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公共艺术总论
    • 1.1 导入
    • 1.2 公共艺术的特征
    • 1.3 国外公共艺术的发展状况
    • 1.4 中国公共艺术的发展状况
    • 1.5 本课程概述
  • 2 现成品公共艺术——基于发现与复制的设计
    • 2.1 单体型公共艺术
    • 2.2 形态可变型公共艺术
    • 2.3 组合型公共艺术
    • 2.4 分散布置型公共艺术
    • 2.5 框架型公共艺术
    • 2.6 拟人型公共艺术
  • 3 二维型公共艺术——基于图像表达的设计
    • 3.1 绘画型公共艺术
    • 3.2 剪影型公共艺术
    • 3.3 负形型公共艺术
    • 3.4 视错觉型公共艺术
    • 3.5 拉伸厚度型公共艺术
    • 3.6 板材组构型公共艺术
    • 3.7 折纸模仿型公共艺术
  • 4 构成型公共艺术——基于几何美感的设计
    • 4.1 渐变构成型公共艺术
    • 4.2 线构成型公共艺术
    • 4.3 面构成型公共艺术
    • 4.4 重复构成型公共艺术
    • 4.5 均衡型公共艺术
    • 4.6 节奏、韵律型公共艺术
    • 4.7 对比与调和型公共艺术
  • 5 能动型公共艺术——基于运动的设计
    • 5.1 风动型公共艺术
    • 5.2 水力运动型公共艺术
    • 5.3 电动型公共艺术
    • 5.4 光动型公共艺术
  • 6 景观型公共艺术——基于环境的设计
    • 6.1 根据环境决定公共艺术的尺度和形态
    • 6.2 根据环境选择公共艺术的材料
    • 6.3 利用反射实现与环境互动
    • 6.4 依托环境悬吊设置公共艺术
    • 6.5 与建筑结合布置公共艺术
    • 6.6 根据交通流线布置公共艺术
    • 6.7 融合自然的大地艺术
  • 7 实用型公共艺术——基于人体工学的设计
    • 7.1 人体工程学简介
    • 7.2 提供乘坐休息功能的公共艺术
    • 7.3 提供市政设施改造功能的公共艺术
    • 7.4 提供标识功能的公共艺术
    • 7.5 提供锻炼与游乐功能的公共艺术
  • 8 方案设计训练A——任务书与范例讲解
    • 8.1 方案设计训练A(上)
    • 8.2 方案设计训练A(下)
  • 9 幽默型公共艺术——基于感情表达的设计
    • 9.1 意外冲突性公共艺术
    • 9.2 利用小动物特性的公共艺术
    • 9.3 利用动物形态拟人的公共艺术
    • 9.4 利用抽象形态仿生的公共艺术
    • 9.5 制造视觉冲突的公共艺术
    • 9.6 模仿儿童视角的公共艺术
    • 9.7 制造时代冲突的公共艺术
    • 9.8 介入日常生活的公共艺术
    • 9.9 黑色幽默主题的公共艺术
  • 10 主题型公共艺术——基于人文思考的设计
    • 10.1 利用寻常题材表达大众主题的公共艺术
    • 10.2 利用历史题材表达怀旧主题的公共艺术
    • 10.3 利用动物形态表达主题的公共艺术
    • 10.4 利用人体局部表达主题的公共艺术
    • 10.5 表达爱与和平等经典主题的公共艺术
    • 10.6 表达与时俱进当代主题的公共艺术
  • 11 方案设计训练B——图纸表达与模型制作
    • 11.1 手工模型
    • 11.2 电脑制图
    • 11.3 其他方法
  • 12 方案设计训练C——方案排版训练
    • 12.1 公共艺术设计方案排版的特性与前提
    • 12.2 公共艺术设计方案排版的形式美法则
    • 12.3 公共艺术设计方案排版的具体类型(上)
    • 12.4 公共艺术设计方案排版的具体类型(下)
    • 12.5 公共艺术设计方案排版的次要因素
    • 12.6 案例全流程解析
视错觉型公共艺术
  • 1 视频
  • 2 章节测验



位于德国首都波恩的贝多芬纪念性艺术作品——公共艺术《贝多芬》落成于1986年,现在已经成为世界公共艺术领域的经典作品之一,也是波恩的著名标志物。这件公共艺术作品出自现代派艺术家——克劳斯·卡梅里希斯(Klaus Kammerichs)之手,以1819年画家卡尔· 斯提耶勒(karl Josef stieler)绘制的贝多芬经典肖像为创作原型,利用混凝土片状结构模仿原画的高光、阴影及笔触组构而成,所有的片状结构都只有正视角一个维度的变化,可以理解为一种对具象形象的抽象化。

围绕《贝多芬》进行实地观察,首先会为其强烈的视觉冲击力所震撼。下一步就会发现其运用的形式生成方法,既不同于传统写实雕塑减去体积的“雕”和添加体积的“塑”,也不同于构成主义雕塑利用基本要素根据形式美法则进行的组合。只要和卡尔· 斯提耶勒(karl Josef stieler)的油画原作进行对比就会发现,克劳斯·卡梅里希斯(Klaus Kammerichs)是将绘画中的明暗调子,转由距离观众距离不同的体块来代替。因此,这种观察结果,决定了《贝多芬》在形式生成上,有三个特点值得注意。

1.体块边界由笔触而非人体结构决定

克劳斯·卡梅里希斯(Klaus Kammerichs)选用的这些体块与真正的人体结构没有什么关系,它们不是人体结构的再现,也不是为了表现人体结构以及结构是如何组织起来而被运用的。它们的边缘,由画家的油画笔触所决定。由于卡尔· 斯提耶勒(karl Josef stieler)作画时就选择了最具有表现力的人像3/4正面,因此,根据油画笔触确定的雕塑形体肯定不是对称的,这必然会对从侧面观看的观众产生影响。同时,既然体块是由笔触边界决定,那么画家的水平高低,自然会对此类公共艺术作品的艺术效果产生直接影响。

2.体块造型具有正面专属性

这些面扩展得来的体之间是没有过渡的,这意味着《贝多芬》与传统雕塑的造型方法有着本质区别。如德国雕塑家希尔德勃兰特(AdolfHilderbrand)在《造型艺术的形式问题》(Das Problem der Form in der Bildenden Kunst)中,有一篇《总体形式和形式的细节》专门谈到,“(传统雕塑)形式的所有细节,必须以一种更为综合的形式结合起来。所有个别的深度判断,都必须是整体的、包括一切的深度判断的组成部分。因此,人像形式的全部丰富性,最终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单纯平面向后的延续。这种趋于一个平面的统一越是成功,在外观上形式表现得越是令人满意”。正是由于《贝多芬》背离了传统人像雕塑“趋于一个平面的统一”这一造型规律,因此当视角倾斜至45°角时,已经无法再被辨识为人像。

3.视觉冲击力具有环境专属性

通过现场观察可以发现,作品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与周边空旷环境的衬托有关系。由于《贝多芬》的体块边界由绘画笔触而非人体结构决定,又受到光照的强烈影响,因此在相对杂乱的背景中容易给人的视知觉造成混淆,影响完形认知,“如果某一个特定区域很难与周围的背景分离出来,那是因为它本身的形状不对称、不规则,或部分地或全部地与周围背景交织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