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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思想史
1.8.3 7.3 分工、货币和价值理论

7.3 分工、货币和价值理论

7.3.1 分工理论

斯密的《国富论》开篇即是论述分工,因为斯密认为分工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社会生产力和财富增长的根本原因。他指出,在文明社会,许多人不劳动,而消费的劳动生产物即使是穷人也比野蛮人多,原因就在于文明社会有比野蛮社会高得多的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最终是由分工引起的。斯密认为:“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增进,以及运用劳动时所表现的更大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结果。”(10)斯密在国富论中经典性地指出了分工的三大作用:“分工促进劳动生产力的原因有三:第一,劳动者的技巧因专业而日进;第二,由一种工作转到另一种工作,通常需损失不少时间,有了分工,就可以免除这种损失;第三,许多简化劳动和缩减劳动的机械发明,使一个人能够做许多人的工作。”(11)斯密是在他长期的实际观察和理论总结中提出分工理论的。他详尽描述了制造业内部的分工,比如他以制针手工场为例,在一个典型的这种工场中,有10个工人,从事18种操作,平均每人每天可制4000枚针,但如果没有分工,一枚针也难制出。他叙述毛织外套的生产,是牧羊者、剪羊毛者、梳羊毛者、染工、粗梳工、纺工、织工、漂白工、裁缝、商人、运输工人和造船工人等许多人联合劳动的产物。

在经济学史上,斯密最早全面地考察和叙述了分工对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作用。斯密以他的分工理论,否定了重商主义和重农学派关于财富来源的错误思想。根据斯密的观点,财富的源泉不仅在于劳动,还在于已形成分工之下的劳动,从而否定了重商主义关于财富来源于流通领域或商业活动的错误观念,也否定了重农学派只把农业劳动看做财富唯一来源的错误思想。

斯密把分工产生的原因归结为人类的交换倾向,他指出:“引出上述许多利益的分工,原不是人类智慧的结果,尽管人类智慧预见到分工会产生普遍富裕并想利用它来实现普遍富裕。它是不以这广大效用为目标的一种人类倾向所缓慢而逐渐造成的结果,这种倾向就是互通有无、物物交换、互相交易。”(12)从理论和历史上说,应该是分工产生交换,而不是像斯密所说的交换是分工的原因。

斯密正确地提出了分工受市场范围限制的理论,他说:“分工起因于交换能力,分工的程度,因此总要受交换能力大小的限制,换言之,要受市场广狭的限制。”(13)这一思想是后来各个国家废除国内关税,及降低国际贸易关税的理论依据。

斯密还指出分工的消极影响:不存在完全平等的分工;财富的分配并不是依据工作的轻重;分工可能使劳动者变成最愚钝无知的人等。

斯密的分工理论由于其系统性和深刻性而影响深远。尽管在长时期内没有被主流经济学家所重视,但影响和启发了后来的新兴古典经济学家杨小凯的分工理论和超边际分析。当然其分工理论仍然存在着缺点,主要是还没能区分资本主义的分工和其他社会形态的分工,也没能清楚地区分社会内部的分工和手工制造业内部的分工。

7.3.2 货币理论

斯密在讨论分工之后,接着在《国富论》第1篇的第四章中论述了货币的起源并在其他部分分散地论述了货币的职能等货币理论。斯密认为,货币是人们为了克服商品交换中的困难而产生的。斯密分析指出,出现分工以后,每个人所需要的物品只有极少部分靠自己的劳动提供,其他极大部分要靠别人的劳动供给,这样,随着交换商品种类的增多,交换的困难也越来越大。比如,某甲要用自己的布换取食盐,而持有食盐的某乙却不要布,而需要小麦。于是,某甲要得到食盐,必须先以自己的布交换小麦,再用小麦去交换。这种物品就成为最初的交换媒介物或解决交换困难的“共同衡量标准”。斯密以这样的方式说明了货币就是在交换过程中分离出来的一种人人都愿意接受的特殊商品。斯密分析了历史上不同经济时代曾有许多物品充当过这种“共同衡量标准”,他列举了牛、羊、盐、贝壳、烟草、兽皮等。他指出,贵金属由于其特殊性质,成为主要的货币材料。另外,为避免称量和检验成色的麻烦,又出现了铸币。这就基本正确地指出了货币的起源和本质。

斯密重点探讨了货币的价值尺度和流通媒介职能。他指出“货币是交易的媒介,又是价值的尺度”(14),货币之所以能起到价值尺度的作用,原因是货币作为一种商品,它本身具有价值,货币作为流通的一种工具,就像大车的车轮,对一切文明国家的商业起着很大的推动作用。

斯密从货币的流通职能出发,正确地引出了以纸币代替金属货币的主张,他赞扬纸币,主要是强调银行券对商品流通和财富创造的积极作用。他论述了银行券发行的两种方式:票据贴现和现金结算法。同时,斯密强调,银行发行的纸币额不应超过无纸币时流通所需的金银额,这就是他提出的通过银行贷款发行银行券所应遵守的一般原则。关于银行办理票据贴现,斯密认为,只贴现真实票据,而不应贴现融通票据,以使一国所发行的银行券与流通所必需的金银货币额相符。这些关于银行券发行和流通的原理被称为“斯密原理”。

斯密论述了货币流通量的规律,他说:“无论在哪一个国家,铸印量都受国内借铸币而流通的商品的价值的支配;商品的价值增加了,立刻就会有一部分商品被运到有金银铸币的外国,去购买为流通商品所必须增加的铸币量。”(15)即斯密认为一国流通所需的货币量,取决于该国每年流通的商品的价值。对于纸币流通规律,他说:“任何国家,各种纸币能毫无阻碍地到处流通的全部金额,不能超过其所代替的金银的价值,或(在商业状况不变的情况下)在没有这些纸币的场合所必须有的金银币的价值。”(16)如果超过这个界限,过剩的数额,将全部回到银行要求兑现;如果银行“表现困难或迟缓”,回到银行的钞票还会更多。

7.3.3 价值理论

斯密在《国富论》第1篇的第五、第六和第七章中研究了价值问题。斯密想解决两个问题:衡量商品交换价值的最好尺度是什么?与不断变动的商品市场价格不同的真实价值由什么决定?这两个问题是为其富国裕民的主题服务的:交换价值的衡量尺度涉及对国民财富的正确衡量及商品交易的基础;商品的真实价值则涉及如何增加财富价值。可见,价值问题不是斯密关心的核心问题和中心内容。

在斯密看来,说明了分工和交换的重要性,又说明了交换的工具——货币,接下来自然就该讨论交换的依据和基础了。他说:“我现在要讨论人们在以货币交换货物或以货物交换货物时所遵循的法则。这些法则决定了所谓商品相对价值或交换价值。”(17)

7.3.3.1 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斯密在经济学史上第一次明确地区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概念,同时也把价格同交换价值区分开来,这是斯密在价值论上的一大贡献。为了阐明支配商品交换的规律,斯密首先对价值的意义进行了解释。他说:“价值一词有两个不同的意义。它有时表示特定物品的效用,有时又表示由于占有某物而取得的对其他货物的购买力。前者可叫做使用价值,后者可叫做交换价值。使用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很小的交换价值,甚或没有;反之,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具有极小的使用价值,甚或没有。”(18)不过,斯密的认识还存在缺陷。第一,斯密把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看做价值一词的两重意义,而没有认识到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商品这个范畴的两个因素。正确认识这一点,是科学地认识和理解商品范畴的关键。第二,斯密认识到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区别是正确的,却忽视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二者之间的联系。他认识到有些东西使用价值很大而交换价值很小,有的东西具有使用价值却没有交换价值(比如水),也是正确的。斯密还举钻石的例子,说明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往往只有极小的使用价值。斯密在用钻石和水比较时,力图证明物品的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是不相干的,认为交换价值很大的东西可以没有使用价值。这说明,斯密尚未认识到使用价值是价值或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没有使用价值的东西不可能有价值或交换价值。

7.3.3.2 商品真实价格的决定与两种价值论

在区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后,斯密着重讨论支配商品交换价值的原则。他首先提出了三个问题,他说:“为了探讨支配商品交换价值的原则,我将努力阐明以下三点:第一,什么是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换言之,构成一切商品真实价格的,究竟是什么?第二,构成真实价格的各部分,究竟是什么?第三,什么情况使上述价格的某些部分或全部,有时高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有时又低于其自然价格或普通价格?”(19)

在回答第一个问题时,斯密说:“一个人是贫是富,就看他能在什么程度上享受人生的必需品、便利品或是娱乐品。但自分工完全确立以来,各人所需要的物品,仅有极小部分来源于自己的劳动,最大部分却得来源于他人劳动,所以,他是贫是富,要看他能够支配多少劳动,换言之,要看他能够购买多少劳动。一个人占有某物,但不愿自己消费,而愿用以交换他物,对他说来,这货物的价值,等于使他能购买或能支配的劳动量。因此,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20)斯密是从劳动分工出发来研究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的,他认为,商品交换不过是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的交换,因此,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是劳动。斯密还提出了衡量劳动的“困难程度”和“技巧程度”的重要性,他指出:劳动虽是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但商品的价值,通常不是按劳动估计的。因为“两种不同的工作所费去的时间,往往不是决定这个比例的唯一因素,它们的不同困难程度和技巧程度,也须加以考虑”(21)。斯密认为,在实际的商品交换过程中,人们是通过买卖双方的讨价还价得到“两不相让”的解决的。

斯密的观点比配第前进了一步。在配第看来,只有开采金银的劳动才创造价值。斯密纠正了这种片面的、体现重商主义影响的观点,强调一切生产商品的劳动都创造价值。斯密的这种观点同时也大大突破了重农主义的局限。重农主义实际上只承认农业劳动创造财富,而其他一切非农业劳动都是不生产的。确认劳动是一切商品价值的源泉,是衡量一切商品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这是斯密在政治经济学上的重大贡献。

不过,斯密还未彻底摆脱重农主义的影响,在比较不同生产部门的投资效果时,他曾讲:“农业资本家所能推动的生产性劳动量最大。他的工人是生产性劳动者,他的牲畜也是生产性劳动者。在农业上,自然也和人一起劳动;自然的劳动,虽无须代价,它的生产物却和最昂贵的工人生产物一样,有它的价值。”(22)斯密把农业生产资料(牲畜、土地及自然力)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与农产品价值的决定混为一谈了。

斯密虽然提出了劳动价值论,但他在说明劳动价值论的同时提出了两个自相矛盾的对立的价值规定。斯密曾说:“任何一个物品的真实价格,即要取得这物品实际上所付出的代价,乃是获得它的辛苦和麻烦。”(23)他认为:“在资本积累和土地私有尚未发生以前的初期野蛮社会,获取各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量之间的比例,似乎是各种物品相互交换的唯一标准。在这种社会状况下劳动的全部生产物都属于劳动者自己。一种物品通常应可购换或支配的劳动量,只由取得或生产这物品的一般所需要的劳动量来决定。”(24)

斯密认为,在文明社会里,资本所有者是为了得到利润而将资本投到劳动者身上的。因此,劳动者的劳动对原材料追加的价值就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另一部分支付雇主的利润,否则,资本家就不会有兴趣投资办厂、雇工生产了。这样,商品的价格构成就与社会初期不同了,它不只包括劳动者的工资,还要加上一个资本的利润。斯密还认为,一旦土地变为私有财产,土地占有者也要“不劳而获”,向耕种他们土地的经营者要求地租。这样,在大多数商品的价格构成中,就不仅包含有工资和利润,而且有第三个构成部分,即土地的收入地租。因此,斯密说:“必须指出,这三个组成部分各自的真实价格,由各自所能购买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来衡量。劳动不仅衡量价格中分解成为劳动的那一部分价值,而且衡量价格中分解成为地租和利润的那些部分的价值。”“无论在什么社会,商品价格归根结底都分解成为那三个部分或其中之一。在进步社会,这三者都或多或少地成为绝大部分商品价格的组成部分。”(25)当斯密将商品价格分解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三种收入时,还是对商品价格构成现实的描述,但斯密在论述中又写道:“工资、利润和地租,是一切收入和一切可交换价值的三个根本源泉。”(26)斯密在这样说时,实际上又树立了一种价值规定或衡量商品交换价格的尺度,即商品的价值或交换价值取决于三种收入,从而脱离了劳动价值论。斯密的三种收入决定价值的观点在本质上属于生产费用论,并且是后来萨伊提出的“三位一体公式”的理论依据之一。

7.3.3.3 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

斯密在回答第三个问题时,分析了商品的自然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关系,根据他的观点,市场价格是在供求竞争中围绕自然价格上下波动的,这实际上是对市场机制的分析。

斯密所讲的自然价格是以存在工资、利润和地租的一种平均率为前提条件的。根据斯密的论述,自然价格即是指按自然率支付的工资、利润和地租的总和。在这里,斯密是直接把三种收入价格论作为他分析自然价格的基础的。斯密所说的商品市场价格,是指商品通常在卖出时的实际价格,有时高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低于它的自然价格,有时和它的自然价格相同。斯密按上述方式所进行的分析构成了对市场上商品价格变动分析的基本框架。(1)商品按自然价格出卖的价格,恰恰相当于其价值,或者说,恰恰相当于出售该商品的人实际上所花的费用。这种费用包括制造商品和运送商品过程中所垫付的劳动者的工资或生活资料,以及商品出卖者的利润。这种价格也是商品售卖或供给者在长期肯出卖的最低价格。(2)支付商品自然价格的人的需求可以称为有效需求,这种需求使商品的出售得以实现。(3)市场上供售量和有效需求二者的比例,使竞争在卖方或买方之间发生,从而使价格有时高于自然价格或有时低于自然价格。供求相等时,市场价格和自然价格相同或大致相同,在市场价格过低时,供给者会撤出资本,而在市场价格高涨时,投资者会增加投资或有更多投资者参与进来。不论在哪种场合,人们的利害关系都会使市场价格趋向于自然价格水平。(4)市场价格还可以由于各种原因发生各种偶然的变动,这些原因包括天然的、政策性的原因。由于各种原因形成的垄断价格,在各个时期都是可能得到的最高价格,所以,任何一个商品的市场价格虽能长期高于其自然价格,但不能长期低于其自然价格。

斯密所考察的正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情况,是对市场机制及其作用的描述。斯密已看到价格围绕自然价格上下波动是一种规律性的现象,并认识到价值规律对商品生产的调节作用。

总之,亚当·斯密在价值论上的创新为:首次在经济思想史上明确区分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斯密是从增加国民财富的角度研究价值问题的,不同于后来的李嘉图从分配财富的角度研究价值问题,斯密的价值论没有坚持彻底的劳动价值论,更接近于当今西方经济学的生产成本价值论;斯密价值论最有价值的部分是对市场价格机制的揭示和研究,是当代经济学尤其是奥地利学派的价格机制研究的先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