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势与政策

蔡潇(马克思主义学院)、姚敏(政法学院)

目录

  • 1 “形势与政策”课程翻转课堂介绍
    • 1.1 课程介绍
    • 1.2 主讲教师
    • 1.3 教学团队建设
    • 1.4 翻转课堂介绍教案
    • 1.5 翻转课堂介绍课件
    • 1.6 电子书籍
  • 2 “一带一路”战略
    • 2.1 “一带一路”教案
    • 2.2 “一带一路”课件
    • 2.3 “一带一路”央视视频
    • 2.4 “一带一路”蔡潇老师翻转视频
    • 2.5 电子书籍
    • 2.6 新华网“一带一路”频道
  • 3 透视大学毕业生“族化”生存现象
    • 3.1 “族化”现象教案
    • 3.2 “族化”现象视频一
    • 3.3 “族化”现象视频二
    • 3.4 “族化”现象课件
    • 3.5 “族化”现象姚敏老师翻转视频
    • 3.6 电子书籍
  • 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4.1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案
    • 4.2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课件
    • 4.3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视频
    • 4.4 电子书籍
  • 5 中日关系
    • 5.1 中日关系教案
    • 5.2 中日关系课件
    • 5.3 中日关系视频
    • 5.4 电子书籍
  • 6 中国周边安全形势分析
    • 6.1 中国周边安全形势教案
    • 6.2 中国周边安全形势课件
    • 6.3 中国周边安全形势视频
    • 6.4 电子书籍
  • 7 中东问题
    • 7.1 中东问题教案
    • 7.2 中东问题课件
    • 7.3 中东问题视频
    • 7.4 电子书籍
  • 8 红色微视频展示
    • 8.1 李先念
  • 9 形势与政策视频资源库
    • 9.1 郭明义-雷锋传人
    • 9.2 杨善洲-清廉书记
    • 9.3 雷锋
    • 9.4 方志敏
    • 9.5 李大钊
    • 9.6 马克思
    • 9.7 毛泽东
    • 9.8 邱少云
    • 9.9 瞿秋白
    • 9.10 夏明翰
    • 9.11 杨靖宇
    • 9.12 叶挺
    • 9.13 张思德
  • 10 中美贸易摩擦相关资料
    • 10.1 网络链接
  • 11 习近平: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 11.1 讲话全文及链接
  • 12 战疫情
    • 12.1 国家相关文件及讲话精神
    • 12.2 湖北省相关文件及精神
    • 12.3 黄冈市相关文件及精神
    • 12.4 黄冈师范学院相关文件及精神
    • 12.5 疫情防控知识
    • 12.6 纪律文件
    • 12.7 “致敬最美逆行者”活动获奖新闻
  • 13 思政课教师学习培训
    • 13.1 《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
    • 13.2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 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
    • 13.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师队伍建设规定》的通知
    • 13.4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 13.5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 政治理论课创优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13.6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
    • 13.7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师队伍培养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
    • 13.8 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 建设的若干意见
    • 13.9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
    • 13.10 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形势与政策”课 建设的若干意见
    • 13.11 教育部关于印发《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学工作基本要求》的通知
    • 13.12 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  (2017年本)
    • 13.13 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  (2019年本)
    • 13.14 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 (2023年本)
    • 13.15 测试与考核
  • 14 考研复习辅导专栏
    • 14.1 6月直播
    • 14.2 7月直播
    • 14.3 8月直播
  • 15 思修形策党支部教研室与第二课堂
    • 15.1 图集
  • 16 2020年春季《形势与政策》学习资料
    • 16.1 牢记初心使命  推进自我革命
    • 16.2 迈向“中国之治”新境界
    • 16.3 正确认识中国经济发展
    • 16.4 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 16.5 激扬新时代爱国主义的磅礴力量
    • 16.6 大变局中的中国与世界
    • 16.7 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 17 2020年春季《形势与政策》复习题库
    • 17.1 蔡潇老师的试题库
    • 17.2 陈娟老师的试题库
    • 17.3 董夏兰老师的试题库
    • 17.4 范伟老师的试题库
    • 17.5 黄杰老师的试题库
    • 17.6 库恒老师的试题库
    • 17.7 周丹老师的试题库
  • 18 提升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学习资料
    • 18.1 不朽的马克思-上
    • 18.2 不朽的马克思-下
    • 18.3 马克思恩格斯电子书籍
    • 18.4 列宁电子书籍
  • 19 常态化疫情防控与复学
    • 19.1 我校疫情防控相关新闻
    • 19.2 高等学校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
    • 19.3 《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复学复课工作20问》
  • 20 2020年春季学期视频资源库
    • 20.1 初心使命
    • 20.2 中国之治
    • 20.3 中国经济
    • 20.4 脱贫攻坚
    • 20.5 爱国主义
    • 20.6 世界变局
    • 20.7 网络共同
  • 21 大别山精神
    • 21.1 我校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简介
    • 21.2 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中心主任简介
    • 21.3 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介绍
    • 21.4 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中心管理机构构成
    • 21.5 大别山精神涵义
    • 21.6 大别山精神研讨会
    • 21.7 大别山精神研究进展
    • 21.8 大别山红色文化-刘清教授讲座
    • 21.9 共产党员网视频-大别山精神
    • 21.10 省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刘宏兰一行来校调研
    • 21.11 校党委书记带队考察湘鄂边苏区红色旧址
    • 21.12 中心外出访问
    • 21.13 大别山精神的深刻内涵
    • 21.14 中心相关会议图片
    • 21.15 2020年中心活动图集
    • 21.16 大别山精神征文
    • 21.17 大别山精神研讨会新闻
  • 22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 22.1 出版发行
    • 22.2 学习通知
    • 22.3 学习导读
    • 22.4 名家体会
    • 22.5 第三卷电子书
    • 22.6 第三卷目录
  •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23.1 全文转载
    • 2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记
    • 23.3 (一)被彰显的私权保障
    • 23.4 (二)有恒产者有恒心
    • 23.5 (三)科学立法覆盖家事盲区
    • 23.6 (四)维护公平平等契约 助力全面深化改革
    • 23.7 (五) 人格尊严无价,侵权损害必偿
  • 24 《国家监察》视频资源
    • 24.1 第一集《 擘画蓝图》
    • 24.2 第二集 《全面监督》
    • 24.3 第三集 《聚焦脱贫》
    • 24.4 第四集 《护航民生》
    • 24.5 第五集 《打造铁军》
  • 25 2020-2021-1学期形策课程
    • 25.1 学校校历
    • 25.2 珠明日出•校园月夜
    • 25.3 高校党组织战“疫”示范微党课
    • 25.4 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髓要义
    • 25.5 全文!高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发布
    • 25.6 返校须知请收好
    • 25.7 以辩证思维看待新发展阶段的新机遇新挑战
    • 25.8 制度优势是党和国家的最大优势——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
    • 25.9 专题1-携手共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 25.10 专题2-读懂抗疫大考的“中国答卷”
    • 25.11 专题3-决胜全面小康 共襄复兴伟业
    • 25.12 专题4-坚持“一国两制”事业初心
    • 25.13 专题5-全面辩证长远看待我国经济发展
    • 25.14 专题6-补上全面小康“三农”短板
    • 25.15 专题7-全面从严治党
  • 26 延安精神
    • 26.1 延安十三年
    • 26.2 陕北及延安风貌
  • 27 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
    • 27.1 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思维导图
    • 27.2 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要点
    • 27.3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
  • 28 红色廉政小故事连载
    • 28.1 不怕远征二万五 红色廉政伴征途
    • 28.2 谢绝茶点吃挂面 领袖生日显清廉
    • 28.3 进京“赶考”戒骄矜 谦虚谨慎勇奋斗
    • 28.4 “八条铁令”自坚守 将军之风昭日月
    • 28.5 半斤食盐亦退回 与民同战彰红廉
  • 29 2021年春季学期形策
    • 29.1 绘就新蓝图奋进新征程
    • 29.2 打好科技自立自强的主动战
    • 29.3 正确认识两岸关系发展的新形势
    • 29.4 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行
    • 29.5 收官十三五实现新跨越
    • 29.6 看懂新发展格局这盘大棋
    • 29.7 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
  • 30 2021年秋季学期形策
    • 30.1 01-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
    • 30.2 02-迈向更高质量的经济发展
    • 30.3 03-谱写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 30.4 04-正确认识我国人口问题
    • 30.5 05-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  护航香港长治久安
    • 30.6 06-多边主义-世界发展的破局之策
    • 30.7 07-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 31 思政课教师资料库
    • 31.1 “七一”重要讲话原文
    • 31.2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
  • 32 《大别山精神》校级选修课蔡潇老师部分
    • 32.1 01-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
    • 32.2 02-大别山精神
    • 32.3 03-大别山的将
    • 32.4 04-大别山的将的故事之一
    • 32.5 05-大别山的将的故事之二
    • 32.6 06-大别山的将的故事之三
  • 33 2022年春季学期形策
    • 33.1 专题一-百年奋斗谋复兴勇毅前行兴伟业
    • 33.2 专题二-不断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 33.3 专题三-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
    • 33.4 专题四-打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这场硬仗
    • 33.5 专题五-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 33.6 专题六-站在历史正确一边 共创祖国统一伟业
    • 33.7 专题七-艰难复苏中的世界经济
  • 34 2022春季学期学生实践视频
    • 34.1 生科合班合唱
    • 34.2 体育合班合唱
  • 35 2022年秋季学期形策
    • 35.1 专题一-保障粮食安全的中国策
    • 35.2 专题二-伟大时代的历史跨越
    • 35.3 专题三-乌克兰危机演变及影响
    • 35.4 专题四-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
    • 35.5 专题五-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 35.6 专题六-建设统一大市场  畅通全国大循环
    • 35.7 专题七-书写“一国两制”新篇章
    • 35.8 专题八-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宁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已经2020年1月7日教育部第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教育部部长 陈宝生

  2020年1月16日

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

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思政课是高等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是必须按照国家要求设置的课程。

  思政课教师是指承担高等学校思政课教育教学和研究职责的专兼职教师,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中承担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的中坚力量。

  第三条 主管教育部门、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把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纳入教育事业发展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在师资建设上优先考虑,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资源配置上优先满足。

  第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落实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要求,构建完善立德树人工作体系,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动员各方面力量支持、配合思政课教师开展教学科研、组织学生社会实践等工作,提升思政课教学效果。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

  第五条 思政课教师的首要岗位职责是讲好思政课。思政课教师要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才,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第六条 对思政课教师的岗位要求是:

  (一)思政课教师应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做到信仰坚定、学识渊博、理论功底深厚,努力做到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做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的典范,做为学为人的表率。

  (二)思政课教师应当用好国家统编教材。以讲好用好教材为基础,认真参加教材使用培训和集体备课,深入研究教材内容,吃准吃透教材基本精神,全面把握教材重点、难点,认真做好教材转化工作,编写好教案,切实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

  (三)思政课教师应当加强教学研究。坚持以思政课教学为核心的科研导向,紧紧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内涵开展科研,深入研究思政课教学方法和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四)思政课教师应当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按照政治性和学理性相统一、价值性和知识性相统一、建设性和批判性相统一、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统一、主导性和主体性相统一、灌输性和启发性相统一、显性教育和隐性教育相统一的要求,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全面提高思政课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配备与选聘

  第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配齐建强思政课专职教师队伍,建设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公办高等学校要在编制内配足,且不得挪作他用。

  第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思政课教师工作职责、岗位要求,制定任职资格标准和选聘办法。

  高等学校可以在与思政课教学内容相关的学科遴选优秀教师进行培训后加入思政课教师队伍,专职从事思政课教学;并可以探索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党政管理干部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参与思政课教学,鼓励政治素质过硬的相关学科专家转任思政课教师。

  第九条 高等学校可以实行思政课特聘教师、兼职教师制度。鼓励高等学校统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专家、社科理论界专家、各行业先进模范以及高等学校党委书记校长、院(系)党政负责人、名家大师和专业课骨干、日常思想政治教育骨干等讲授思政课。支持高等学校建立两院院士、国有企业领导等人士经常性进高校、上思政课讲台的长效机制。

  第十条 主管教育部门应当加大高等学校思政课校际协作力度,加强区域内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柔性流动和协同机制建设,支持高水平思政课教师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思政课教学工作。采取派驻支援或组建讲师团等形式支持民办高等学校配备思政课教师。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严把思政课教师政治关、师德关、业务关,明确思政课教师任职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制定思政课教师规范或者在聘任合同中明确思政课教师权利义务与职责。

  第十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设置独立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二级机构,统筹思政课教学科研和教师队伍的管理、培养、培训。

  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并有长期从事思政课教学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的经历。缺少合适人选的高等学校可以采取兼职等办法,从相关单位聘任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负责人。

第四章培养与培训

  第十三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加强本硕博课程教材体系建设,可统筹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工作。实施“高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专门招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不断为思政课教师队伍输送高水平人才。高等学校应当注重选拔高素质人才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研究和教育教学,加强思政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四条 建立国家、省(区、市)、高等学校三级思政课教师培训体系。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开展国家级示范培训,建立思政课教师教学研究交流平台。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定期组织开展教学研讨,保证思政课专职教师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新入职教师应参加岗前专项培训。

  第十五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拓展思政课教师培训渠道,设立思政课教师研学基地,定期安排思政课教师实地了解中国改革发展成果、组织思政课教师实地考察和比较分析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创造条件支持思政课教师到地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等开展实践锻炼。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按照本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40元、专科院校每生每年不低于30元的标准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思政课教师的学术交流、实践研修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加大支持力度。

  第十六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大对思政课教师科学研究的支持力度。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要设立专项课题,主管教育部门要设立相关项目,持续有力支持思政课教师开展教学研究。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科研成果学术阵地建设,支持新创办思政课研究学术期刊,相关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期刊要设立思政课研究栏目。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应当科学设置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岗位,按教师比例核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各类岗位占比,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八条 高等学校应当制定符合思政课教师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标准,提高教学和教学研究在评聘条件中的占比。

  高等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分类设置教学研究型、教学型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两种类型都要在教学方面设置基本任务要求,要将教学效果作为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根本标准,同时要重视考查科研成果。

  高等学校可以设置具体条件,将承担思政课教学的基本情况以及教学实效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首要考查条件和必要条件。将为本专科生上思政课作为思政课教师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将至少一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作为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必要条件。

  思政课教师指导1个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生社团1年以上,且较好履行政治把关、理论学习、业务指导等职责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考虑。

  思政课教师在思想素质、政治素质、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在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中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完善思政课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认定制度,推行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制定思政课教师发表文章的重点报刊目录,将思政课教师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围,细化相关认定办法。教学和科研成果可以是专著、论文、教学参考资料、调查报告、教书育人经验总结等。在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指标和排次定序依据时,要结合实际设置规则,不得将国外期刊论文发表情况和出国访学留学情况作为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应当健全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价机制,建立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机制,突出思政课的政治性、思想性、学术性、专业性、实效性,评价专家应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为主,同时可适当吸收相关学科专家参加。

  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包含学校党委有关负责同志、思政课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校内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委员会应有同比例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专家。

  高等学校应当制定思政课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管理办法。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退出机制,加强聘期考核,加大激励力度,准聘与长聘相结合。

第六章保障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切实提高专职思政课教师待遇,要因地制宜设立思政课教师岗位津贴。高等学校要为思政课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创造便利条件,配备满足教学科研需要的办公空间、硬件设备和图书资料。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等思政课教学科研机构统一管理。每门课程都应当建立相应的教学科研组织,并可以根据需要配备管理人员。

  第二十三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大力培养、推荐、表彰思政课教师中的先进典型。全国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表彰中对思政课教师比例或名额作出规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中加大力度支持思政课;“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高层次人才项目中加大倾斜支持优秀思政课教师的力度。

  第二十四条 主管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宣传、引导,并采取设立奖励基金等方式支持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以各种方式定期对优秀思政课教师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生给予奖励。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对思政课教师的考核,健全退出机制,对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不能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或理论素养、教学水平达不到标准的教师,不得继续担任思政课教师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导师。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等学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其他类型高等学校的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 省级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