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竹刻类

竹刻

竹刻,传统民间雕刻艺术,用竹根雕成人物及动植物形象,或在竹材、竹器上雕刻文字、图画等。通常也指用竹根、竹材、竹器雕刻成的雕塑工艺品。

竹刻主要流行于中国南方各地,明代时的江南竹刻艺术已达到全盛时期,发展为各具特色的两大流派,一派是以南京竹刻为代表的“金陵派”;一派是以上海嘉定竹刻为代表的“嘉定派”。

2006年5月20日,竹刻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历史源流

竹刻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专门艺术。由于不易保存的缘故,在考古发掘中发现甚少。湖南长沙马王堆西汉墓出土的彩漆龙纹竹佃,是现今已知较早的竹雕器。竹勺以龙纹及编辫纹为饰,并用浮雕、透雕两种技法,精美而珍贵。《南齐书·明僧绍传》记载齐高帝赐明僧绍竹根如意笋箨冠。北周庚信《奉报赵王惠酒》诗有“野炉燃树叶,山杯捧竹根”的诗句,可知当时雕竹制器的概况。唐代竹刻在宋郭若虚《图画见闻志·卷五》中记载颇详,当时的竹刻技艺及作品与当时之金银镂錾、石刻线雕同一意趣,并已出现“留青”的刻法宋代竹刻家詹成所造鸟笼“四面花板,皆于竹片上刻成宫室、人物、山水、花木、禽鸟,纤悉俱备,其细若缕,且玲珑活动”。其雕艺之高、做工之细、构思之妙,堪为后人楷模,影响深远。

历史悠久的竹刻艺术,发展至明代中期成为专门的艺术。

种类

竹雕器按其功能大致可分为实用器和陈设摆件两大类,实用器中以文房用品最为多见,摆件则主要是以人物、动物、植物等为题材的圆雕作品。

实用器

竹雕实用器中文具类属大宗,如笔筒、臂搁、洗、印章等,其次是杯、壶、盒、炉、香筒等日常用具,此外还可见到竹雕仿古器(如尊)、乐器(如萧)等。

摆件

以人物、动物、花鸟、如意等为题材的竹雕摆件一直是受人青睐的陈设品,多以竹根采用圆雕、透雕等技法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