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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腊的生活
1.2.8.1 多神教的起源
多神教的起源

希腊各城邦相距甚远,当我们寻求能使这个分散甚广的文明统一一致的要素时,主要获得了五项:(一)带有各地方言的共同语言;(二)一个共同的智力生活,只有文学、哲学及科学上的杰出人物名扬其政治领域以外;(三)对运动的共同爱好,可在本城市比赛,并可参加各邦间的比赛;(四)各城邦都很爱美,这种美有地方色彩,但在艺术观点上与整个希腊社会一致;(五)部分一致的宗教仪式和信仰。

宗教分离了各城市,但也将各城市加以统一。全希腊都对遥处于奥林匹斯山的诸神致以礼敬和一般性的崇拜,但对当地的神祇及其权力更致虔诚的尊敬,而这些当地神祇并不认为是天神宙斯的臣属。部族和政治分离主义孕育了多神主义思想,而使一神主义无法实施。在早期每一个家庭都有家神,在壁炉里为家神燃烧着永不熄灭的火,在每餐前都先要以酒食奉祀。这种神圣的神交,或与神共享酒食,也是家庭最基本和最主要的宗教行为。生育、婚姻和死亡都在圣火前依古时的宗教仪式使其成为圣事。这样,宗教在人类生活的主要历程上便充满了神秘的诗意和稳定性的庄严。依此,每一遗传因子、每一氏族、每一部族和每一城市都有了自己的神。例如雅典崇奉雅典娜、爱鲁塞斯崇奉得墨忒耳、萨摩斯崇奉赫拉、以弗所崇奉阿尔忒弥丝、波塞冬尼亚崇奉波塞冬。城市最中心和最高的地方也就是神殿所在地。参加祭神是一个公民的象征、权利和要求。当本城出战时,要将神的形式和标志置于部队前头,除非先经过祭神仪式祈求神的指导,否则决不采取重要步骤。结果,神也为本城而战,有时似乎有神出现于士兵的头上和锋镝上。胜利不仅是一个城征服另一个城,也是一个神征服另一个神。每个城市也和家庭或部族一样,在庙堂的公共祭坛上燃烧着永恒的圣火,以象征本城建立者和英雄们的神秘能力和永久的生命。公民们还定期在这个圣火前分享共餐。一如在家庭里父亲就是司祭,各城的首长或执政官也是该邦的大祭司,他的权力和行为也都是神所认可的。经由这种超自然的征募或集结方法,将所有的人由猎人状态驯为公民。

各邦经由局部独立获得解放后,希腊的宗教想象遂产生了丰富的神话和无数的万神殿,于是地方或天上的每一个力量,每一种使人幸福或恐惧的因素,每种人类品质(甚至各项罪恶)都使其人格化而成为神祇(通常是采用人的形象)。世界上没有任何宗教像希腊这样神人同体的。每种手艺、职业和艺术都有它们的神性,或者更妥帖地说,有它们的守护神(Patron Saint)。此外,尚有恶魔、女鸟怪(首及身似女人而翼与尾似鸟类)、复仇女神、小仙女、女魔、海上女妖、山泽林泉之女神等,其数目之繁多,几可与地上人类相匹。“宗教是否由祭司所创造”这个老问题这时算是解决了。人们想,原始时期的神学家们的阴谋,绝不能创出这样过多的神祇。希腊能有这么多的神,这么多令人着迷的传说,这么多的神殿和这么多庄严和令人喜悦的节日,一定是神的恩赐。多神和多妻一样自然,能够长期存在,并适合世界在矛盾中的潮流。即在今日地中海的基督教中,他们对于天主的崇敬可能还不及对于若干圣人的崇敬;也是因为多神主义孕育了简单的生活和使人获得慰藉而激发情感的诗歌,给予谦卑的心灵以帮助和安慰,而这些帮助和慰藉,通常是一般人不敢自高不可攀、令人敬畏而又遥远的天主处直接希望的。

每一位神都有他的神话或故事,把他和某一城市生活或崇敬他的仪式联系起来。这些神话,多半是同时起因于某一地区或人民的知识,或起因于史诗吟诵者的发明或润饰,于是立即成为早期希腊的信仰、哲学、文学和历史。也由这些神话产生了装饰希腊花瓶的题材,也使希腊艺术家因而产生了无数的绘画、塑像和浮雕。虽有科学上的成就和少数人企图传布一神主义,但一直迄至希腊文明结束,人们继续创造神话,甚至创造神。赫拉克利特等人曾以讥讽的方式解释神话,柏拉图曾将神话加以改编,色诺芬尼曾对神话公然指责。但于柏拉图后五个世纪保塞尼亚斯巡游希腊时,发现那些传说和荷马时代一样深入人心,使人津津乐道,并温暖人心。神话诗和神学诗的发展过程,也是很自然的事,今日和他日一样永远存在;神的降生率和死亡率一样高;神祇和能源一样,经由形态的变化,数量永存,代代相传,几乎毫无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