基础上的政治经济学结论,就像几何学原理一样,其真实性需要借助于思索和联想才能认识到,即经济学的主要方法是内省的演绎的方法。

(2)经济人假设。穆勒经济学中的演绎法是假设演绎方法论,即经济学是由假设(公理)出发来演绎整个经济理论体系的科学。穆勒认为经济学的假设首要的是经济人假设。他主要是从西尼尔“纯经济学”的原则中以最少牺牲获取最大利益的思想,提出了“经济人”的概念。他认为经济学所研究的经济领域是人类活动领域的一个局部,“经济人”是人类的经济属性的理论抽象。“经济人”是从人类行为各种动机中抽象出来的经济动机,这种动机最主要的表现是使财富最大化。穆勒的“经济人”概念不包含通常属于经济学考察范围的非经济动机,因此比马歇尔等人的“经济人”要狭窄。穆勒被认为是第一个完整明确提出“经济人”假设的经济学家。

(3)趋势法则。所谓趋势法则,是指由于干扰因素的影响,或由于经济理论本身的不够完善,经济学所作的判断和预测往往达不到预期的精确性,而只能按照预测和判断的方向指出一个趋势。在论述经济理论的验证问题时,穆勒提出了趋势法则的概念。他不承认会存在什么法则或原理的例外,只承认存在另一种并存的法则或原理。他指出,政治经济学原理在运用时,常会受到各种干扰因素的影响,从而给政治经济学带来不确定性。这种干扰性因素是存在于特定场合的各种未加以研究因而未被认识的环境因素。这些干扰因素也并非无规律可循,人们可以逐渐预测到干扰性因素作用的性质和大小,从而加以控制。一些科学如果免除这些假定不变的因素,就能达到完善的地步,也即是说,每种对理论所述现象有主要影响的变量都被考虑,理论中的各种变量仅相互作用,不与外界发生关系,但这种情况几乎没有。在大多数场合,只有在假定不变的条件得到满足时,被验证的理论或假说所论述的变量以外的因素才能加以排除。约翰·穆勒及后来的许多经济学家都认为,一方面,几乎所有的理论观点实际上都遵循趋势法则;另一方面,这类趋势论断的绝大多数,特别是经济学和社会学论断,彼此间又存在很大的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