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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思想史
1.6.3 5.3 作为重农学派发展者的杜尔阁的经济思想

5.3 作为重农学派发展者的杜尔阁的经济思想

5.3.1 杜尔阁的生平与著作

安·罗伯特·雅克·杜尔阁(1721—1781年)在学说史上是和重农学派有紧密联系的一个人物,和传统重农学派不同,他并不完全接受魁奈的思想,而是从自己的认识出发对重农学派进行了重要的发展,更明显地反映出从封建主义内部所脱生出的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并提出了一些和重农学派思想没有必然联系,但非常重要的经济思想,对后来的亚当·斯密有较大影响。杜尔阁还是将重农学派的政策主张付诸实践的一个人物,尽管这种尝试由于社会压力和缺乏策略、运气不佳等原因而失败。

杜尔阁出生于法国诺曼底一个旧贵族家庭,在家中排行老三,祖父和父亲都是有才能的政府公职人员。杜尔阁少年时期接受过长期的神学教育,曾充当神职,因为不愿戴着假面具生活后改任司法行政工作,在1761—1774年担任里摩日州长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其代表作《关于财富的形成与分配的考察》(1766年)完成于此期间。由于此前的巨大成功,1774年杜尔阁被路易十六任命为海军大臣,几个月后又任财政大臣。在充当财政大臣的接近两年时间内,他促进了国内谷物的自由贸易,废除了手工业行会制度,实行以包括地主都必须缴纳的赋税代替农民的强制徭役,大幅度削减政府开支,规定特权阶级也必须纳税等,这些改革措施引起了当时王室和特权阶级的严重不满,在他下台后,这些改革措施就被废除。下台之后,杜尔阁专著于自然科学的研究。

杜尔阁的代表作是《关于财富的形成与分配的考察》(1766年),最初目的是为两个中国留学生回国调研提供提纲,后经杜邦编辑发表于《每日记事》(1769—1779年)。该书只是一本小册子,熊彼特认为这本书虽然比一本巨著非常详细的、带有分析性的目录多不了什么,但它的理论框架甚至比斯密的《国富论》更高一筹。这部论著按内容大致可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理论基础,包括坎蒂隆—魁奈的阶级结构图式,并对各阶级在生产与分配中的关系作了分析,这种分析带有重农主义色彩;第二部分包括物物交换、价格与货币理论;其余部分主要致力于资本理论,还有利息、储蓄与投资以及资本价值等内容。(7)

5.3.2 杜尔阁的经济思想

5.3.2.1 对社会阶级结构理论的发展

魁奈根据社会各阶级和农业“纯产品”的关系将社会各阶级分为三大阶级:生产阶级、土地所有者和不生产阶级。由于缺乏正确的价值理论和狭隘的生产观,这种划分充满为土地所有者辩护的色彩和农业社会的痕迹,没有进入资本主义阶级结构的实质。杜尔阁对魁奈的社会阶级结构理论做出了重大的发展,将三大阶级扩展至五大阶级,虽然和后来的阶级结构相比仍没有将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概念普遍化,但已向前迈进一大步,并被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加以普遍化。杜尔阁在原有的生产阶级、土地所有者和不生产阶级划分之上,又将生产阶级内部划分为农业工人和农业资本家,不生产阶级划分为工业工人和工业资本家。

杜尔阁对雇佣工人和资本家的区别有着明确的认识,认为资本家是那些拥有大量资本的人,他说:“企业家、制造业主、雇佣阶层,都是大量资本的拥有者,他们依靠资本,使别人从事劳动,通过垫支而赚取利润。另一阶层则由单纯的工匠构成,他们除了双手以外,一无所有,他们的垫支只是他们每日的劳动,他们得不到利润,只能挣取工资。”杜尔阁还论述了雇佣工人产生的条件和过程,即当土地所有权和农业劳动者相分离时,才会产生农业雇佣工人,如果将这一条再延伸扩展到工业、商业领域,那么雇佣工人产生的条件就是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分离。

但杜尔阁的雇佣工人包含的范围有时是错误的,在农业中地主拥有土地所有权,因而土地所有者是地主,而农业资本家和工业工人都被看做土地所有者的雇佣工人,这样资本家反而变成雇佣工人。

5.3.2.2 对“纯产品”学说的发展

魁奈认为“纯产品”只存在于农业领域,并将农业劳动称为生产性劳动,但他划分生产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区别最终仍在于神学的区别或自然的区别,“纯产品”被当作是自然的产物,上帝的产物。杜尔阁在认可魁奈的“自然的恩赐”的同时强调了农业劳动者的劳动,“纯产品”是自然对农民劳动的恩赐,土地这样一个自然生产力,如果离开农民的劳动将什么也生产不出来。在土地这样一个特殊生产力的帮助下,农业劳动者不仅可以生产出满足自身生存的生活资料,还会有一个剩余,他可以用这个剩余来购买社会中其他成员的劳动。在这里,“纯产品”已被当作农业劳动者的产物,并认为应该被农业劳动者所占有。

“纯产品”是农业劳动的产物,那么在逻辑上应该归农业劳动者所有,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在封建专制社会“纯产品”从来都是归土地所有者所有,这一切都是源自于土地所有权的存在。关于地租归土地所有者的原因,魁奈用自然秩序来解释,赋予土地所有者神圣高贵的地位。而在杜尔阁那里,这种神圣性被消除,他明确指出土地所有者之所以能够占有农业“纯产品”是因为拥有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获得并非如魁奈所讲的那样是“自然秩序”所规定,而是由人类的法律所决定的。杜尔阁自然不是社会主义者,但在这里可以明确看出,“纯产品”归土地所有者占有的实质不外乎是在土地私有权存在的前提下,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劳动果实的占有。

5.3.2.3 对各阶级收入理论的发展

在各阶级的收入上,杜尔阁提出了当时最好的工资理论,并对资本的几种使用方式和所得加以详细描述。杜尔阁将自由竞争关系引入到工人工资的决定中,得出工资只限于维持工人生存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结论,是后来“工资铁律”的早期描述。杜尔阁认为,工人的工资不可能完全由他自己决定,而要与资本家共同协商决定,是供求博弈的结果;但是在自由竞争的条件下,劳动力市场供给大于需求,实际工资的决定权就落到资本家那里;工人与工人之间的竞争最终迫使工资只限于维持自身生存所需要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杜尔阁在解释现实中工资决定机制时将劳动力市场的供大于求作为既定命题来接受,并没有深入解释出现这种供大于求的内在原因,这一工作后来由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运用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的理论来完成。

在资本的产生问题上,杜尔阁归纳为土地收入或工资的节省。他说:“无论是谁,只要他每年从他的土地收入,或从他的劳动或辛劳所得所挣得的工资,收到一些多于他必须花费的价值,他就可以把这笔多余的价值作为一种储蓄而积累起来;这种积累起来的价值就是所谓资本。”(8)杜尔阁详细论述了资本的五种用途:购买田产、用作制造业和工业的垫支、用作农业企业的垫支、用作商业企业的垫支、放债取息。资本的五种不同用途给资本的所有者相应带来五种不同的收入:土地所有者获取地租,由于土地本身的安全性,地租相对于利息来说较少;放债取息者即借贷资本家获取利息,利息是借贷资本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正确说明了利息的必要性,由于借贷资本和土地相比风险性较大,因此利息应该大于地租,并由借贷资本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农业、制造业、工业、商业资本家获取利润,利润的数量大于利息,因为还要考虑到资本家的才能和劳动在内。

5.3.2.4 其他理论

除了上述和重农学派相关的理论贡献外,杜尔阁还在主观价值论和边际效用递减问题上做出了卓越的贡献,在西方经济学说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杜尔阁始终不是一个彻底的重农主义者,这一点也体现在他对价值的认识上,他抛弃重农学派的生产费用价值论,认为价值是“人类对所需求的不同对象做出的不同评价”,这一概念突出了价值的主观属性,而“不同评价”和“需求”两个词使它具有很大的精密性。(9)杜尔阁还准确地表达了收益递减规律,他说,很难想象农业上两倍的投入会带来两倍的产出,这一规律后来被李嘉图、马尔萨斯和爱德华·韦斯特应用于地租分析,但他们都没有像杜尔阁那样认识到:在生产要素的收益递减之前的最初阶段,收益是递增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