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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修复与装帧
1.6.2.5 (五)石制品
(五)石制品

1.平面石

用以锤书和压书,以大理石或汉白玉制成,规格为35×35×35厘米。

2.长方石

包书角和扣书皮时用,以大理石或青石制成,规格为11×7×3厘米。

3.砑石

用以砑磨书皮、书背、边口、接缝处等,起加固、光洁作用,以光滑的长形鹅卵石制作,也可用坚细的玉石制成,大小以合手为宜,一面磨光,砑口要光滑,但亦不宜太光滑。

4.砚台

钞配、补字、补栏研墨用。

5.镇尺

石制品,压镇书页之用,硬木或陶瓷制品亦可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