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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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代城市交通工具和交通流的特点进行道路功能分类:
(1)高速干道:
联系城市个大区之间的远距离高速服务,应为城市中大量、长距离、快速交通服务。对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车带(2-6m),最少四车道(双向),立体交叉,外有停车道,其进出口应采用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进出口。两侧一般建筑物的进出口应加以控制。
行车速度:80-120km/h

(2)快速干道:
城市各分区之间较远距离联系
联系距离:10-40km
行车速度:〉70km/h
最少四车道,外侧有自行车道、人行道和停车道
(3)交通干道
城市道路系统骨架,城市各用地分区之间的常规中速交通道路,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行车速度:40-60km/h
最少四车道,道路两侧不宜有较密的出入口
(4) 支路
支路应为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是工业小区、居住小区内部直接连接建筑的道路,解决局部地区交通,以服务功能为主。
路宽与断面变化较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行车速度:15-25km/h
城市道路除快速路外又均根据城市规模等因素分为Ⅰ、Ⅱ、Ⅲ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