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第二节 形象设计的视觉传达

第二节 形象设计的视觉传达

人类的信息获得主要依靠视觉和听觉,而其中视觉所接受的信息量占人体全部信息量的87%。形象设计是运用种种设计手段,通过人的视觉冲击力,造成视觉优选,从而引起心里的美感与判断的一种视觉传达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这个概念,正式出现于20世纪40年代。1944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琪·克宾斯教授发表了《视觉语言》一书,开始从视觉传达的概念讨论视觉要素,特别对形与色的视觉传达机能有了进一步认识。它是信息的传达,消息符号编排程序的差错就产生了产品不同的个性和面貌。

形象设计这一传达的本质,是视觉信息的传播。设计师是信息源,他(她)借助含有不同信息量的视觉设计元素(形、色、光、肌理)作为基本的符号进行编码,通过人体媒介形成完整的形象。这个形象以最佳的视觉程序(视觉语言),把信息快速、准确地传达给接受者。接受者通过人眼接受信息,经过人体接受后产生信息的反馈。

一、形象设计视觉传通过程

“传通”是指一个人有意地将某种信息传递给另一个人的全过程。最原始、最简单的信息“传通”过程模式,是两千多年前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线性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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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传统的线性模式,将“传通”过程确定为以传播者(演讲人)为起点,经过媒介,以受传者(听众)为终点,是一种单向的、直线的运动,显然不能完全反映“传通”的全过程。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广播电视等电子媒介的出现,这种传统的线性模式也被新型的控制论模式所取代。控制论模式的核心,是在“传通”过程中建立“反馈系统”,即不仅要求“传通”者把信息单向传递给受传者,而且要将受传者的反应,通过种种途径接收回来。

传通是“一种双边的、影响行为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方(信息源)有意向地将信息编码并通过一定的渠道传递给意向所指的另一方(接受者),以期唤起特定的反应或行为。完整的传通必须是:意向所指的接受者感受到信息的传递,赋予信息的意义(破译编码),并受影响而做出反应”。可见“传通”是一种进行着的、不断变化的双向活动。在“传通”过程中,应该具备信息源、编码、信息、媒介、渠道(途径)、接受者、译码、反馈这八大要素。形象设计的视觉“传通”,根据形象设计的本质属性(视觉传达设计)和控制论的方法论,可以将它的信息传通模式设计为如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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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

现代设计“传通”模式表明,能否有效地利用传播媒介,是现代设计成败的关键。传播媒介从它的物质形式来看,一般分为符号媒介、实物媒介、人体媒介三大类。符号是信息传播过程中的一种有意义并触引互动的载体,可以用“语言——非语言”和“有声——无声”两个纬度进行划分,是现代社会运用最广泛的传播媒介。实物媒介包括产品、礼品、象征物等,以实物充当信息传递的载体。人体媒介则借助人的行为、服饰、化妆、素质、影响等作为传递信息的载体。

三种媒介各有各的特点:

符号媒介使用方便,运用广泛,信息反馈周期较短;实物媒介在这些方面虽然不及符号媒介,但可信度比较高;人体媒介的运用既不如符号媒介那么广泛,也不如实物媒介那么牢靠,但却容易建立传播双方的感情沟通,信息反馈较快。形象设计的传播媒介是人体。人的美发化妆、服饰、行为体态,成为形象设计的三大支柱。

二、形象设计视觉传通的心理与生理基础

个人形象设计的视觉“传通”,是建立在一定的生理与心理基础之上的,主要体现在视能与错视上。

(一)视能

视能指人眼的生理机能,包括视角、视力、视野,体现了形象设计的生理基础。

第一,视角

视觉器官(人眼)在观察外界事物时,视轴的端点与事物的相对边缘保持着一定的角度,这个角度就称为视角。视角与视力成反比,视角越小,视力就越强。

人眼的有效视力范围平均视角在18度至30度,在此范围内,必须集中精力才能看清目标。在垂直面的上下视角为30度至40度,水平面内,头和眼都不动时最大视角为38度,头不动眼动时最大视角为120度,头眼都动时最大视角为220度左右。在水平面内,视力范围一般分为中心视力范围和片刻视力范围。人眼总是用视力中心来识别对象的细节,而视力边缘只能识别对象的大致情况。中心视力范围,视角在3度以内,目标看得最清楚,所以在设计中,中心事物和关键事物应安排在此范围之内。片刻视力范围,视角在3度至18度之间,因只是短时间的注视,所以不适宜安排需要长时间注视的事物,也不适宜安排需要突出的关键事物。同时信息量要少,视觉元素应简洁概括。

第二,视力

视力指人眼辨别物体形状的能力。每个人的视力,可用视力表来测定。常用的是“E”字形视力表。正常人的视力,在30厘米处,可分辨距离为0.1毫米的两个点或两条线。一般物体视距在56厘米处看得最清楚;而在30厘米之内或80厘米之外时,对象的细节就会模糊。看一个目标,要得到视觉印象,最短时间也需0.3秒左右。看运动的目标,当运动的速度为1-2米/秒时,才能鉴别出它们的运动状态。

视线的转移对视力的影响,在形象设计中显得特别重要,因为形象设计的对象主要是活动中的人。视线突然转移时,大约只有3%的时间能看清目标,而97%的时间的视觉都是不真实的。因此在设计中,要尽量减少突然转移视线的视觉安排,否则会大大降低视觉的准确性。同时,也要考虑到接受者是处于静止状态还是运动状态。在运动状态下,如果速度为1米/秒,视力会下降30%;速度为2米/秒,视力仅剩10%。此外,这些关系还要受到照明光线变化、色彩纯度与明度对比、形态的复杂与简单、背景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在设计时,必须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全盘考虑。

第三,视野

视野是指人眼固定注视正前方时所能看到的空间范围。视觉只有在视野范围之内才会有反应,视角越小,越接近中心区域,视觉就越清楚,这个中心区域叫做“视域”。

人的双眼视野大于单眼视野。双眼视野是一个椭圆形的区域,它的长、宽比例为黄金分割比例,即1∶1.618。在构图上我们多年来所说的黄金比例为什么最美,从生理基础来说,就是因为它的长、宽比例正好符合视野的这个椭圆形的比例。

(二)错视

由于光的折射及物体的反射关系或由于人的视角不同、距离方向不同以及人的视觉器官感受能力的差异等原因会造成视觉上的错误判断,这种现象称为错视。在个人形象设计中,错视被广泛地应用,是不可缺少的形态美因素。如,当水平线与垂直线相等长度时,人们会感觉垂直线要比水平线长;在数条长度相同的水平线上,加上不同的附加物时,人们会感觉其长度有所不同。因此,在设计中,水平线的运用具有柔和、平稳的感觉,能够起到横向加宽的安定感;垂直线具有加强高度的作用,它与水平线的综合运用,可以调节设计高度与宽度的感觉,创造出不同的错视效果。相同的,还可以将分割错视、面积错视等运用于造型设计中,可以弥补或修补整体缺陷。错视在个人形象设计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利用错视规律进行综合设计,能充分发挥造型的优势。

错视主要表现为形的错视,其次为色的错视,另外还有光和肌理的错视。具体有阴影残像、明度对比失真、眩视、平面立体感、闭锁现象、互转、大小角度与方向的错觉、轮廓的模糊、视觉造成的形态歪斜等。经常运用于形象设计中的错觉,主要有以下六种:

1.平面立体化

在平面设计中,本来是平面化的形状、色彩和肌理等往往通过渐变、发射、韵律等手法进行变化后,会给人一种透视感和空间感。

图1-2是形的平面立体化,就是通过形的渐变与相切而形成了视觉上的中间凸起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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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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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

图1-3是色彩的平面立体化,通过色彩的渐变与推移而形成了色彩的立体透视效果。

2.角度、方向的错视

从造型含意来说,线是我们能够看见得点移动的轨迹。所以线具有位置、长度和一定的宽度。由于线的位置、角度、交叉的不同,就形成了角度和方向的错视。

两条等长的水平直线,由于线端加入了斜线,因斜线不同,便会产生不等长的错视效果(如图1-4)。一条斜向的直线,被两条平行的直线断开,其斜线会产生不在一条直线的错觉。(如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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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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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

图1-6中,由于周围环境的不同,a与b两图中间的那个角度本来是相等的,但由于旁边两个角在a图中大,在b图中小,于是看起来中间这个角a图比b图的角度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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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

如果在原本平行的直线中加入平行的短斜线的作用,就会使人产生中间鼓起来的错觉,而且垂直的直线在视觉上产生弯曲的错觉,如图1-7。

图中的几条并列的斜线本来也是平行的,在上面加入了短直线与短斜线,在视觉上产生互补,就让我们觉得几条并列的斜线不是平行的。如图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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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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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8

3.分割的错视

把整体分割成部分时,分割的形态看起来要比没被分割的本来形态显得大些。

图1-9中,分割开后的两个部分(圆与三角形),都比原来未被分割时显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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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

图1-10中左边与右边线段等长,分割后的右边,看起来却比左边显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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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0

下图1-11中,上下两排的平行线中间的间隔是一样的,下方的平行线在被斜线分割后,之间的间隔比上排的间隔面积显得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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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

4.对比的错视

对比错视在形和色两个方面都很突出。同样大小、长短的形态,由于环境不同,对比而看,就产生错觉。

下图1-12中的三个正方形本来是一样大小,但一比较,就可以看出,有横线的正方形就会显得略宽一些,而有纵线的方形就会显得略长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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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2

1-13此图中,a和b本是两条同样长的平行线,把它们放在一个定点的两个角度内,由于透视的关系,在视觉上b就显得比a长。

在1-14此图中,看起来a最长,b居中,c最短。a、b、c本来是三条等长的水平线,只是在两端加了不同的角度折线,角度下折越大的那段线显得越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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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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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4

图1-15中,本来是同样大小的两个圆,把它们放在不同的放射环境中。处于向心的放射形线环境的圆比处于离心放射形线的圆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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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5

图1-16色彩的对比错觉,突出表现在同色同形的东西,放在不同色相、明度、彩度的底板上,就可以改变它的色相、明度和彩度。如:在白背景下的红色与蓝色,红色感觉比蓝色离我们近(如彩图a)。当白与黑在灰背景下,白让我们感觉近,而且比黑大。(如彩图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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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6

5.上部过大的错觉

在上下的方式构成时,由于物体实际中心线与视觉中心线的不一致,上部就会显得略大一些。

下左图不管圆形、方形或其他形,只要是同样大小以上下方式构成,上部都会显得大些,这都是形的错视,如图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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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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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8

上图图1-18是字的错视。8和S是属于上下同形的字,如果上下些的一样大,看起来上部分都会显得大些。要想写得好看,就要把上部写得小一些,这样才能取得视觉上的平衡。

6.反转错视

同一图形,我们从不同的视点的来看,立体的效果也会发生矛盾的空间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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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9

图1-19是舒莱特的可逆台阶。视点向右上移动,黑色面是向上的;视点向左下移动,黑色面是向下的,产生了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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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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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1

图1-20是线条的方向逆转。视点向右上移动,线条组成的体方向朝左;视点向左下移动,线条组成的体方向朝右,方向反转,如上左图。还有一种是空间立体的错视,图1-21我们把黑看成突出的色就是“E”的造型,我们把黑色看成背景色,白色看成前景色,就是倒“F”的造型。

错视与人们的心理关系密切,由错视引出的种种错觉,往往给形象设计带来一些麻烦,处理不当,会造成不和谐,从而破坏形象美。但是如果利用得当,却可以造成一种“假象美”,产生奇妙的魅力。正如美国学者盖勒哈和查斯顿所说:“我们往往很乐意地接受视觉上的蒙骗,或者进一步寻求特殊的视觉上的刺激,有时甚至为超越或者测检视觉性的紧张与均衡所具有的限界而欣喜,并认为我们自己本身的精神作用、视觉作用好像是美术作品的延长似的感到喜悦。”只有发现错视是一种错觉之后,人们才对它产生了兴趣,设计上才有它的用武之地,错视才能成为想象设计中一个特殊的美学规律。形象设计根据个人形象上的特点,利用错觉,运用种种设计的手法,来弥补形象上的缺陷,是形象设计中的一个重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