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新编
1.3.3.3.2 二、真理的辩证性

二、真理的辩证性

真理是客观的,这是真理问题上的唯物论;同时,真理又是发展的,任何真理都要经历一个不断深化、不断完善的过程,即不断地从相对真理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这是真理问题上的辩证法。每个真理既具有客观性,又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或者说每个真理都是客观真理,同时又是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

绝对真理,或真理的绝对性,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全面完整的正确的认识,即确定性,无条件性。它包含两层含义:(1)从真理的内容看,任何真理都包含着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客观内容,都是对客观世界的正确反映。这一点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在这个意义上,承认了客观真理,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2)从人的认识本性和认识任务来看,人类能够正确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及其规律。认识每前进一步,都是对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接近。这一点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承认人类能够获得关于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正确认识,也就承认了绝对真理。

相对真理,或真理的相对性,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认识都是在一定条件下的认识,即不确定性,有条件性。具体说,也包含两层含义:(1)从认识的广度来看,任何真理都是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事物的一个部分、一个片断的正确反映,因而人类已达到的认识总是有限的,世界上还有很多事物我们没有认识。所以,只要承认世界上尚有未被认识的东西,我们的认识有待扩展,也就承认了相对真理。(2)从认识的深度来看,任何真理都是对客观事物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正确反映。因而,在认识深度上也是有限的、近似的。所以,只要承认我们的认识尚未穷尽认识对象的一切方面和一切特性,承认真理的近似性,人们的认识有待于深化,也就承认了相对真理。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不是两个真理,而是同一个真理的两种不同属性,它们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统一,是客观真理所具有的两重属性在对立前提下的统一。这种统一表现为:

第一,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相互渗透、相互包含。一方面相对之中有绝对,相对之中包含着绝对真理的成分、颗粒,无数相对真理之总和构成绝对真理;另一方面,绝对之中有相对,绝对真理是通过相对真理表现出来的,绝对真理寓于相对真理之中。每一个相对真理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和认识,强调的是一定条件,但是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和认识,就包含了绝对真理的因素;绝对真理强调的是对客观事物完全正确的反映和认识,但不管是什么样的反映和认识都是在一定条件下的认识,所以要通过相对真理来表现。

第二,真理是一个不断由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发展的过程。真理是一个过程,它永远处在由相对向绝对的转化和发展之中。毛泽东同志把真理的发展过程形象地比作一条无限发展的绝对真理的长河,人类已经取得的任何一个真理,都是绝对真理“长河”中的“水滴”,无数发展的相对真理的水滴不断汇入绝对真理的长河,最后达到对无限发展的客观世界的完全认识。不过这个过程永远不会完结,因为客观世界的发展是无限的,人们认识的发展也是无限的,人们只能向绝对真理无条件地接近,而永远不会穷尽它。人类认识的历史,充分证明真理的发展是由相对向绝对不断转化的过程。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辩证统一,是同人的认识能力、思维能力的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辩证统一相联系的。人类思维按其本性和可能性来说,是能够认识无限发展的物质世界的,这就是思维的至上性,亦即思维的无限性和绝对性。但是,每一个人以至每一代人,由于受到具体条件的限制,其思维又是非至上的,也就是有限的和相对的。人的认识能力是至上性和非至上性的统一,由此决定了真理必是绝对和相对的统一。

在真理问题上,曾出现过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两种错误思想,它们把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绝对对立起来,割裂了二者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

形而上学的绝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绝对性,否认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是一个辩证发展过程,认为人的认识可以一下子穷尽一切,获得终极真理。这样,必然禁锢人们的思想,使思想僵化。相对主义片面夸大真理的相对性,否认真理的绝对性,否定真理的客观性,把真理的相对性歪曲为主观随意性,从而抹杀了真理和谬误的原则界限,陷入唯心主义和诡辩论。

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是相反的两个极端,但是,“两极相通”,在一定的条件下,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极易相互转化,在历史和现实生活中,常常可以看到他们从一个极端跳到另一个极端。比如,有些人曾认为马列主义经典著作是完备无缺的终极真理,人们只能做些注释和解说。然而,当实践进一步发展,人们发现经典著作的某些理论并不十分尽善尽美的时候,就对马列主义整个体系的科学性产生怀疑,以至于发生信仰危机。这正是把马列主义绝对化所导致的必然结果。

真理的两重性及其相互关系的原理指导我们树立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马克思主义正确揭示了自然和社会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长期实践反复证明它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是具有绝对性的真理;然而同一切科学真理一样,马克思主义并没有穷尽一切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没有解决也不可能解决人类认识的一切问题,它要随着历史条件的变化、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深化、完善和发展,正是这个意义上说,它是具有相对性的真理。这就决定了我们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只能是既要坚持,又要发展,把坚持和发展统一起来,在坚持中发展,在发展中坚持。这就要求我们在任何时候,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识和改造中国,认识和改造世界。同时要不断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要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坚持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真理的发展过程,不仅是从相对真理不断接近并走向绝对真理的过程,同时也是同谬误作斗争并不断战胜谬误的过程,这是真理的发展规律。

真理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谬误则是同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违背的认识,是对客观事物本来面目的歪曲反映。在人类的认识和实践中出现谬误是难以避免的,它的出现有种种主客观原因,不同历史时期的人们具有不同的知识水平、实践水平和社会地位的特殊性,而且认识本身就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有产生错误的各种可能性,所以谬误是难免的。这就要求人们要正确地认识和对待错误,提高防止和纠正错误的自觉性,力争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真理和谬误是两种完全相反的认识,所以,在一定条件下,真理和谬误是根本对立的。真理就是真理,谬误就是谬误,两者之间有质的区别。同时,真理与谬误又是相互统一的,表现在:(1)真理和谬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没有真理就无所谓谬误,没有谬误也就无所谓真理。(2)真理和谬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任何真理都是在一定范围、一定条件下的真理,如果超出了这个范围和特定条件,它就会变成谬误。反之如果这种谬误回到原来的范围以内,恢复它所必备的条件,它又会转化为真理。任何真理都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变化发展的,永恒的、超历史的真理是不存在的。掌握真理和谬误相互转化的规律,对于克服错误,发展真理,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