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 古典经济学支持者的代表人物及其经济思想
12.2.1 拉姆塞
12.2.1.1 拉姆塞的生平及著作
拉姆塞出生在英格兰的班夫,1826年获剑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其最著名的代表著作是1836年问世的《论财富的分配》。
12.2.1.2 拉姆塞的经济思想
(1)价值理论
拉姆塞的价值理论主要见于其著作《论财富的分配》一书,书中对价值理论的阐述可以被称为是英国1820—1830年经济学大论战的后续。更为重要的是,拉姆塞的价值理论并没有解决李嘉图的价值规律和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规律之间的矛盾问题,反而还背离了古典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
拉姆塞认为,物品的价值在自然界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将完全取决于物品的稀缺性,在供给充足时,则取决于生产该物品所需的牺牲。这种牺牲包含两个要素:个人安逸的牺牲和被称为资本的那一部分财富的牺牲,即劳动的耗费和资本的耗费。他认为,这种耗费越大,表明生产成本越大,因而价值就越大。拉姆塞将资本和劳动并列作为价值的源泉,是企图解决自詹姆斯·穆勒以来争论不休的新老葡萄酒的价格差别问题。他反驳了麦克库洛赫的那种“发酵的劳动”说,在拉姆塞看来,置于地窖中的酒的价值高于酿成后马上出售的酒,其原因在于地窖中的酒作为固定资本是独立于劳动之外的价值源泉。
由此看来,作为李嘉图的后继者之一,拉姆塞并没有进一步地推进劳动价值论,而是逐渐偏离了传统的政治经济学的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这也从根本上进一步促进了古典经济学体系的分化和瓦解。
(2)资本理论
在拉姆塞看来,资本是用于或预定用于促进再生产的一部分国民财富。他还将资本划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固定资本是指劳动资料和劳动材料,即包含了不变资本的一切要素;而流动资本则完全是由在劳动产品完成以前垫付给工人的口粮或其他必需品组成,也就是垫付的工资,亦即可变资本。因此,拉姆塞在这里虽然沿用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概念,但并不是从流通中和资本周转的角度来分析的,他实际上是区分了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并给了它们各自以确定的内涵,这在经济学说史上还是第一次。
拉姆塞在比较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时,将资本的物质构成和它作为资本的存在相混淆。他认为,物化在客观的劳动条件中的劳动亦即推动固定资本的劳动进入实际生产流程,而流动资本只是作为工人的生活资料处在生产流程之外。因此,他得出结论,流动资本并不是生产中的直接力量,对于生产来说并不是必不可少的,而只是大多数人的赤贫状态使它成为一种便利条件而已。在这里,拉姆塞虽然没有看到生产资料作为固定资本同工人相对立,却指出了生活资料作为流动资本同工人相对立,乃是以人民群众的贫困为前提条件的,并得出以资本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不是社会生产的绝对形式。
拉姆塞对资本有机构成及其对工人阶级状况的影响的论述,比他的前辈们有了更好的认识,并做出了更明确的界定。斯密曾认为,对劳动需求的增加同资本的积累呈现正比例关系,因而工资会随着资本的增加而上升;马尔萨斯从资本积累不像人口增加那样快的速度这一结论出发,得出人口过剩、工人贫困的结论。而最早提出资本有机构成提高会使得工人状况恶化的是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巴顿。他在《论影响社会上劳动阶级状况的环境》(1917)一书中说:“对劳动的需求取决于流动资本的增加,而不是固定资本的增加。……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文明的传播,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相比越来越大。”因此,“就业工人的人数同国家的财富成比例的说法就是不现实的”。后来,李嘉图接受了巴顿的思想,认为对劳动的需求增加不是同机器发展成比例的,因而大规模的使用机器往往会损害工人阶级的利益,在此基础上,李嘉图还认为,是机器本身导致了过剩的人口,这就否定了马尔萨斯的关于人口过剩的断言。
拉姆塞的进步之处在于他区分了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意在说明资本积累对工人状况的影响,同时也避免了李嘉图等人在该理论论述上的不彻底和矛盾。拉姆塞指出:“这种情况足以说明,工人阶级不仅不会因为资本的增加而得到任何利益,反而因为前一时期工资的下降而暂时受到损害。直到新的发明推动了工业的发展,流动资本增长到超过原有的数量时,才会出现对劳动更大的需求。那时,虽然对劳动的需求将会增长,但它并不是与总资本的积累成正比例的增长的。在工业已经很发达的国家,固定资本相对于流动资本来说,总是逐渐占着越来越大的比例。所以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用于再生产的国民资本的每一增加,对劳动者的生活状况的改善所产生的影响总是越来越小。”(1)因此,在拉姆塞看来,随着私人资本的增加和劳动分工的趋于完善,机器设备的大规模采用对流动资本的牺牲与日俱增,因而对劳动需求减少,工资率趋于下降,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工人的不满往往会导致可怕的暴力行动。在这里,拉姆塞实际上已经看到了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规律及其对工人状况的影响。
(3)国民收入理论
拉姆塞对斯密教条进行了批判,并区分了社会总产品和国民收入。在他看来,资本的各个部分不能全部分解收入,用于个人消费,而必须在实物和价值上都得到补偿,是社会资本再生产得以进行的必要条件。显然,总产品的价值,在扣除不变资本的价值后才可以分解为各种收入。拉姆塞的这一理论对于反对当时广为流传的国民收入理论而言,还是很有见地的。
对于国民收入的分配问题,拉姆塞提出了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在他看来,初次分配是指不同的财富所有者,如工人、从事企业经营管理的产业资本家、资本所有者和地主这四个阶级之间所进行的分配;二次分配则指一切与国家财富的增进毫无关系的士兵、公务员、律师、医生、牧师、演员、音乐家等,他们从财富的所有者那里取得收入并运用于消费。对此,拉姆塞认为,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只是初次分配,也就是研究国民收入在工人、雇主、资本家和地主之间所得份额比例的决定问题。
拉姆塞对国民收入分配研究的一大特色在于,他很同情工人阶级的贫苦和艰难处境。他不仅看到了利润和工资的对立以及资本有机构成对工人阶级状况的影响,并且还不断批评资本主义的分配结构。他说:“政治经济学的目的不仅要阐明怎样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财富,而且要指出怎样在社会各个阶级之间分配财富可能最为有利。因此,以尽可能少的东西分配给人口最大的一批人即劳动者的制度应当被认为是一种奇怪的制度。”(2)他还说:“本来可以在许许多多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的一部分国民财富,现在却要去增大人数少得多的雇主——资本家的利润了。……这样一种加速财富的发展是用剥夺大批劳动人口的舒适品或者奢侈品的高昂代价来换取的。”(3)
拉姆塞还将国民收入划分为必要收入和净收入两种类型。在他看来,工资和利润都是工人和资本家得以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以维持国民财富的稳定增加,而地租和利息对这一目的来说则是不必要的,只能算作净收入。并且,拉姆塞还把借贷资本和资本主义的土地所有权看做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多余形式,正如将流动资本看做是与资本主义生产无关的形式一样。在这里,拉姆塞的结论归根结底只是产业资本家的一种理想,他对资本主义的批评,还没有超出资产阶级眼界的局限。
12.2.2 琼斯
12.2.2.1 琼斯的生平及著作
琼斯出生在英格兰的滕布里奇维尔斯,于1819年获剑桥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833年,他继西尼尔之后任伦敦皇家学院和黑利伯里学院的政治经济学教授。琼斯的主要著作有:《论财富的分配和税收的源泉》、《1833年2月27日在伦敦皇家学院讲述的政治经济学绪论。附工资讲座大纲》(1833年)和《国民政治经济学教程》(1852年)。
12.2.2.2 琼斯的经济思想
(1)历史观方法论和对经济结构的分析
琼斯的历史观方法是其经济学说的一大特色,他对各种生产方式从历史角度进行了区别性的理解。琼斯认为,对于经济问题的分析,应该具有历史感和范围广泛的观察,这样才可以揭示出不同社会经济结构及其呈现出的各种不同形式之间的区别。琼斯的所有关于经济问题的分析都渗透着这种强烈的历史感和对不同经济关系的对比考察。基于此,他被有些学者认为是德国历史学派的先驱者。同时,还因他是以制度分析方法来考察社会经济问题,所以他又被追认为制度学派的创始人。
琼斯运用了历史观的分析方法对经济结构进行了分析,这就涉及对生产力、经济结构或经济关系,以及国民精神面貌、习俗、伦理道德的政治因素、社会要素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都要有一定的了解。琼斯认为,国民生产力一方面在于一国资源的禀赋状况,另一方面在于劳动者的劳动效率,而后者又取决于劳动的连续性、劳动者的知识技能以及帮助劳动的机械力。而劳动效率的三要素正是生产力的三大构成要素。琼斯还对生产关系进行了考察,如他所说的经济关系、经济结构或阶级关系。在此,琼斯实际上把生产资料的占有形式和剩余产品的分配形式也看成是经济结构的基本内容。
除了对经济结构的分析外,琼斯还阐明了生产力、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相互关系。在他看来,随着物质生产力的变化,经济关系以及与此有关的社会状况、道德状况和政治状况都在发生变化。他还觉察到了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影响。他说,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如地租)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如资本)却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所以,一切地租形式都阻碍了土地生产力的发展,而资本使社会劳动生产力达到了全新的发展阶段,这也促使了社会的和政治的关系也发生革命性的变化。
琼斯依据自己的历史观,划分了生产发展的三个阶段:第一,雇主用自己的收入支付劳动者报酬的前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第二,企业主用资本的预付支付劳动者报酬的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第三,以“劳动者和资本家是同一人”为特征的未来社会形态。这样,琼斯就否定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永恒性,明确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过是社会生产发展中的过渡阶段。这标志着古典经济学在资产阶级限度内达到了不可能再向前发展的一个理论终结。
(2)地租和劳动基金
琼斯和李嘉图一样,都认为分配问题是政治经济学所要关注的重点,但琼斯认为,包括李嘉图在内,还没有学者对于这个问题作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基于此,琼斯提出了自己的地租理论和劳动基金说。
琼斯批判了李嘉图的错误,在地租理论上推进了李嘉图的理论。从地租的起源、形式,从最原始的农奴地租、分成制地租和莱特地租(实物地租)以及茅舍贫农地租(货币地租)到租地农场主地租,琼斯都一一进行了仔细地考察。琼斯还在生产发展阶段理论的基础上对地租形式进行了研究,区分了前资本主义地租和资本主义地租:前者在历史上具体表现为剩余劳动的普遍形式,土地所有者直接占有他人剩余劳动;后者只有在具备了土地所有权不再占支配地位以及农业本身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营的条件下才出现,这种地租是由扣除了资本家的平均利润后剩余劳动的余额即超额利润构成。琼斯在这里实际上指出了绝对地租的概念。但并没有说出绝对地租的来源,只是简单地按照李嘉图的运用各种土地的自然肥力的差别方式去解释说明。
琼斯的劳动基金说也很有特色。他将劳动基金定义为劳动者所消费的收入总量而不管这些收入的来源如何。他还分析了劳动者占有生产物的方式和各个阶级与生产资料的关系。在他看来,劳动基金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由劳动者自己生产并由他们自己消费的收入形式,这些收入不属于其他任何人;第二,与劳动者不同的那些阶级的收入,用以维持劳动;第三,真正的资本。在琼斯看来,依靠第一类劳动基金维持生活的人是非雇佣劳动者,依靠第二类劳动基金生活的人(如士兵、水手、仆役等)是领取薪金的服务人员,而靠第三类劳动基金也就是资本(将收入积累起来用以获取利润)维持生活的人就是雇佣工人。显然,这一划分表明了劳动者和劳动资料发生关系的不同方式。琼斯还认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收入分配以前两类的劳动基金形式为主。而在资本主义社会,收入分配的特点是资本预付工资,劳动的工资是以资本支付的。所以,琼斯实际上区分了不同历史阶段上的分配方式和生产方式。
(3)资本理论
琼斯在考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程中将资本理解为在经济发展中的一切阶段上都存在的财富积累。他认为资本就是“积累的储备”,是为了达到致富而在生产上消耗的收入。可见,琼斯依然没有彻底摆脱资本拜物教的观念,但他较李嘉图的一大优点在于,强调了资本及资本积累这一范畴区别于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定社会形式的内在规定性,即资本预付工资而获取利润,以及资本积累采取由资本家承担其职能的特殊方式。
琼斯还将资本划分为“用来支付劳动”的资本和“用来协助劳动”的辅助资本。“用来支付劳动”的资本是执行预付工资的可变资本,辅助资本则是不变资本中用于原料的那部分。他在此基础上已经觉察到辅助资本比“用来支付劳动”的资本增加得快,这就是说,资本有机构成不断提高。这种现象会对工人阶级带来失业、贫困等不良影响。
琼斯作为生产力经济学家的代表人物,还重点考察了影响资本积累倾向的各种原因。他将这些原因归为五点:第一,民族的意识和气质方面有差别;第二,国民收入在各居民阶级之间的分配有差别;第三,可靠地使用积蓄起来的资本的保障程度有差别;第四,有利而可靠地用连续的继续进行投资的难易程度有差别;第五,不同居民阶层通过储蓄改善自己地位的可能性有差别。实际上,他已经看到了资本积累取决于某一特定国家所达到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一定发展阶段这一原理。
至于资本积累量的大小决定问题,琼斯认为这绝不仅仅取决于利润率,同样还取决于能够使用的资本量特别是辅助资本的数量和规模,而辅助资本的规模和数量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知识的进步,后者意味着新机器、新工具、新动力的不断应用和需求上升。此外,他还考虑了资本输出对于资本积累的意义和影响,反驳了李嘉图关于利润率下降就会抑制或停止资本积累的观点。
12.2.3 屠能
12.2.3.1 屠能的生平及著作
屠能(1783—1850年)是斯密经济思想在德国的重要继承者。他从《国富论》中得到了不少启发。他的经济理论一般体现在其《孤立国同农业和国民经济的关系》一书中。屠能在经济思想上以斯密的经济理论为导向,但更侧重实践方面,注重在技术和农业方面的应用。本章主要阐述屠能的价格论、地租论、利息论和工资论等内容,其区位理论及边际生产力理论将在第15章重点介绍。
12.2.3.2 屠能的经济思想
(1)价格论
屠能讨论的大多数是关于农业初级产品的价格,这与他对农业经济的熟悉是分不开的。他提出了生产费用论,以解释农产品价格的形成过程。他认为,农产品的价格必须可以抵消工人工资和原材料等生产费用,并且还可以保证缴纳足够的地租。屠能还特别强调运输费用对于商品价格的影响作用。在他看来,一种产品所需的投入若只能从遥远的城市购买时,本地的谷物价格对由此生产出来的商品的价格的影响作用是有限的。不过,如果原材料均为本地生产,那么产品的价格基本上就取决于当地的谷物价格。屠能还据此认为,斯密的关于谷物价格的调节机制的见解也存在例外的情况。他还认识到了市场价格和平均价格以及供求变动对双方的影响作用。
(2)地租论
屠能在具体考察农业生产的价格量决定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地租理论。他用黑麦举例说,若距离城市不同的地带同时生产黑麦,那么黑麦的价格将取决于最远地带的生产费用。这就在他的价格论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价格决定机制。在此理论基础上,他还对最远地带的黑麦生产价格及近城地带的黑麦的生产价格进行了研究,并认为,两者售价的差额就是一种永久的每年都可以得到固定收益的地租。而事实上,屠能的这种级差地租论使他成为后代“区位”理论的创始人。
(3)利息论和工资论
屠能对于古典的工资和利息理论进行了修正和改善。他认为,“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说”容易激化劳资矛盾,而“劳动供求论”又无法解释自然工资率。基于此,他提出了自己的工资和利息理论,赋予该理论以全新的解释。
在他看来,当资本连续投入而劳动固定时,追加的每一次投资都会使产出相对数量减少,而利息由追加的最后一部分资本的收益决定,也就是资本的边际收益就是利息。而资本投入所增加的产出和利息之间的差额应该归于劳动者所有。屠能的工资理论表明,劳动的工资不但取决于劳动的边际生产力,还取决于劳动者的必要生活资料。自然工资就是劳动和资本共同产出与必要生活资料价值的乘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