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经济发展理论和经济自由主义
标志着古典经济学体系形成的《国富论》,实际上是论述经济发展和自由主义政策的著作。亚当·斯密在《国富论》第1篇和第2篇中阐述了增进国民财富的两个基本因素之后,接着在第3篇、第4篇和第5篇中,阐述了他关于经济发展的其他理论和政策,对经济学研究对象和国民财富的含义、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阶段、经济发展因素、经济发展动力机制以及政策、经济发展类型和各国经济发展都进行了研究。
7.2.1 经济发展的历史阶段和经济发展因素论
亚当·斯密在明确其《国富论》的主题就是探讨实现富国裕民之道后,在第3篇“论不同国家中财富的不同发展”中,探讨了自罗马帝国灭亡以来,中世纪欧洲农业发展停滞、城市和商业如何促进了农业繁荣等问题,以社会分工引起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为标准,结合各个阶段占统治地位的经济部门的变化来描述社会发展,提出了经济发展的历史阶段理论,他把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分为四个历史阶段。
狩猎民族社会为第一个历史阶段。在这个最低和最原始的阶段里,劫掠、打猎和捕鱼等是该历史阶段占主导地位的生存活动。这些生存活动几乎完全不需要社会组织,生产力水平低下,没有私有财产和剩余产品,不存在国家。游牧民族社会为第二个历史阶段。由于出现了财产的不平等,出现了某种程度的权力和服从,斯密指出原始形态的国家的实质是保护富人。农业社会是第三个历史阶段。在这个较进步的阶段里,以农业生产为主导,土地所有权是整个社会权力的基础,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社会发展的第四个历史阶段,也是最后一个阶段,即制造业和商业社会或文明社会。商业和制造业的出现是最重要的经济变化,并建立了一个适应“自然”状态的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和谐一致的制度结构,而完成这个变革的却是两个全然不顾公众幸福的阶级,即追求虚荣心的痴愚的大领主和只为自身利益的勤劳的商人工匠。通过经济发展阶段理论,斯密阐明了他关于社会的演化是一个自然演化过程的重要理论。
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指出了促进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增长的两个基本因素。认为增进一国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的价值,只有两个方法,一是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数目,二是增进受雇劳动者的生产力。他首先分析了增进受雇劳动者生产力的因素,他指出,分工是国家财富增长的根本原因,机器、设备和劳动的合理分配也对提高劳动者生产力具有重要作用,工艺和技术的应用和改进程度,人口的数量和质量以及自然资源的贫富等都是影响劳动者生产力和国民财富增进的因素。其次,斯密分析了增加生产性劳动的劳动者在总人口中所占比重这一重要因素。在斯密看来,不论是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还是增加雇佣劳动者的生产力,都离不开资本的增加,斯密强调资本积累对于增加生产性劳动者的人数的意义以及资本的合理配置对促进国民财富增长的作用。
同时,斯密还把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政策列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斯密在分析英国的北美殖民地比法国、丹麦的北美殖民地发展更快的原因时指出,这是由于英国殖民地的政治制度比其他国家的政治制度更有利,即殖民地带来了关于正常政府、法制以及正常司法制度的观念,他进而把自由竞争和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看成是促进国民财富增长的重要原因。
7.2.2 经济发展的动力与机制及经济自由主义
如前所述,亚当·斯密认为分工是增进国民财富的根本原因,而促进分工和国民财富增长的动力则来自于经济人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市场上“看不见的手”则是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
充满利己主义精神的“经济人”,是斯密分析经济问题的基本前提。斯密认为人们的经济活动是出自人的利己本性或人类交换倾向的。他曾说:“人类几乎随时随地都需要同胞的协力,要想仅仅依靠他人的恩惠,那是一定不行的。他如果能够刺激他们的利己心,使结果有利于他,并告诉他们,给他做事,是对他们自己有利的,他要达到目的就容易得多了。不论是谁,如果他要与旁人做买卖,他首先就要这样提议。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这句话是交易的通义。”(6)他指出,在现实社会中,一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我们每天所需的食物和饮料,不是出自屠户、酿酒师或面包师的恩惠,而是出于他们自利的打算。我们不说唤起他们利他心的话,而说唤起他们利己心的话。我们不说自己的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7)
在亚当·斯密看来,在自由经济条件下,资产者的利己动机并不是一件坏事,相反却是一件好事。因为每个人都不断地努力为他自己所能支配的资本找到最有利的用途。虽然他所考虑的不是社会的利益,而是自身的利益,但他对自身利益的研究和关注自然或必然会引导他选定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一致性通过利己心而统一起来了。
对个人利益的追求是如何被引上对社会有益的道路的呢?亚当·斯密认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引领人们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所愿达到的目的,也不因为并不出自他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人们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他对“看不见的手”作了如下的说明:个人的利害关系与情欲,自然会使人们把资本投在通常最有利于社会的用途。如果人们把过多的资本投在此种用途,那么这些用途利润的降低,其他用途利润的提高,立即会引导人们改变这种错误的分配,用不着法律和政策,个人的情欲和利害关系自然会引导人们把社会资本尽可能地按照最适合于全社会的利害关系的比例,分配到国内一切不同的用途,这就是市场的“负反馈机制”。这个“看不见的手”就是今天的市场竞争机制,在斯密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他反对重商主义、主张自由放任的理论基础,也是古典经济学关于资源配置理论的根本前提。
斯密在经济人和看不见的手的基础上,提出了其自由放任的基本政策主张。斯密在《国富论》中直接反对各种形式的封建特权和重商主义的独占经营,直接把矛头指向政府的不合理干预和各种重商主义的税收等政策,认为这些政策扰乱了“看不见的手”的正确引导,他主张广泛的自由竞争,并且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主要有:废除学徒规章和居住法,实行自由择业;废除限嗣继承法、长子继承法及其他限制自由转让土地的规定,实行土地自由买卖;废除地产关卡税和其他一切税收,实行国内自由贸易;废除关税、奖励金,废除商业的禁令和政府同意授予的特许公司的商业垄断,实行对外贸易自由。
经济自由思想的出现是以人们对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与市场经济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入为基础的。在古代希腊和中世纪,亚里士多德和阿奎那已在商品交换中发现了某种平衡或均等关系。重商主义思想家也在对外贸易的差额分析上注意到了某些经济自行调节的机制。不过,只是到了近代古典经济学产生以后,对资本主义经济和市场经济某些规律的认识才进入新的阶段。法国的布阿吉尔贝尔和魁奈都非常清楚供求对价格的作用,已看到商品供求从不平衡到平衡又到不平衡的变动。他们正是从这种价格分析中得出经济自由的主张的。18世纪休谟对市场自行调节机制的描述很具有代表性。休谟以他的货币数量论为工具反对重商主义,一方面批评重商主义把货币看做唯一财富的观点,另一方面批评国家干预经济的政策。根据休谟的观点,社会经济中存在自动导致均衡的趋势。他说:“要是这些过分的不均衡现象出人意外地发生,那么,使这些现象得以矫正的因素必然同样地会按事物的正常趋势来防止其发生,必然会在所有毗邻国家里,使货币与每个国家的技艺与工业始终大体相称。江河百川,不管流向何处,总是保持相同的水平,要是去问博物学家这是什么道理,他们就会告诉你:要是任何一处水位上升,升高处的引力就会失去平衡,必须降低,直到取得平衡为止;同理,矫正已发生的不均衡现象的因素,也一定总是不依靠暴力和外部作用来防止其发生。”(8)实际上,对资本主义市场与市场经济自行调节机制的认识使人们更清楚地看到,在资本主义时代,资本发展的正常或最有利的条件就是竞争,只有在某种意义的自由竞争下,资本才有可能充分发展自身,才能不断保证在最有利的条件下,获取最大利润,从而最快地积累起来。斯密继承了前人的研究成果,系统地论述了经济自由主义的理论和政策,成为经济自由主义最重要的代表。
不过,如果人们认为对私利的追求不受任何限制或约束,那么是对斯密的误解。斯密把分工的原因归结于人类固有的交换倾向,指出人们在交换中是从个人利益出发的,但同时,斯密所讲的对于个人私利的追求,必须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中,依一定的道德法则合法地去追求的。根据斯密的观点,追求个人私利是以不伤害、不破坏他人的幸福为界的,超出这一界限就在道德上违反了正义,并需在社会法律制度下给予惩罚。实际上,依据这一界限已经确立了这样的结果:在国家法律维持的正常经济秩序中,由于人们都在不伤害、不破坏他人利益的前提下追求个人利益,自然会形成作为总体社会利益的增进。
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以财富自然发展的分析为基础。斯密认为财富有其自然发展的顺序或途径,他说:“按照事物的自然趋势,进步社会的资本,首先是大部分投入在农业上,其次投在工业上,最后投在国外贸易上。这种顺序是极自然的;我相信,在所有无论拥有多少领土的社会,资本总是在某种程度上按照这种顺序投用。总得先开垦一些土地然后才能成立很多城市;总得在城市中先有了些粗糙的制造业,然后才会有人愿意投身于国外贸易。”(9)不过,斯密同时看到,在现实中,总存在许多因素阻碍市场及其体系的正常运行,打乱财富自然发展的顺序。斯密曾指出欧洲各地的工资和利润有很多不同,其中部分起因于各种用途本身,部分起因于各国不让事物完全自由发展的政策。斯密还列举了欧洲封建旧制度对工农业发展的阻挠。
斯密特别集中地批判了重商主义政策,认为重商主义是最影响财富自然发展的。根据斯密的观点,应听任资本和劳动寻找自然的用途,只有这样,社会资本才会迅速地增加。因为,不论什么管制措施,其实都是在某种程度上指导私人运用其资本,而管制的目的不过是使资本和劳动投入到某个特定部门,但结果是资本和劳动由较有利的用途改到较不利的用途,从而使社会产品或其价值总量减少。
斯密主张经济自由,但他并不反对在特定条件下进行国家干预。在斯密的思想中,自由竞争、自由放任是原则,是资本以最有利方式迅速积累的正常条件,但这种原则不是教条。斯密曾讲,在两种场合可以给外国产业施加若干负担以奖励国内产业,即在特定产业(如为国防必须的产业)上和在对国内生产物课税时(这时对外国同样产物征收相同税收是合理的)。他也承认,在某些场合限制外国商品输入是合理的(如在外国限制本国商品输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