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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新编
1.4.3.2.1 一、社会意识具有依赖性和相对独立性

一、社会意识具有依赖性和相对独立性

(一)社会意识具有依赖性

第一,社会意识来源于社会存在,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一切社会意识的内容和形式,即使内容是错误的,虚构的或幻想的,其形式无论多么抽象或多么荒诞,都可以从社会物质生活过程中找到它的根源或“原型”。这是因为,人们的意识在反映一定的客观对象时,总要经过人本身的折光作用才能形成,即总要同时反映出人自身的社会地位和所处的社会环境。正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意识在任何时候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

第二,社会意识具有社会性,在阶级社会中,社会意识的某些形式具有鲜明的阶级性。社会意识从一开始就是社会的,它采用的是社会的形式,反映的是社会的内容。因此,社会意识可以互相交流;信息传播可以共享并需要保密。在阶级社会中,有相当一部分的社会意识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其他部分也往往或多或少受到阶级关系的影响,不同阶级有不同的意识。即使在同一阶级、同一人群共同体中,人们的意识总是经常有着一定的差异。反映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形态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它不可避免地具有阶级性。在意识形态的诸形式中,政治法律思想具有最为明显的阶级性,直接为一定的生产关系和经济利益服务。艺术、道德也直接或间接地带有阶级色彩。宗教和哲学离经济基础最远,但同样具有阶级性。不同的阶级,由于经济地位不同,必然具有不同的社会意识。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其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总是利用其经济上和政治上的优势,利用其手中掌握的宣传工具和精神生产手段,制造、控制舆论,宣传本阶级的思想,从而在思想上也占居统治地位。

第三,社会意识是历史的、具体的,随着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生产在不断发展,社会在不断进步,与此相适应,社会意识的内容和形式也在不断更新。时代的变迁,社会形态的更替,决定了观念的转变和新的社会意识的形成。正是由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中世纪欧洲的权威观念才逐步向个人主义观念转化。社会意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并受到一定历史条件的制约,没有永恒不变的社会意识。

(二)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

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是指社会意识有着自身的特点和发展规律,同时又反作用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是一种能动的社会精神力量,也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内容之一。由于社会意识的产生和发展依赖于社会存在,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作用的大小,除了和它的内容有关外,主要取决于社会存在的需要。因此,社会意识的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第一,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发展不完全同步。总的说来,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发生变化,社会意识或迟或早会发生变化。但是,社会意识的变化发展往往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滞后,即某种社会思想和理论,在它赖以存在的物质条件根本改变之后,还可能存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并对社会的发展起着一定的阻碍作用;另一种是超前,即先进的社会意识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深刻反映社会存在的现实矛盾,科学预见社会发展的未来趋向,对于人们的社会实践起着指导和动员的导向作用。但是,社会意识的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因为落后的社会意识不可能在它的物质基础消灭之后长久地存在下去,它迟早是要灭亡的。先进的社会意识只有在社会存在的发展已成熟到能够提出新的任务时才能产生,它对未来社会的发展也只能指出大概的轨迹,而不可能预见具体细节。所以,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发展不完全同步。

第二,社会意识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具有不平衡性。一般地说,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促进了文化的繁荣,经济发展水平和思想文化状况大体上是一致的,但有时也会出现不平衡的情况。经济上先进的国家,其社会意识不一定是先进的;经济上落后的国家,社会意识不一定是落后的,例如,18世纪法国在经济上落后于英国,当时法国的唯物主义哲学却超过了英国。到了19世纪,经济上落后的德国,其辩证法哲学超过了法国的机械论哲学。社会意识对于经济发展的独立性也只是相对的,它归根到底是由这些国家的社会基本矛盾运动所决定的。

第三,社会意识的发展具有历史继承性。尽管每一时代有不同于以前的社会意识,尽管社会意识形态是历史的、具体的,它随着自己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的产生和消失而逐渐形成和消失。但是,各个时代的社会意识,并不是彼此隔绝、互不联系的。事实上,每一时代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都同过去时代的思想成果有着或多或少的继承关系。每一时代的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在认识和解决当时面临的问题时,都要批判地吸收前人所创造的有价值的思想成果和思想材料,把科学文化向前推进一步,并为后人留下科学文化遗产。例如,作为无产阶级世界观的马克思主义,正是在批判地继承了人类在此以前所创造的优秀思想成果的基础上而创立起来的。当然,社会意识的这种历史继承性也是相对的,因为对文化遗产的继承,总是有所扬弃,而吸收什么,舍弃什么,归根到底是由当时的社会经济基础和思想家们的社会、阶级地位所决定的。

第四,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从不同的侧面和水平反映社会生活,它们之间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早在人类的原始意识中,已有了自然崇拜、英雄崇拜、神话传说、巫术等形式间的相互影响。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哲学、宗教、伦理道德、文学艺术、政治法律思想及科学等之间相互制约,互相渗透和转化,使社会意识的发展呈现出更加曲折的态势。哲学和宗教都以世界观为内容,二者有时候合二为一;文学艺术经常发挥着道德教化和政治宣传的作用;宗教经典多是优美的文学作品;科学与哲学一开始就结合在一起,到当代更加突出;宗教与科学是一对仇敌,但其献身精神却互相生发;政治法律思想渗透着浓厚的道德意识。因此,社会意识的各种形式之间是在相互影响中发展的,并受到社会存在的制约。

第五,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能动的反作用。社会意识的反作用是社会意识相对独立性最突出的表现。社会意识都是一种积极的社会精神力量,对社会存在不是消极被动的,而是能够起促进或阻碍作用的。社会意识能指导人们认识世界,从事社会实践改造世界,发挥着非常重要的能动作用。一种社会思想、理论一经产生,便会影响社会存在和社会生活,成为一种参与社会的重要力量和形式。先进的社会意识形态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因为它正确地或比较正确地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为先进阶级服务的。落后的社会意识形态,同历史发展规律相违背,它是为腐朽制度和没落阶级服务的,因而起着阻碍社会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