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荒经》与少皞
《大荒经》中有四国是少皞之族裔:
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昊孺帝颛顼于此弃其琴瑟。(《大荒东经》)
有缗渊。少昊生倍伐,倍伐降处缗渊。有水四方,名曰俊坛。(《大荒南经》)
有人一目,当面中生。一曰是威姓,少昊之子,食黍。(《大荒北经》)
少
生般,般是始为弓矢。(《海内经》)
地位似乎没有帝俊显赫,但值得注意的是,《大荒经》四方神和四方风所反映的物候历制度、“使四鸟”的记载,却表明《大荒经》在整体上与少皞渊源至深。
1.四方神与少
《大荒经》中四方风和四方神的记载也见于卜辞和《尧典》,如上所述,它反映的是古人观测季候风以确定季节的物候历制度。这一制度的创立是少皞之族的功劳,《拾遗记·卷一》云:
少昊以金德王。母曰皇娥,……帝子与皇娥泛于海上,以桂枝为表,结薰茅为旌,刻玉为鸠,置于表端,言鸠知四时之候,故《春秋传》曰“司至”是也。今之相风,此之遗象也。
可见,测风之器相风传说是少皞之母皇娥发明的,而少皞之母“皇娥”也就是《大荒经》中的常羲。《史记·五帝本纪》索隐引《帝王世纪》云帝喾次妃“娵訾氏女,曰常仪,生帝挚也。”而据《左传》昭公十七年挚即少皞,则《拾遗记》之皇娥亦即常仪,《史记·历书》索隐引《世本》云:“黄帝使羲和占日,常仪占月。”此占月之常仪与占日之羲和并称,且“仪”、“羲”古字音义皆通,则此“常仪”显然即《大荒西经》“生十二月”之“常羲”,可见皇娥、常仪、常羲实为一人。
《大荒经》除了与卜辞和《尧典》相同的四方风和四方神之外,还有另一四方神体系:
东海之渚中,有神,人面鸟身,珥两黄蛇,践两黄蛇,名曰禺
。(《大荒东经》)
南海渚中,有神,人面,珥两青蛇,践两赤蛇,曰不廷胡余。(《大荒南经》)
西海
(渚)中,有神,人面鸟身,珥两青蛇,践两赤蛇,名曰
兹。(《大荒西经》)
北海之渚中,有神,人面鸟身,珥两青蛇,践两赤蛇,名曰禺彊。(《大荒北经》)
东、西、北海之神皆“人面鸟身”,南方不应独异,应是脱去。此显然与《海外经》中的四方神同出一辙:
南方祝融,兽身人面,乘两龙。(《海外南经》)
西方蓐收,左耳有蛇,乘两龙。(《海外西经》)
北方禺
,人面鸟身,珥两青蛇,践两青蛇。(《海外北经》)
东方句芒,鸟身人面,乘两龙。(《海外东经》)
其中东方之神和北方之神也为人面鸟身。四方神其实是四时神,东、南、西、北四方神分别是春、夏、秋、冬四时神,四时神作人面鸟身的形象,显然与《左传》昭公十七年关于少皞“以鸟司时”的制度有关。鸟随物候而迁徙,不同的鸟在不同的时节出现就可以作为节气和物候的指标。《左传》昭公十七年郯子说少皞分别以玄鸟、伯赵、青鸟、丹鸟分司分、至、启、闭,杜预注云:“玄鸟,燕也,以春分来秋分去;伯赵,伯劳也,以夏至鸣冬至止;青鸟,
也,以立春鸣立夏止;丹鸟,
雉也,以立秋来立冬去,入大水为蜃。上四鸟皆历正之属官。”此说反映了根据候鸟之迁徙标志节令的物候历制度,《夏小正》、《逸周书·时训解》和《月令》中皆有此类以鸟记时的记载。《夏小正》云:
正月:雁北乡。雉震
。鹰则为鸠。
二月:来降燕。有鸣仓庚。
三月:田鼠化为
。鸣鸠。
五月:
则鸣。
六月:鹰始挚。
八月:丹鸟羞白鸟。
九月:
鸿雁。陟玄鸟蛰。雀入于海为蛤。
十月:黑鸟浴。玄雉入于淮为蜃。
十二月:鸣弋。弋也者,禽也。
《月令》云:
孟春之月:鸿雁来。
仲春之月:仓庚鸣。鹰化为鸠。玄鸟至。
季春之月:田鼠化为
。
仲夏之月:
始鸣。
季夏之月:鹰乃学习。
孟秋之月:鹰乃祭鸟。
仲秋之月:鸿雁来。玄鸟归。群鸟养羞。
季秋之月:鸿雁来宾。爵入大水为蛤。
孟冬之月:雉入大水为蜃。
仲冬之月:
旦不鸣。
季冬之月:雁北乡。鹊始巢。雉
。鸡乳。征鸟厉疾。
两者所记大同小异。将《左传》昭公十七年分、至、启、闭之官与《夏小正》和《月令》所记候鸟时令对比,可知前者之“玄鸟司分”,即后者之仲春之月“来降燕”、“玄鸟至”,仲秋之月之“玄鸟蛰”、“玄鸟归”,仲春仲秋,二分之月也;前者之“伯赵司至”,即后者之仲夏之月“
始鸣”,仲夏,夏至之月也。《尔雅·释鸟》:“
,伯劳也。”《礼记·月令》郑玄据以为注,而据《左传》杜注,伯劳亦即伯赵;前者之“丹鸟司闭”,即后者之孟冬之月“雉入大水为蜃”,孟冬,立冬之月也,为二闭之一,而“雉”当即《左传》之“丹鸟”,杜注谓:“丹鸟,
雉也。”可见,《左传》所载少皞以鸟司时的制度与《夏小正》、《月令》所载之候鸟制度如合符节,一脉相承。
四方风和四方神在《海外经》和《大荒经》所据古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们与少皞以鸟司时制度的关系,暗示了《大荒经》和《海外经》与少皞之族的渊源关系。
2.少
与东夷
少皞之为东夷之族,这是毋庸置疑的。史载少皞故墟不出鲁境。《左传》定公四年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虚。”杜预注:“少皞虚,曲阜也,在鲁城内。”《太平御览》卷三三引《尸子》云:“少昊金天氏,邑于穷桑。日五色,互照穷桑。”《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使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世不失职,遂济穷桑。”杜预注:“穷桑,地在鲁北。”今曲阜城东八里尚有古迹名少皞陵者。《左传》昭公二十年:“昔爽鸠氏始居此地(齐地)。”杜预注爽鸠氏云:“少皞氏之司寇。”爽鸠氏当为少皞族一支。《左传》昭公十九年郯子称其祖少皞建立以鸟司时的鸟官制度,郯亦东夷之国。《太平御览》卷七十九引《古史考》曰:“穷桑氏,嬴姓,”则少皞族为嬴姓。《史记·封禅书》载秦襄公作西畤祠白帝少皞,缘于秦为嬴姓,《说文》:“嬴,少昊氏之姓。”嬴秦盖为少昊之后,乃从东方徙来西方者,古史所载嬴姓诸国皆在东方鲁、豫、皖之境,相当于考古学中的大汶口文化区域(14),故西鄙之秦祠少皞并不足以证明其为西方之神。至于《礼记·月令》中少皞为西方之神,则是秦汉间阴阳家为迎合五行体系而硬作的配合。考古学研究表明,少皞族活动的区域主要在泰山周围的大汶口文化地区。(15)
总之,少皞之族是东方民族,可谓有典可据。(16)
3.“使四鸟”与少
值得注意的是,屡见《大荒经》的“使四鸟”,亦流露出《大荒经》与东夷的文化渊源。《大荒经》中“使四鸟”凡十一见:
有
国,黍食,使四鸟,虎、豹、熊、罴。
有中容之国。帝俊生中容,中容人食兽、木实,使四鸟,豹、虎、熊、罴。
有司幽之国。帝俊生晏龙,晏龙生司幽,司幽生思士,不妻;思女,不夫。食黍,食兽,是使四鸟。
有白民之国。帝俊生帝鸿,帝鸿生白民,白民销姓,黍食,使四鸟,豹、虎、熊、罴。
有黑齿之国。帝俊生黑齿,姜姓,黍食,使四鸟。
有国曰玄股,黍食,使四鸟。(以上《大荒东经》,凡六见)
有人三身,帝俊妻娥皇,生此三身之国,姚姓,黍食,使四鸟。
有人名曰张弘,在海上捕鱼。海中有张弘之国,食鱼,使四鸟。(以上《大荒南经》,凡两见)
西北海之外,赤水之西,有先民之国,食谷,使四鸟。(以上《大荒西经》,一见)
有叔
国,颛顼之子,黍食,使四鸟,虎、豹、熊、罴。
有毛民之国,依姓,食黍,使四鸟。禹生均国,均国生役采,役采生修
,修
杀绰人。帝念之,潜为之国,是此毛民。(以上《大荒北经》,凡两见)
纵观各段叙述,颇有体例可循:
1.其叙述几乎都遵循如下的顺序:国名—世系—姓—所食—使四鸟。可见“使四鸟”与国族有关,似为国族之标志(17)。
2.各国的始祖:“使四鸟”诸国中除玄股、张弘之国、先民之国、毛民之国诸国始祖不详外,始祖为帝俊者最多,有中容之国、司幽之国、白民之国、黑齿之国、三身之国,此外,袁珂以为“
国”或为“
国”之讹,《史记·陈杞世家》:“昔舜为庶人时,尧妻之二女,居于妫
,其后因为氏姓,姓妫氏。”帝俊即帝舜,则
国亦当为帝俊之后;始祖为颛顼者有叔歜国,《大荒东经》云:“东海之外大壑,少皞之国,少皞孺帝颛顼于此弃其琴瑟。”可见颛顼亦属少皞之族(详见下文)。
由此可见,《大荒东经》之“使四鸟”诸国皆为东夷之族,这意味着,“使四鸟”实为东夷之标志,亦即图腾。
诸“使四鸟”之国中,
国、中容之国、白民之国、叔歜国四者在“使四鸟”之后又列出虎、豹、熊、罴,其他诸国仅云“使四鸟”,另外,《大荒北经》有“有北齐之国,姜姓,使虎、豹、熊、罴”。不云“使四鸟”,郝懿行《笺疏》于《大荒东经》“
国,……使四鸟,虎、豹、熊、罴”下案云:“经言皆兽,而云‘使四鸟’者,鸟兽通名耳。”于“思幽之国,……使四鸟”下案云:“四鸟,亦当为虎、豹、熊、罴。”袁珂亦以“四鸟”即虎、豹、熊、罴,但先秦文献中无以“鸟”称兽的用法,《说文》:“鸟,长尾禽总名也。”《玉篇·鸟部》:“鸟,飞禽总名也。”《尔雅》中“释鸟”之部与“释兽”之部并列,可见在古代语文中,飞鸟与走兽是泾渭有别的。郝氏徒见经中或单云“使四鸟”,或云“使四鸟,虎、豹、熊、罴”,二者不同,欲为之弥缝,故强为之说。《大荒经》作者行文措辞,颇讲究体例,若“四鸟”就是“虎、豹、熊、罴”,殆不必一会儿说“使四鸟”,一会儿说“使四鸟,虎、豹、熊、罴”,一会儿又说“使虎、豹、熊、罴”,错互言之,自相龃龉。如此修辞,表明四鸟自四鸟,虎、豹、熊、罴自虎、豹、熊、罴,两者可以并列,但不相等同。“四鸟”,自然就是四只鸟。
《大荒经》缘图以为文,《大荒经》中之“使四鸟”者皆为与帝俊-少皞-颛顼一脉相承的东夷族,表明《大荒经》古图中于诸“国”场景中皆标示有相同的“四鸟”图案。商周青铜器徽号文常见一类图形,一作“大”字形的人像堂皇而立,人的两边是对称的双兽图像,此类文字作为青铜器徽号,显然有标志族姓的作用,亦即图腾标志。由青铜器上此类族徽标志或可一窥《大荒经》古图中“使四鸟”画面的余韵和用意,古图“四鸟”作为其国族的标志,也就是其族徽或图腾。
至于“虎、豹、熊、罴”,既与“四鸟”相并列,自然也是图腾的象征。与“虎、豹、熊、罴”相近的四兽组合,屡见战国秦汉典籍。《尚书·尧典》云帝舜命益担任负责狩猎的虞官,并让“朱、虎、熊、
”辅佐他;《左传》文公十八年云:“高辛氏有八子: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貍。”《汉书·古今人表》作“柏虎、仲熊、叔豹、季熊”。高辛氏即帝喾,而帝喾亦即帝俊,《海内经》云:“帝俊有子八人,是始为歌舞。”帝俊八子自然就是高辛八子,而“伯虎、仲熊、叔豹、季熊”即为其四。如前所述,使“四鸟”和四兽“虎、豹、熊、罴”者,多为帝俊之后,表明这种四兽组合正是帝俊之族的标志,而四兽加四鸟,其数为八,或正所谓之帝俊八子或帝喾八子之所本,“虎、豹、熊、罴”可能是帝俊或帝喾部落中四个分别以这四种野兽为图腾的氏族。《史记·五帝本纪》云黄帝教“熊罴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黄帝自然不可能训练野兽为自己冲锋陷阵,所谓“熊罴貔貅貙虎”,自然不过是黄帝联盟中的六个部族。在战场上,各氏族可能高举着绘有本氏族图腾的旗帜冲锋陷阵,《周礼·春官·司常》云司常之官“掌九旗之物名”,其中“交龙为旗,通帛为旃,杂帛为物,熊虎为旗,鸟隼为旟,龟蛇为旐”,旗帜上绘有禽兽之象,每逢国之大事,师都、州里、县鄙、大夫之家族各有作为其标识的旗号,“皆画其象焉,官府各象其事,州里各象其名,家各象其号。”此种制度,当然是从部落时代的氏族图腾制度演变而来的。
“使四鸟”可能和四方神一样,亦与少皞氏“鸟官”制度有关。《左传》昭公十七年记少皞以鸟名官,历正“凤鸟氏”手下有四位司时之官即“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四位鸟官分司分、至、启、闭八节,实为上古以候鸟纪时习俗的体现。《大荒经》所谓“使四鸟”,或即此司时之四鸟,古图中标注此四鸟图案,旨在表明诸场景的时序意义,流露出《大荒经》古图与少皞候鸟纪历制度之渊源。

图19 金文中的徽号文字(摘自容庚:《金文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082—10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