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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思想史
1.17.1 16.1 门格尔与奥地利学派

16.1 门格尔与奥地利学派

奥地利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有门格尔、维塞尔和庞巴维克等,奥地利学派的主要代表作有:门格尔的《国民经济学原理》(1871),维塞尔的《自然价值》(1889),庞巴维克《资本与资本利息》中的第一卷《资本利息理论的历史和批判》(1884)、第二卷《资本实证论》(1889)。

奥地利学派反对德国历史学派的方法,也反对英国古典学派及其庸俗追随者的价值论和分配论。奥地利学派认为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个人的经济活动是国民经济的缩影,通过对个人经济活动的演绎、推理就足以说明错综复杂的现实经济现象。奥地利学派把社会现实关系中的“经济人”抽象还原为追求消费欲望之满足的孤立个人,把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从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改变为研究人与物的关系,研究消费者对消费品的主观评价,把政治经济学变成主观主义的个人消费心理学。

奥地利学派的理论核心是主观价值论,即边际效用价值论。与萨伊等人的“效用价值论”不同,边际效用价值论认为:一件东西要有价值,除有效用之外,还必须“稀少”,即数量有限,以致它的得失成为物主快乐或痛苦所必不可少的条件。例如一杯水对井边的人而言,倒掉也毫不在乎,这时,这杯水只有效用而无价值;但对沙漠旅行者而言,水壶中剩下的最后一杯水,有了它如获甘泉玉露,没有它则不胜口渴,于是这杯水就产生了价值。奥地利学派承认这是主观价值,并认为经济学上讲的价值就应该是指这种主观价值,市场价格无非是根据这种主观价值所作的估价而形成的。奥地利学派有各不相同的分配理论,门格尔认为劳动、资本和土地的收入是它们各自提供的效用的报酬,维塞尔把它们当作补全财贷价值中各个组成要素的价值“归属”问题,庞巴维克则以现在财货的边际效用估价高于未来财货的“时差利息论”来解释。

16.1.1 门格尔的经济理论

门格尔(1840—1921年)生于加利西亚(时为奥地利领土,现属波兰),是19世纪70年代那场开启了新古典经济学序幕的“边际革命”的三大发起者之一,是经济科学中的奥地利学派当之无愧的开山鼻祖。门格尔一生的经历并不复杂,而关于他早年的资料也很匮乏。目前可知的是,他先后在维也纳大学(1859—1860年)和布拉格大学(1860—1863年)研修法律和政治科学,1867年在克拉科夫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毕业后,他成为一名撰写经济分析方面文章的记者,又过了几年,进入奥地利首相办公厅新闻部工作。工作期间,他撰写了那部今天被视为奥地利学派不可动摇的基石的理论著作——《国民经济学原理》(1871)。1873年,门格尔被提升为维也纳大学法律系的“杰出教授”,这使得他毅然弃政入学。1876年,他担任奥地利王储的导师,并陪同这位18岁的王储游历欧洲各国。1879年回国后,他被任命为维也纳大学政治经济学讲座教授,从此安心于平静的学术生活。1883年,他出版了第二部著作《关于社会科学、尤其是政治经济学方法的探讨》,由这本书所引起的奥地利学派与德国历史学派关于经济学方法的论战持续到20世纪初才偃旗息鼓。1903年,门格尔辞去了一切教职,致力于修正和扩展自己原有的经济理论框架直到1921年去世。

门格尔的主要著作《国民经济学原理》奠定了奥地利学派边际效用价值论的基础,其方法论是“抽象演绎法”。门格尔认为,生产资料的价值应该由它生产出的最终消费品决定,即由它所生产的消费品的“边际效用”决定。门格尔的主要观点有:

(1)关于“经济财货”。门格尔首次系统地阐述了财货理论,他提出任何物品要成为财货,必须具备四个条件:(1)人类对此物品有欲望;②此物品具有能够满足人类欲望的属性;③人类认识到这一属性的存在;④人类能够确实获得此物品以满足欲望。门格尔按照财货与满足欲望的直接或间接关系,将财货分成不同的等级:第一级财物能直接满足人类欲望,称为低级财货或消费财货;第二级财货是用来生产第一级财货的;第三级财货是用来生产第二级财货的,如此类推。第二级以上的财货间接满足人类欲望,称为高级财货或生产财货。门格尔区分了欲望与财货供给之间的数量关系,有大于、等于和小于几种情况。当欲望大于财货的供给时,财货具有经济意义,因为人类必须合理地使用有限的财货,这一类财货叫经济财货。反之,便是非经济财货。

当某财货需要量大于支配量时,一部分社会成员的欲望就不能满足,人类利己心就会发生作用,各人就要排除他人来占有经济财货,不占有经济财货的人和占有经济财货的人就要发生利害冲突。占有者就感觉到有必要通过社会法制来对付他们可能发生的暴力行为,以保护自己所有的财货,这就是现代法律秩序尤其是财产私有制的经济起源。只有在非经济财货面前,人们才是共产主义者。随着社会发展,人类需要不断增加,许多非经济财货逐渐变成经济财货。这样,按门格尔的看法,共产主义事实上是不可能实现的。显然,这是一种为私有制存在辩护的理论①。

(2)关于价值的性质及尺度。门格尔在财货论的基础上分析价值问题,也就是分析经济财货的价值问题。他认为价值的本质是主观的,价值的尺度也具有主观的性质。所谓价值,就是一种主观的判断,即在消费者看来,物品是否具有效用,或是否具有满足欲望的能力。为了确定价值量,门格尔根据戈森定律将欲望分级,按照各种欲望对人的福利和生命所具有意义的大小,分为若干级。他首先讨论第一级财货即消费品的价值决定。他认为,每一个消费者所具有的欲望,其重要性是不同的。同一财货一般可以满足各种迫切程度不同的欲望。当一个消费者所拥有的财货小于其欲望的时候,他要合理地消费财货首先要满足最重要的欲望,然后再满足较重要的欲望。当财货满足越来越不重要的欲望时,它的效用递减;当财货再满足同一欲望时,随着满足程度的增加,其效用也逐渐递减。所以,财货的价值是由其满足最不重要的欲望时所具有的效用决定。

门格尔认为,高一级财货的价值由他们所协助生产的低一级财货的价值决定,价值是从低级财货向高级财货逐级转移的。也就是说,价值的转移过程是从消费品到生产资料。处于各个生产阶段的“高级财货”是各个生产要素所组成的,但在确定了高级财货的总价值量之后,怎样确定其中的各个生产要素的价值量,即怎样确定个别高级财货的价值量?门格尔提出“丧失原理”,即假定生产要素组合体中丧失某种要素,因此使产品价值减少,这减少的价值部分就是该生产要素的价值。他认为,财货价值依财货对人的福利的重要性而转移,价值不过是经济人对财货在维持其生命与福利的重要性上所下的一种判断。就是说,财货的本质是主观的,只有经济财货才有价值。价值的尺度也是主观的,财货的价值对于一个人来说等于各种欲望满足中重要性最小的欲望满足对于这个人所具有的意义。

(3)关于价格形成的理论。他提出,无论是孤立交换、单方竞争交换还是双方竞争交换,价格形成的下限都由需求者规定,可称需求价格,而上限由供给者决定,可称供给价格。这一理论后来被庞巴维克发展成为“边际对偶”论。

(4)关于生产财货的价值。他提出,高一级财货价值依存于它所生产的低一级财货的价值,能直接满足人们欲望的财货称为第一级财货,如面包;而生产第一级财货所必需的东西,如面粉、盐、设备、工具和面包师劳动等,称第二级财货;为生产第二级所必需的东西,为第三级财货,以此类推有第四第五级财货。前一级财货与后一级财货相比,前者是低一级财货,后者是高一级财货。对高一级财货的需求由人们对低一级财货的需求引起。问题是,低级财货价值是由几件高级财货合作生产出来的,如何计算这些高级财货它们各自的价值呢?他提出了一种“缺少法”。例如,若三种高级财货合作生产的低级财货价值为10,缺其中一件时所生产出来的低级财货价值若为6,则缺少的那件高级财货的价值就是4。后来,这种理论被其后继者维塞尔发展成为“归属论”(2)

16.1.2 维塞尔的要素收益自然“归属论”

维塞尔(1851—1926年)出生于维也纳一个高级军官家庭,早年在维也纳大学学习法律,毕业后到奥地利政府机关供职达10年。1884年到布拉格大学任教,1889年成为该校经济学教授,1903年接替岳父门格尔任维也纳大学经济学教授,1917年后,任奥匈帝国上议院终身议员,并在奥匈帝国最后两届内阁中任商务大臣。维塞尔的主要著作有:《经济价值的起源及主要规律》(1884)、《自然价值》(1889)、《社会经济理论》(1914)、《强权的法律》(1926)。

维塞尔继承和发展了门格尔的主观价值论。他和门格尔一样,以人对满足其需要的财物的效用的主观评价来说明价值。他最先提出“边际效用”一词,并反复说明价值是由“边际效用”决定的。按照维塞尔的解释,某一财物要具有价值,它必须既有效用,又有稀少性,效用和稀少性相结合是边际效用,从而是价值形成的必要和充分的条件。

(1)边际效用的概念。维塞尔所谓的“边际效用”就是人们在消费某一财物时随着消费数量的增加而递减的一系列效用中最后一个单位的消费品的效用,即最小效用。该财物每一单位的价值都由边际效用来决定,其总价值等于边际效用与单位数的乘积。维塞尔把这种由边际效用决定的价值叫做“自然价值”。

(2)“归属论”。维塞尔还把边际效用理论应用于解释分配,并提出“归属论”。他认为生产财物即生产资料的价值是由他们所生产的消费财物的边际效用决定的,这价值应按各个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作用或“贡献”大小,以一定份额“归属”于各有关生产要素,从而构成各生产要素的收益,工资、利息、地租就是劳动、资本、土地各生产要素的收益,显然这些收益归根结底都是主观评价的结果。

任何一种产品都要由几种生产要素合力作用生产出来,各种生产要素应得多少呢?维塞尔采用解联立方程的方法确定生产收益价值的自然归属原则。维塞尔认为,如果把按这种方法计得的归于各个生产要素的收益称为生产贡献,那么所有生产贡献之和恰好分尽总收益的价值。这种归属法或者说归算法是对门格尔的“缺少法”的补充和发展。按“缺少法”的定义,归属于各要素的价值之和,有可能大于或小于这些要素合作生产的产品的价值,但按塞维尔的归属法,各要素得到的价值之和必定等于产品总收益的价值,因为归属于各要素的收益价值是通过解联立方程得来的。

16.1.3 庞巴维克的“边际对偶”价格论和“时差利息论”

庞巴维克(1851—1914年)是奥地利学派理论的集大成者,他早年曾经在维也纳大学学习法律,毕业后到奥地利政府供职,曾与他的同学维塞尔一起去德国海德堡、耶拿、莱比锡大学学习政治经济学。1881—1889年任因斯布鲁克大学教授,1889年供职于奥匈帝国财政部,1895年、1897年、1900年三次任奥匈帝国财政大臣,1905—1914年任维也纳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1911年被选为维也纳科学院院长,主要著作有《经济财货价值理论纲要》(1886),《资本与资本利息》中的第一卷为《资本利息理论的历史和批判》(1884),第二卷为《资本实证论》(1889),还有《马克思体系的终结》(1896)。他在这些著作中,用主观唯心主义的理论来否定和代替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否定资本主义制度的剥削本质,反对无产阶级革命运动。在奥地利学派中,庞巴维克对边际效用学说阐述得最系统最完整,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影响也最大。庞巴维克在《资本实证论》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自己的经济理论,建立了一个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为基础、以“时差利息论”为核心的理论体系。

(1)关于边际效用论。该理论有三个要点:第一,一种物品是否有价值,取决于人们对该物品的主观评价。第二,人们对物品的价值的主观评价是以物品的稀少性为条件的。第三,物品的最终价值是由它的边际效用量来决定的,他认为人们最不重要的需要的效用即边际效用。根据上述三个条件,他得到结论是“物品的数量和物品的价值成反比,市场上同类商品数量越多,则价值越小,反之亦然”。在阐述边际效用价值论时,他提出“效用”是价值的源泉,是形成商品价值的必要条件,但效用必须和物品的“稀少性”结合,才会有价值,因为财货是否有价值,取决于人们对它的主观评价,价值只是表示物品对人的福利关系。庞巴维克提出,价值不取决于物品的总效用,也不取决于物品的平均效用,而取决于边际效用。他由此引申出一个理论,如果对某一个商品的需要不变,这一物品的数量越多,边际效用就越小,这一物品的价值就越小。如果某一物品数量多到使一切需要得到满足以后还有剩余,那么这一物品的边际效用就等于零,因而就没有价值。

(2)关于价格论。庞巴维克在说明价格形成时,从一对孤立的买者和卖者说起,认为在此场合,价格将以买者对商品的主观评价为最高界限,以卖者的主观评价为最低界限,决定于两者之间某一点上。接着,他又分析了许多买者单方面竞争或许多卖者单方面竞争的情况,最后扩展到许多买者和卖者的双边竞争,形成“边际对偶”概念。显然,这一理论还只是设定了一个供求双方的成交价上下限区间,究竟它在哪一点上,庞巴维克没有给出答案,到后来由马歇尔的均衡价格论予以解决。尽管如此,这种“边际对偶”论毕竟从主观价值论角度为供求均衡的价格论提供了一种边际效用论的解释。

(3)关于时差利息论。他这里的利息包括了资本的利息、土地地租以及利润等,他把物品区分为“现在物品”和“将来物品”,并提出现在物品与未来物品由于所处时间不同,它们的价值便有差别,并且“现在的物品通常比同一种和同一数量的未来物品更有价值”,这一理论就是现在理财学中“货币的时间价值”的理论基础。

16.1.4 奥地利学派的影响与发展

奥地利学派是一个具有独特魅力的学派,无论从创始之初还是到当代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97年的亚洲金融风暴之后,也重新让人们回头去看看20世纪30年代的往事,人们突然发现了奥地利学派的光芒,当年被凯恩斯掩盖光芒的哈耶克,重新为某些有识之士肯定,在缅怀哈耶克之际,他所代表的奥地利学派也应重新为世人所认识,进而应受到肯定。20世纪30年代以来,以米塞斯和哈耶克为代表的一些奥地利经济学家继承了奥地利学派的传统理论并作了一些补充。他们反对马克思主义,也反对主张国家调节经济的凯恩斯主义,竭力鼓吹自由主义,崇拜市场自发势力而诽谤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其具体影响有(3):

第一,以追求欲望满足最大化的消费者代替了英国古典经济学中那种追求收益最大化的生产者作为经济分析的起点,详细分析了静态条件下消费欲望的特征及其满足时的规律,为消费者行为分析奠定了基础。

第二,门格尔揭示了经济财货与价值价格现象的内在联系,从此,财货的稀缺性成为西方经济学的研究的前提之一。通过稀缺性的概念,人们终于认识到了价格在配置资源、分配产品方面的经济功能。

第三,边际效用价值论以及以边际效用价值论为基础的交换——价格理论,实际上是从消费者需求的角度出发说明了市场机制。从此,对价值价格现象的分析不能再像门格尔以前那样单纯从供给方面展开了,而必须同时兼及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