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形式语言原理和形式美要素

绘画的形式语言法则是历代画家在观察生活、研究自然和在艺术创作中实践的总结,应该说,任何画家都摆脱不了这些客观法则的制约。因此,在绘画的创作实践中,我们除了要准确、深刻地表达出画家的理念与情感外,还要体现视觉美感。这种美感的实现,必须要使绘画中各种形式因素有规律地组合,使其完善、合理并符合人的审美和视觉要求,从而带给读者生机勃发、完整圆满、动荡回旋等各种视觉的心理体验。虽然审美的趣味因人而异,但审美过程中的扬弃褒贬却有共通之处,这表明美感是有其规律性和规定性的。这是大自然的启示与人类社会审美意识两者的结合。生活中的各种物象以各种不同的面目和内在规律,组织、融合成一个统一体。人类在社会实践中,感应和认识了这些组合方式,并从中挖掘出有美学价值的模式,上升为美感的原则。

绘画形式美的各种要素既是创作过程中的指导,又是创作完成之后批评的依据。因此,形式美各种要素的组合规律是研究绘画形式语言的一个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