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魁奈的经济思想
5.2.1 魁奈的生平与著作
魁奈于1694年生于巴黎的蒙福尔·拉穆里的梅里村,他的父亲尼古拉·魁奈是个律师。魁奈的职业是一名医生,由于在医学上的成就成为路易十五及其情人庞巴杜夫人的宫廷御医,魁奈对经济问题的研究开始于入住凡尔赛宫后,对法国现实的思索和与当时的哲学家、思想家的交谈和论辩共同促成了魁奈的思想。
魁奈的经济著作有:《租地农场主论》(1756年)、《谷物论》(1757年)、《人口论》(1757年)、《经济表》(1758年)、《经济表的说明》(1759年)、《自然权利》(1765年)、《关于货币利息的考察》(1766年)、《经济表的分析》(1766年)、《农业国经济统治的一般准则》(1767年)、《中国的专制制度》(1767年)。商务印书馆1979年出版的《魁奈经济著作选集》基本上收录了魁奈的代表性论著,是研究魁奈经济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始资料。
5.2.2 魁奈的经济思想
魁奈的经济思想包括自然法则、纯产品和阶级结构的划分、资本理论、经济表以及由此所衍生出来的政策主张。
5.2.2.1 自然法则
自然法则指的是支配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运行的客观规律,包括物理的法则和道德的法则。物理的法则是“明显的对人类最有利的自然秩序之一切物理现象的规则运行过程”,“可以理解为明显地从对人类最有利的自然秩序所产生的一切实际事件的运行规则”。道德的法则是“明显的和对人类最有利的物理秩序相一致的道德秩序有关的一切人类行为的规则”,“可以理解为明显地适应对人类最有利的实际秩序的道德秩序所产生的一切人类行为的规律”。这种法则是由上帝所制定的对人类最有利的法则,具有不变性和神圣性。通过自然法则突出了一切社会阶级的相互依存,以及这种依存最终取决于自然的观念,提出经济学的任务是揭示客观规律。在对自然法则的认识和运用上,魁奈认为自然法则虽然具有不言而喻的特征,但仍需要通过人类的理性来掌握。
魁奈认为财产私有制和自由是社会的自然法则的基础,并对社会的自然秩序持一种乐观态度。他认为,人类的行为法则是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快乐;而在自由制度之下,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和集体的共同利益并不是对抗性的,而是一致的。因此得出结论,人的这种追求自身利益的自发运动将会使理想的国家形式得到实现。与上帝所制定的自然法则相对应,在现实世界有一个人定法则,即统治的法则。人定法则有可能符合也有可能不符合自然法则,当二者不相符时,人类社会就处于一种疾病状态,这就需要一个开明专制君主来纠正。
5.2.2.2 “纯产品”和社会阶级结构学说
“纯产品”是魁奈经济思想的基石和核心。魁奈从交换的等价性推出财富观和“纯产品”学说,并对当时的社会阶级结构进行划分。他认为在自由竞争的情况下,商品与商品之间的交换遵循等价原则,否定了重商主义通过流通领域增加财富的观点,但对于等价交换的基础到底是什么,并没有做出科学的解释。在大多数的情况下,认为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费用来决定的,是价值决定价值。在财富观上,反对将财富与货币相等同的做法,认为货币只是价值的一种普通存在形态。
关于财富,魁奈虽然有时认为是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物品,但在实际考察问题时,魁奈更多是从使用价值的角度而不是交换价值或价值的角度来研究。研究视角使他的研究更多地局限于农业领域,而不是工商业领域。既然财富不是货币,而首先是可以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物品,那么该如何增加全社会的总财富呢?魁奈提出了“纯产品”理论。“纯产品”指的是生产出来的产品扣除掉生产过程中的耗费后的余额,“纯产品”只限于农业。在农业中,除非发生意外,显而易见地扣除掉生产工具、种子、农业劳动者的生活资料等后会有一个余额,从使用价值的角度来看则表现为农业的剩余产品。但在商品社会中,农业剩余产品必然以价值的形态存在,具体表现为农产品的价值减去生产费用后的余额,“纯产品”的实质就是农业中的超额剩余价值。由于只有在农业劳动的协助下,“纯产品”的生产才能够实现,因此他将农业生产者包括农业资本家和农业工人称为生产阶级,将他们的劳动称为生产性劳动。生产阶级的贡献在于不仅提供劳动,而且还提供农业生产所需要的预付资本,包括“原预付”和“年预付”。但魁奈在将生产阶级的劳动称为生产劳动时,他的本意并不是把这种劳动看做“纯产品”的最终根源,土地或自然,或者进一步说上帝才是“纯产品”的最终根源。既然如此,在土地私有权是自然秩序基础的条件下,“纯产品”就该归土地所有者所有,况且土地所有者为了改善土地还进行了一系列的生产性投入。土地所有者包括地主及其从属人员、国王、贵族以及由国家付俸禄的官吏和收取什一税的僧侣们,他们本身并不生产“纯产品”,但由于他们提供了生产“纯产品”所必需的土地而占有“纯产品”,在魁奈的经济学说中被称为土地所有者阶级。
对于工商业,魁奈认为二者都不生产“纯产品”,因而不是生产性的,并将工商业从业人员称为不生产阶级。商业只是转移或交换已经生产出来的财富,本身并不增加财富,商业资本的利润只是补偿投资人在投资期间或得到回报之前垫支给自己的维持费,只是补偿投资所需的费用的一部分。工业只是改变财富的存在形态,固然可以使土地年产物的某些特定部分的价值增加,但增加部分恰好等于他们平日里为了增加价值而消耗的部分。究其实质,“纯产品”即是日后经济分析中的地租,由此看出魁奈所谓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别归根结底在于神学的区别。魁奈虽然认为工商业不是生产性的,但这里的“不是生产性的”具有特定的含义,因此他并没有歧视工商业的发展,而是主张按照自然秩序的要求自由发展工商业。
魁奈的“纯产品”和阶级划分学说无疑存在着缺陷,但是这种理论将经济分析的对象从流通领域转向生产领域,奠定了经济分析的基础;同时农业对于人类生存、发展以及工商业发展的重要地位是从来都不容否定的,从这一点来看这一理论自有其积极意义。
5.2.2.3 资本理论
在魁奈的学说体系中并没有资本这个概念,但斯密从农业生产的实践出发,已经敏锐地察觉到资本的预付性、增值性、风险性等特点。魁奈通过仔细地观察和分析得出结论:农业的生产费用包括两大部分,一部分叫做“原预付”,另一部分叫做“年预付”。“原预付”指的是几年投入一次购置农业设备的基金,包括耕畜、农具、库房等,这一部分提前预付的生产费用要根据其使用情况分次在生产物中得到价值补偿。“年预付”指的是一年支付一次的费用,包括种子、肥料、农业生产者及农业资本家和农业工人的生活资料,这一部分的价值要每年在土地年产物中得到补偿。
按照马克思在《剩余价值学说史》中的分析,魁奈将资本仅仅等同于农业资本中的生产资本,既没有注意到商业资本和借贷资本,更没有注意到产业资本中的货币形态和商品形态,认为货币不是资本,只是获取资本的手段,这和他主要从生产领域考察问题有关。但是另一方面,魁奈却对生产资本进行了准确的划分,按照实物使用和价值周转的不同将资本分为“原预付”和“年预付”。将“原预付”和“年预付”的划分扩展到工业领域并不是一件难事,但魁奈本人并没有打算将此划分普遍化,这一概念的普遍化后来是由亚当·斯密完成的,他将“原预付”称为固定资本,将“年预付”称为流动资本。
5.2.2.4 经济表
魁奈在《经济表》中对社会财富的流通和分配以及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作了系统分析,在这张表中包含一般均衡思想、投入—产出思想、国民收入核算、数理经济学等思想。重农学派和马克思都对《经济表》给予高度评价,老米拉波将魁奈在经济表中的贡献与文字、货币的出现相提并论;马克思认为《经济表》中的分析是一个重要的尝试,“这个尝试是在18世纪30—60年代政治经济学幼年时期做出的,这是一个极有天才的思想,毫无疑问是政治经济学至今所提出的一切思想中最有天才的思想”。(3)
《经济表》最初发表于1758年,被称为“原表”,较为复杂,有一、二、三版;1763年,魁奈对此表进行修改和简化,于1766年重新发表了《经济表的分析》,并附有《经济表范式》一张,此表被称为“略表”。马克思在《资本论》和《剩余价值理论》中谈到的就是《经济表的分析》和在这张表中所附的范式,目前研究和分析魁奈的《经济表》基本上都采用“略表”形式。“略表”如表5-1所示。
表5-1 经济表

《经济表》在分析社会总资本的再生产和流通时有几个前提假定:(1)农业采取的是大规模租地经营方式;(2)社会划分为三个阶级,阶级内部的商品和货币流通都被抽象掉,阶级之间的无数次交换行为汇总成一次总的交换,货币只在三大阶级之间进行流通;(3)整个社会的生产规模是简单再生产;(4)三大阶级之间的流通采取固定的价格,忽略掉供求关系的变化;(5)封闭经济。
《经济表》分析的出发点是农业上一年度所生产的农业总产品,工业所生产的产品也在这个表内进行流通,但并没计入总产品内。在流通开始之前,三个阶级的生产状况如下:生产阶级的原预付为100亿里弗尔,分十年使用,每年10亿里弗尔进入生产费用,年预付为20亿里弗尔,一次性进入生产费用;生产阶级每年投资30亿里弗尔的生产费用,生产50亿里弗尔的农业总产品,其中20亿为农业“纯产品”。在这50亿里弗尔的农业总产品中,40亿作为生活资料,10亿作为工业原料。土地所有者在流通开始之前,手中有20亿里弗尔的生产阶级在上一年度所交付的货币地租,这20亿里弗尔的货币将是国内流通所需的货币总量。不生产阶级在上一个生产阶段投资10亿里弗尔的农业原料,消费10亿里弗尔的粮食,最终生产20亿里弗尔的工业品,在物质上为10亿里弗尔的生活用品和10亿里弗尔的工业原料。
整个流通过程包含5次交换行为,共流通30亿里弗尔的农业产品和20亿里弗尔的工业产品,流通过程结束后,简单再生产得以顺利进行。(1)土地所有者用10亿里弗尔向生产阶级购买生活资料粮食,交换完成后,10亿里弗尔的货币流向生产阶级,10亿里弗尔的粮食流向土地所有者;(2)土地所有者用另外10亿里弗尔向不生产阶级购买工业生活用品,交换完成后,10亿里弗尔的货币流向不生产阶级,10亿里弗尔的工业品流向土地所有者;(3)不生产阶级用10亿里弗尔向生产阶级购买粮食以维持自身生活消费,交换完成后,10亿里弗尔货币流向生产阶级,10亿里弗尔的粮食流向不生产阶级;(4)生产阶级用10亿里弗尔向不生产阶级购买工业原料用于补偿原预付的折旧,交换完成后,10亿里弗尔的货币流向不生产阶级,10亿里弗尔的工业品流向生产阶级;(5)不生产阶级用10亿里弗尔向生产阶级购买粮食以作为工业原料,交换完成后,10亿里弗尔的货币流向生产阶级,10亿里弗尔的粮食流向不生产阶级。
交换结束后,各阶级都如愿以偿。(1)生产阶级得到10亿里弗尔的工业原料用以补偿原预付的折旧,留在阶级内部没有流通的20亿里弗尔的粮食用以补偿年预付,以及得到20亿里弗尔的货币收入,作为下一个年度的地租交给土地所有者;(2)土地所有者得到10亿里弗尔的粮食和10亿里弗尔的工业品用于生活消费;(3)不生产阶级得到10亿里弗尔的粮食用于生活消费,10亿里弗尔的粮食用作工业原料。通过交换,生产阶级和不生产阶级在上一年度所消耗的费用都得到补偿,简单再生产可以顺利进行。
马克思对《经济表》评价甚高。首先,它运用抽象法,剔除经济现象中次要的、非本质的东西,能够深入研究经济现象和事物的本质。其次,以上一年度所生产的社会总产品作为分析的出发点,符合事物发展的逻辑。再次,把资本的生产过程看做再生产过程,流通过程表现为仅仅是生产过程的形式,货币流通是资本流通的要素,是为资本流通服务的,要受到生产的制约。最后,把社会各阶级的收入、资本和所得的交换、再生产的消费和个人消费,以及工业和农业两大部门之间的流通,看成是再生产的要素。
不仅如此,《经济表》同时还体现了一些非常重要的宏观经济思想,比如一般均衡的思想、投入—产出的思想、消费重要性的思想、以列表为工具的思想等。总而言之,《经济表》成功地强调财富的流通事实上总是遵循某些规律,以及各阶级的收入怎样取决于这种流转的过程。(4)
在《经济表》内部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它认为只有在农业中才存在着原预付,而工业中不存在原预付;流通过程结束后,生产阶级和土地所有者都得到了10亿里弗尔的工业生活消费品,而不生产阶级却没有给自己留下丁点工业生活消费品;一年内再生产的产品价值应为70亿里弗尔,包括农业50亿里弗尔,工业20亿里弗尔,而不仅仅是50亿里弗尔等。
5.2.2.5 政策主张
魁奈的政策主张都围绕着重视和发展农业而展开,简要概括起来有以下三点:
(1)发展大农业。魁奈通过考察法国的现状发现,在当时的农业生产中存在着两种效率截然不同的经营模式,一种是富裕租地农场主方式,即大农业方式,这类农场主拥有大量资本,从土地所有者那里租借土地,并雇用农业工人进行生产;另一种是分成制租地农场主方式,即小农生产方式,这类农场主拥有少量资本,雇用少量工人,有时还自己亲自参加劳动。在第一种生产方式下,由于租地农场主拥有大量资本,因此拥有优越的生产条件,能够使用生产效率比较高的生产工具(即马),并可雇用工人以进行专业化生产,因此在同等面积土地上所能够提供的农业“纯产品”更多。而在第二种方式下,分成制租地农场主只拥有少量资本,不可能进行长时间的大量资本预付,因此只能使用牛来耕种,在生产工具和人的选择中出于费用的考虑更多倾向于人力,且不能雇用工人,有的时候还需自己亲自参加劳动,因此生产的农业“纯产品”就比较少,甚至在有的年份只能维持生存。魁奈在《租地农场论》中用大量的事实和数据从不同的角度论证富裕租地农场主即大农业生产方式的优越性,他说:“用于种植谷物的土地,应当尽可能地集中在由富裕的租地农场主经营的大农场。因大农业企业和小农业企业相比,建筑物的维修费较低,生产费用也相应地少得多,而纯产品则多得多……纯产品愈多,可以使从事于其他劳动和工作的人们取得愈多的利得。”(5)因此魁奈主张积极扶植和发展富裕租地农场主方式,即大农业方式。
(2)单一的税收主张。魁奈认为当时法国的税收制度不合理,既表现在税收的内容上,资本积累由于农民的税收负担而受到了阻碍;又表现在具体的征税方式上,包税制的采用使得粮食的生产和贸易的进行遭受极大的损失。合理有效的税收制度既要符合国家财政的需要,又要不妨碍国民经济尤其是农业的发展,在魁奈看来就是向拥有“纯产品”的土地所有者征税。
在征收对象方面,从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角度来看,肯定不能向农业资本家征税,因为这样会挫伤农业资本家的积极性,从而影响一个国家财富的增加。同时也不能向工商业者征税,因为在魁奈看来工商业者并不增加财富,他们加在商品特定部分的价值刚好等于他们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如果向他们征税就只会引起商品价格的增加,以致农业资本家和他们交换时收入减少,进而使投入到农业中的资本减少,不利于农业的发展。在征收方式上,魁奈主张实行直接税,简化税制。
因此,自然而然地,国家税收就只能来自于农业“纯产品”,从拥有“纯产品”的土地所有者中征收,实行单一税制。这样既可以保护农业的发展,又可以简化税制,减少征收税收时的花费。魁奈的税制改革在对土地所有权进行肯定的同时又部分没收了土地所有权,但魁奈自认为向土地所有者征税并没有损害这一阶级的利益,因为他们的损失将最终被增加的生产费用和随之而来的“纯产品”的增加所补偿。
(3)自由放任和自由贸易政策。重农学派从法国农业现状出发,尖锐批评重商主义的国家干涉和外贸管制政策,提倡政府对经济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表现在贸易领域就是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放任的自由贸易政策既是自然法则的内在要求,又是现实政治需要的必然结果。首先,国内商业的自由和外贸的自由是自然秩序的内在要求,通过自由贸易可以保持竞争的完全性,魁奈认为:“必须维持商业的完全自由。因为最完全、最确实,对于国民或国家最有利的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政策,在于保持竞争的完全自由。”(6)因此他要求取消各州之间和各州的地区之间商品流通的限制,对外方面要允许工业品的进口和农产品的出口。其次,关于自由贸易的政策更多地也是出于现实的考虑。18世纪的法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有一定的竞争力,如果政策允许自由出口农产品尤其是谷物的话,农产品的价格就会提升。农产品价格的提升在生产费用一定的情况下必然带来地租的增加,而对于有可能将地租用于土地投资的土地所有者来讲,投资的数量将会提升,这一切都将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和“纯产品”的增加。同样的道理,自由进口工业品将会降低国内工业品价格,增加农业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收入,提高生产性投资,从而促进农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