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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新编
1.3.2 第二章 发展观

第二章 发展观

【教学基本要求】

了解:辩证法、形而上学、联系、发展、系统、矛盾、质、量、度、辨证的否定等基本概念。

理解: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发展的实质;唯物辩证法诸范畴的内涵及其辨证关系;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对立;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掌握: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基本内容及其对工作和生活的指导作用;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分析现实问题。

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是与形而上学及唯心辩证法根本对立的发展观和方法论。

联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联系是通过原因与结果,必然与偶然,本质与现象等范畴反映出来的。系统性是客观事物联系的重要特征。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发展的形式和状态是量变与质变的交替变换。发展的方向和道路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发展的源泉和动力来源于事物内部的矛盾。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