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沙俄的欧洲霸权政策和梅特涅的反动
拿破仑垮台后的时期在德意志兰叫做复辟时期,这和欧洲其他地方相同。从1814年9月到1815年6月召开的维也纳会议,首先是以封建欧洲的政治复辟为标志的,同时又采纳法国外交大臣塔列朗提出的“正统主义”原则,作为重新分割欧洲的基础。自诩是“欧洲宰相”的梅特涅,在华美词藻掩饰下,卖力地贯彻政治复辟和领土分赃政策。就确切意义说,维也纳会议造成了法国、西班牙、南意大利、彼蒙特-撒丁、汉诺威、黑森-卡塞尔等诸王朝的复辟;在分赃方面,战胜国四强俄英奥普所获最丰。英国大大扩展和巩固了海上霸权和殖民统治。俄国保持了以前占领的波兰的一部分,以及比萨拉比亚和芬兰,同时又分得往日华沙大公国的大部分土地,新建立所谓“波兰王国”,以共戴一君的方式进行统治,波兰王国名存实亡。奥地利虽然放弃了比利时以及以前的西、南德的部分属地,但获得萨尔茨堡侯国,部分因河流域,伦巴底和威尼西亚,的里雅斯特为中心的伊里利亚,达尔马提亚和加里西里的一部分作为补偿,并重新获得奥地利大公国的直属省福拉尔贝格、南北提罗尔,还保有以前奥属波兰的占领地,这样一来,维也纳虽然仍作为德意志兰的政治和文化首都,但它的重心更往东移,即移至非德意志地区的波希米亚、匈牙利、加里西亚和北意大利。与此同时,普鲁士在维也纳会议上得到德意志兰最富庶、最先进的西部地区莱茵兰和威斯特伐利亚。俄国和英国特别希望由普鲁士在西方建立一道屏障,以防止法国可能重新向东方扩张。这样一来,普鲁士的重心向西移动,日益成为德意志兰境内最重要的经济强邦。普鲁士要求全部兼并萨克森领土,遭到奥地利和英国的坚决反对,只得到萨克森邦2/5的土地,即后来普鲁士王国属下八省中的萨克森省,并保有但泽、托伦等占有地。维也纳会议还确认了俄奥普三国瓜分波兰,克拉科夫城被宣布为共和国。比利时被并入荷兰,成立尼德兰王国,卢森堡公国也由尼德兰国王兼治。挪威被并入瑞典。瑞士被宣布为永久中立国。
最悲惨的也许是德意志民族的命运。德意志各族人民19世纪初反拿破仑统治的斗争,是为了从异族统治下解放出来,建立一个统一的、独立的德国。拿破仑被打败后,德意志的民族运动进一步高涨起来,就在这样一个重要时刻,德意志的民族运动却被沙俄一巴掌给打了下去,又被梅特涅踩上一只脚。沙皇用刺刀支持德意志各邦诸侯反对上升到统治地位的人民,到处恢复各邦君主的封建统治。沙皇还以确保德意志的分裂为己任。梅特涅则出自他的保守信念和“均势政策”的需要,镇压德意志兰的一切进步与自由的民族运动。这也许就是复辟时期德意志兰依然处于政治分裂状况的主要原因。
1815年6月8日,维也纳会议在沙俄的操纵下,通过德意志联邦条例,建立了所谓德意志联邦。它代替了旧的德意志帝国,实际上仍是中世纪封建传统的最后表现形式。德意志联邦是由38个主权邦组成的松散联盟。帝国骑士团国家已完全消失,教会邦亦然,过去骄傲的帝国自由市只剩下四个:不来梅、汉堡、卢卑克和美茵河畔的法兰克福,改称自由市。34个邦包括一个帝国:奥地利;五个王国:普鲁士、巴伐利亚、萨克森、汉诺威和符腾姆贝格;一个选侯国:库尔黑森;七个大公国;九个公国;十个侯国和一个伯爵领。联邦条例第1条规定:联邦是德意志各主权邦、自由市之间一个“持久的、不可分离的”联合体,各邦不能自由退出,也不能被排除在外。但奥地利帝国只有德语区、波希米亚和摩尔多瓦属于德意志联邦,普鲁士王国的东、西普鲁士和波森也没有加入联邦。第2条规定,联邦的主要目的是“保持德意志外部和内部的安全,以及德意志各邦的独立性和不可侵犯”,即保证各邦君主的正统主义统治权,各邦具有不受约束的独立主权。对外联邦不能行使外交权力,无权缔结国际条约,对内没有中央政府,唯有设在美茵河畔法兰克福的联邦议会似乎是中央机构的某种象征。联邦议会由各主权邦的代表组成,主席由奥地利担任。议会分为两级形式,一是由十一个主要邦组成的“小议会”,相当于决策委员会,由奥地利和一定程度上的普鲁士所控制,另一是所谓全体会议,纯粹是表决机器。德意志联邦没有国家元首,没有中央政权,没有最高法院,没有统一的货币与度量衡,也没有统一的邮政。只在联邦条例第13条作了许诺:“在所有各邦中将制定一部邦议会宪法”,这仅仅是在战后民族运动高涨的背景下所作的一种姿态。歌德讽刺地写道:“谢天谢地,我们真幸运,暴君被送到赫伦纳!可是一个暴君被赶走,一百个暴君来称霸。”

维也纳会议中的全权代表会议。左前站立者为奥地利首相梅特涅
为什么沙俄竭力要保持德意志兰的分裂状态呢?这要从沙俄争霸欧洲这一高度进行考察。1815年9月下旬,沙皇亚历山大一世倡议成立俄奥普三国君主的“神圣同盟”,同盟虽然带有强烈的神秘主义宗教色彩,其政治目的却是十分清晰的:三君主彼此视为“兄弟”,随时随地互相支持、互相协调、互相救助,保卫“宗教、和平和正义”,也就是说三君主互相协作,确保维也纳会议确定的欧洲政治体制。但就俄国而言,更深的考虑在于通过这种方式进而控制奥普“兄弟”,实现其欧洲霸权。“神圣同盟”于1818年秋在神圣罗马帝国故都、查理大帝的诞生地和墓葬地亚琛召开了第一次会议,被认为是“神圣同盟”的最终形成。

对“神圣同盟”成立的讽喻
沙皇亚历山大一世的德意志-欧洲政策,是历代沙皇扩张政策的继续。他们把瓜分和吞并波兰进而分裂德意志兰作为政策的重要支点。当俄国根据1815年条约侵占绝大部分波兰领土后,它就向德意志兰挺进,它的领土不仅揳入奥、普之间,而且揳入东部和西里西亚之间,这种控制和分割德意志兰的边界关系,甚至引起奥、普统治阶级的惊慌:德意志兰也面临着波兰的命运。沙俄对德的这种进攻态势,在1831年筑成莫德林-华沙-伊万城堡垒群之后,就变成了现实的威胁。俄国楔子的侵略意图明显暴露:它要在战略上完全控制维斯瓦河地区,建立向北向南和向西进攻的基地,而它在维斯瓦河上设防阵地,对德的威胁要比法国全部要塞总和还要大。1819年以来,奥地利对俄国侵略维斯瓦河和多瑙河计划,曾在外交上作过顽强反对,由于联邦条例的约束未获任何结果,后来普鲁士在1841—1842年也曾企图摆脱这一条约的约束,立即招来沙皇的呵责,被迫恢复原状。沙皇总是支持奥普对立,同时又支持其他中小邦联合去反对奥、普,使他们互相牵制,从中渔利。沙皇们都明白,一旦德意志兰成为统一的国家,他的争霸欧洲的政策就会失去基础。可以说,从1815年到1848年,德意志兰是处在俄国的直接控制之下。
为什么作为德意志人的梅特涅也反对德意志统一呢?
克莱门斯·冯·梅特涅(Klemens Lothar von Metternich,1773—1859)生于德意志莱茵兰的科不伦茨,一个世代封建小诸侯的家庭,法国大革命爆发,梅特涅就丢开了学业,反对革命。1792年避往英国,1794年成了逃亡贵族,举家来到维也纳,后同名门显宦考尼茨家族联姻,使自己同奥地利封建君主国紧紧联结在一起。先后出任驻萨克森邦公使,驻巴黎大使,外交大臣,首席大臣等职(1821年才获奥地利首相的正式称号),自1809—1848年共39年之久领导着奥地利的政治和外交,并对欧洲事务起重大作用,成为奥地利著名的保守主义政治家和外交家。
梅特涅一心想使旧世界复活。自维也纳会议伊始,他打起建立战后“欧洲持久和平”的旗号,追求两大目的:一是按照“正统主义”原则,恢复欧洲各国的封建专制王朝,镇压任何革命运动和自由主义运动,为此他支持神圣同盟在这方面的使命;另一个目的是恢复奥地利在中欧的大国地位,为奥地利取得尽可能有利的领土瓜分。为此他力求在法国周围建立一些缓冲国;阻遏俄国增长起来的扩张实力;确保奥地利在德意志兰和意大利的领导权;以及保持奥斯曼帝国“不可侵犯”等。他不想过分削弱战败国法国的力量,更不愿使战胜国俄国的势力和领土过分膨胀。就在1815年他同英、法两国缔结秘密条约,反对沙俄独占华沙大公国以及普鲁士合并萨克森。他施展纵横捭阖的手段,力图建立起一种大国之间相互牵扯的“欧洲均势”。镇压革命和维护欧洲均势就是梅特涅“持久和平”体系的实际内容。
梅特涅反对德意志统一,按他的保守主义概念,“德意志兰”仅仅是一个地理名词,政治统一只是一种“妄想”。他了解到,奥地利的力量主要在家族领地,重心在东部,它在德意志兰的“统治”,只有靠封建性的传统维系才能保持,一场民族意义上的真正统一,一种市民资产阶级性的民族统一,无异是一场革命,他是坚决反对的。另外,必须使德意志内部分裂,相互牵扯和抗衡,才能使奥地利成为德意志联邦中的领导邦,才能同经济力量迅猛上升的普鲁士相抗衡。
欧洲战后复辟时期是在梅特涅名字下度过的,他代表了一个时代。他的“均势政策”客观上尚有积极作用:一方面有助于欧洲保持三十到四十年的和平,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阻遏沙俄向西方的扩张。而他的镇压革命和自由运动的政策,则具有完全的反动性质。在德意志兰首先举起民族统一旗帜的是全德的大学生运动。1815—1818年的德意志大学生运动不仅构成复辟时期民族民主运动的第一次高潮,同时也是国际上冲击神圣同盟体系的一系列欧洲民族民主运动的第一环,因而被梅特涅视为心腹大患。爱国的德意志大学生运动首先在耶拿和基森兴起。1815年6月12日首先在耶拿大学成立了第一个大学生协会,只承认一个祖国——德意志兰,并采用红黑两色中间缀以金色橡树枝的旗帜〔2〕。这个运动迅速扩展到其他大学。绝大部分大学生协会会员都曾志愿当兵参加过反拿破仑的解放战争,并深受德意志古典文化特别是洪堡教育改革和费希特、阿恩特思想的影响,把争取政治自由和民族统一作为主要目标。1817年10月18日在耶拿大学生协会发起下,十五所大学的约500名大学生协会会员,以纪念宗教改革300周年和莱比锡大会战四周年为名,在瓦特堡〔3〕开会。耶拿大学神学系学生亨利希·里曼致词说:“莱比锡大会战过去已四个年头,德意志人民曾表达过的美好希望一一破灭,现时所发生的一切与我们所期待的完全是南辕北辙。”他号召大学生们筑成一道铁壁铜墙,反对一切危害祖国的内外敌人!一些进步的教授也参加进来。当晚举行了大规模的火炬游行,并仿路德公开烧毁教皇的教谕和法规,学生们把保守的、“非德意志的”和反民族主义的书籍以及反动统治的各种象征物如发辫、军棍等等统统付之一炬。
然而这种爱国的大学生运动对统一德意志兰的想法非常模糊而且浪漫。大学生协会会员的世界观没有明确的哲学基础,还沾染上民族沙文主义色彩,例如宣传德意志民族的优越性。大学生的呐喊在德意志人民群众中没有得到反响(只在大学中得到传播,柏林大学特别活跃),却引起宫廷党及反动文人的憎恨,甚至俄国沙皇和法国王朝政府也向魏玛大公的政府提出抗议:为什么容许大会在他的领地召开。普鲁士政府派出高级官员就地调查事件经过。梅特涅则决心把这场爱国自由运动扼杀在萌芽状态。
大学生协会的报刊被禁止了。在沙皇的策动下,一份关于德意志大学生中存在危险革命情绪的备忘录写成。沙皇的顾问兼作家奥古斯特·科采比(August von Kotzebue,1761—1819)主谋其事。这个科采比在1819年3月23日被大学生卡尔·桑德(Karl Sand,1795—1820)当作民族之敌暗杀了。7月份另一名大学生行刺拿骚长官未遂。这两件事正好给梅特涅以期望的口实,他不仅压制爱国的大学生运动,而且完全压制一切自由气氛,把进步人士定罪为“煽动者”加以迫害(此后对德意志一切自由运动的残酷迫害都以“查究煽动者”为名载入史册)。梅特涅在与普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以及其他有关邦的君主会谈之后,于1819年8月6—31日在西北水乡小城卡尔斯巴德〔4〕,召开德意志邦的代表会议,拟订出各种镇压条例。9月20日联邦议会通过了这个所谓“卡尔斯巴德决议”,据此梅特涅就能在所有德意志邦进行直接干预。
卡尔斯巴德决议取缔了大学生协会、大学自由和新闻自由,并作了如下的规定:把所有大学都置于政府全权代表的监督之下;解除有民主思想的大学教授和教师的公职;严格检查一切印刷品;设立中央调查会,可不受法律限制,下逮捕令和住宅搜查令。卡尔斯巴德决议变成了德意志联邦镇压人民的基本法。在以后的年代中,有好几百名教授、教师、大学生和编辑,还有牧师和医生都被逮捕和监禁起来。普鲁士也不甘落后,积极推行卡尔斯巴德决议,不仅摧毁了大学生的民族统一运动,而且排斥改革时代的重臣。宪法大臣威廉·洪堡(他把卡尔斯巴德决议叫做“寡廉鲜耻”)、陆军大臣博于恩都因反对卡尔斯巴德决议而去职,“体操之父”雅恩不仅受到监禁,而且还被带上锁链,身为教授的阿恩特也不得不放弃教职,哈登贝格的外交政策同梅特涅的方针不很一致,他本人的地位也因此大为削弱。普鲁士复辟派终于取得上风。
梅特涅在德意志兰反动的另一个目标,就是伙同普鲁士压制德意志的立宪运动。1815年联邦条例曾许诺在各邦颁布一部等级议会制的宪法,各邦的自由派紧紧抓住这一诺言,论证在德意志立宪的必要。自由派人士、历史学家达尔曼(Friedrich Dahlmann,1785—1860)写道:“与会诸侯曾大声宣告,他们愿意立宪,他们曾对德意志兰响亮宣称,如果没有这个上帝的赠品,德意志兰艰苦争得的自由不久必将失去”,因此他认为,立宪对于欧洲来说确乎是唯一的治疗手段,对德意志兰更是如此。一些邦的宪法是在人民运动的压力下颁布的。南德四邦,巴伐利亚、巴登、符腾姆贝格和黑森-达姆斯塔特于1818—1820年相继颁布宪法,实行君主立宪,成为德意志宪政制度的实验场。至20年代中,德意志联邦中已有29个邦实施宪法,但一半邦的宪法仅仅是等级法规的变种。15个邦实行的宪法属于或接近早期立宪主义性质,如南德诸邦,拿骚公国等。萨克森魏玛大公国的宪法被认为是当时最进步的宪法。30年代以后中德和北德才逐渐过渡到君主立宪。而这时,奥地利和普鲁士都没有宪法。
1815—1830年代德意志的宪法运动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它使改革时代所接受的最主要的法国革命成果,如国家公民的基本权利,纳税、服兵役以及在法律面前的平等原则,人人都有机会担任国家公职,信仰自由,思想自由,集会和新闻自由,移居国外自由,大臣负责制,两院制议会等等,得以部分地保留下来。一般来说,议会有批准征税权(尚未有批准预算全权),有较大的参与立法权(立法的制定权仍在君主和政府手中)。由于议会权限的不确定状态,1830—1848年多次发生议会同政府之间的冲突。
梅特涅害怕一个全奥帝国议会或各民族议会会出乱子,并为各民族的独立运动创造条件,后来只允许几个省召开没有什么影响的等级会议。在德意志联邦,梅特涅大力支持各邦诸侯将宪法解释为是恢复中世纪封建等级制的法规,阉割资产阶级代议制的进步性质。梅特涅的代言人根茨(Friedrich Gentz,1764—1832)抛出“指导性”文章《论等级议会制宪法与代议制宪法的区别》,对联邦条例第13条作了专门解释,认为两者在原则上是尖锐对立的,驳斥了资产阶级的代议制宽法。根茨说,联邦条例第13条只允许成立等级议会,它的成员是现有各等级的代表,而不是作为人民代表与王权相对立。
在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不履行立宪的诺言,他在立宪问题上也是唯沙皇和梅特涅马首是瞻。负责宪法计划的大臣威廉·洪堡去职后,由哈登贝格草拟了一部普鲁士宪法,1821年被国王拒绝。普鲁士的复辟派统治仅在1823年建立了各省的等级议会。
梅特涅在德意志兰反动的最后也是最主要目标,乃是对抗30—40年代出现的“统一与自由”运动。“统一与自由”运动乃是德意志兰走上现代化—工业化道路时期凝成的一场进步的民族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