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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新编
1.4.1.3.2 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的根本任务

二、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的根本任务

(一)社会革命

在阶级社会里,社会形态的新旧更替是通过社会革命来实现的。作为历史唯物主义范畴的社会革命,是同整个社会制度的根本变化相联系的,即指促进社会形态根本转变的社会活动,是先进阶级为改变旧的社会经济基础及其政治上层建筑而进行的历史行动。在阶级社会中,社会革命的实质是革命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用先进的社会制度代替腐朽的社会制度,解放生产力,促进社会的发展。社会革命是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也是阶级斗争的必然结果。马克思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了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14]社会革命的根本任务在于变革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要实现这一任务,必须首先变革腐朽的上层建筑,具有决定意义的是推翻维护旧经济制度的反动政权。国家政权从反动阶级手里转到革命阶级手里,是实现社会制度变革、社会形态更替的基本标志。

社会革命是阶级社会中必然的合乎规律的现象。社会革命最深刻的原因,在于社会基本矛盾尖锐化,即在于新的生产力和落后的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以及由此所决定的经济基础变革的要求同落后的上层建筑的矛盾的尖锐化。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达到尖锐化的程度,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先进阶级起来反抗代表落后生产关系的反动阶级时,遇到了竭力维护旧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首先是旧国家政权)这个巨大的障碍。于是,经济基础变革的客观要求同保守的上层建筑之间就发生了全面的尖锐的矛盾。一旦这种矛盾发展到极端,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社会革命,就是体现了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革命阶级自觉改变生产关系、解放生产力的历史行动。

“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马克思这一名言高度赞扬了社会革命在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社会革命是新旧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环节,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才能摧毁反动阶级的政治统治,为新制度的诞生开辟道路;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才能推翻旧的生产关系,建立和发展新的生产关系,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社会革命使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因为,革命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指出了人民群众摆脱生活绝境的出路,因而能唤起人民群众的觉悟,激发人民群众的革命意识、热情和理想,能引起人民群众在道德上和精神上的巨大进步,使人民群众中的智慧和力量得到前所未有的发挥。

(二)社会改革

改革一般是在不改变社会基本制度的前提下由统治阶级调节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和环节,借以缓解社会矛盾,并在一定程度上发展生产力。社会改革和社会革命,都是解放生产力的基本形式。然而,二者又有其质的不同,社会革命是通过推翻旧的社会制度,打破旧的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束缚来解放生产力;而社会改革则是在新的社会制度下,通过自我调节以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具体制度来解放生产力。社会改革是对原有体制的根本变革,而不是根本制度的变革,其根本性质在于新社会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其中包含着深刻的革命性,这意味着改革是对原有体制的根本改造和彻底转换,因而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社会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对社会改革的内涵我们应从以下四个方面加以理解:

第一,社会改革是一种新的社会制度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是新社会制度建立者所进行的一种积极、主动的社会实践活动,而不是一种消极、被动的社会行为。

第二,社会改革虽然不变革原有的根本制度,但它对原有的体制实行根本变革和彻底改造,可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就其广泛程度而言,不亚于一场深刻的社会革命。

第三,社会改革旨在根除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环节和方面,根除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发展要求的环节和方面,其根本目的在于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体制的根本变革,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基本形式。

第四,社会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两个层面:其一,是经济体制改革,亦即调整生产关系中与生产力不相适应的环节和方面;其二,是政治体制改革,亦即调整上层建筑中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环节和方面。其他领域的改革都建立在这两个层面之上。

社会改革同社会改良亦有原则的区别。社会改良是统治阶级被迫向被统治阶级所作的局部微小的“让步”,是一种消极被动的社会行为,没有也不可能有更大的社会触动性。其根本目的在于缓和阶级矛盾,维护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

(三)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改革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运动。从性质上说,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从特点来看,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各个方面是基本适合的,但也有不适合的方面。社会主义作为一个新生的制度不可能完美无缺。它所固有的优越性和巨大潜力,需要通过不断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才能充分发挥出来。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改革正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由之路。

第一,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客观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是基本适应的,但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是从旧社会脱胎出来的,带有某些旧社会的痕迹,其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必然有一个完善的过程,在基本适合中也必然在某些环节、方面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因而存在某些不适合,同时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又会出现一些新的不适合。这些不适合虽然是非基本的、次要的,但它们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生产力的发展,影响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发挥。这一矛盾的解决只有通过改革。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必然要求。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

第二,社会主义社会的改革是社会主义自身实践进程中的客观趋势。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制度取代延续了几千年的私有制占统治地位的社会,它不可能一开始就自发地达到良性运行状态。新制度的建设和新社会的发展是一项伟大的社会工程,它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从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特别是由于实践中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是在经济、文化相当落后的基础上起步的,中国至今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到客观的和主观的条件限制,在相当长的时期里还没有形成适合社会化大生产发展要求的经济管理体制及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这样,就把改革旧体制、创建新体制、更好地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提到了实践日程上来,可以说,改革已经成为当今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主旋律。

第三,在我国,改革更具有迫切性。一方面,由于多种历史原因,特别是指导思想上的“左”的错误,我们逐步形成了一种同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也存在着一些重大缺陷,这些方面严重影响了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邓小平指出:“如果现在再不实行改革,我国的现代化事业和社会主义就会被葬送。”[15]另一方面,正在世界范围内兴起的新技术革命,对我国经济发展是一种新的机遇和挑战,这种形势要求我们必须进行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使我国的社会主义体制具有吸收当代科技成果和科学管理方法、从而创造新的生产力的强大能力。

第四,社会主义改革,是包括经济、政治、教育、科技、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全面改革。其中,最主要的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是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我国政治体制改革旨在革除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状况的环节和方面,其目标是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

第五,社会主义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它不是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只是革除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状况、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状况的环节和方面。因而,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与坚持社会主义改革具有内在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