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路船与直航船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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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路船的行动
须给他船让路的船舶,应尽可能及早采
取大幅度的行动,宽裕地让清他船。
1.让路船:须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适用条款:
12;13;15;18条。
2.让路船的行动要求:
早;大;宽;清。
直航船的行动
NO.1款(1)项:保速保向
-----义务之一
1.直航船:
两船中的一船应给另一船让路时,另一船即为直航船。
2.保速保向
1)保持原来的航向和航速
2)保持原来的运动状态
3.正当的变速变向
视为已经履行了保速保向的义务
进出港、锚地;
在狭水道内被追越船舶;
转向点转向等。
4.不正当的变速变向
1)校对罗经;2)测速
NO.1款(2)项 可独自采取行动----义务之二
1.时机:
一经发觉
显然
没有遵照规则采取适当行动
让路船采取了一连串的小改动;
让路船拒不采取避让行动;
让路船采取违背规则规定的其他行动。
2.可独自采取操纵行动
行动之前应鸣放五短声
NO.2款:应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
1.时机:
单凭让路船的行动已难以避免碰撞时
紧迫局面业已形成,
正在形成紧迫危险。
2.行动:
应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
行动
若当时环境许可,则应严格按照规则有关条款的规定与要求采取适当的避让行动;
若当时环境不许可, 则应根据运用良好船艺的原则, 背离规则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避让行动。
NO.3款:交叉局面中的直航船--可行动时
若当时环境许可,不应向左转向。
NO.4款:本条不解除让路船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