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概论

廖申白

目录

  • 1 人之伦理:生活、实践与规范
    • 1.1 人的问题
    • 1.2 人的可能的善
    • 1.3 生活者的观点
    • 1.4 实践的研究
    • 1.5 有规范的研究
  • 2 生命的脉动:实践与实践理智
    • 2.1 人的生命活动
    • 2.2 实践理智
    • 2.3 伦理判断
  • 3 常识的摇篮:交往与交往生活
    • 3.1 交往生活
    • 3.2 日常观念
    • 3.3 常识道德
  • 4 自然的生活:家庭共同体的性质
    • 4.1 自然的共同体
    • 4.2 三大事实
    • 4.3 自然的不平等
  • 5 亲情与感恩:家庭生活的基本德性
    • 5.1 互爱互助
    • 5.2 亲情之爱
    • 5.3 感恩之心
  • 6 信任与友爱:朋友交往的基本德性
    • 6.1 信任
    • 6.2 友爱
    • 6.3 过渡
  • 7 教化与规训:交往活动的传递
    • 7.1 教化的需要
    • 7.2 规训与蒙学
    • 7.3 从“别人伦”到“制礼”
    • 7.4 合礼化与习惯化
  • 8 正义与共识:社会政府的性质
    • 8.1 社会制度与正义原则
    • 8.2 社会正义与正义德性
    • 8.3 政治商谈与重叠共识
  • 9 内心的区别:道德觉解作为一种可能性
    • 9.1 人的道德觉解
    • 9.2 道德觉解的性质
    • 9.3 道德觉解作为一种可能性
    • 9.4 道德觉解的轨迹
    • 9.5 从规则的觉解
  • 10 道德与快乐:利己主义的不合理性
    • 10.1 利己的快乐主义
    • 10.2 利己主义作为实践准则
    • 10.3 合理利己主义的“合理性”
    • 10.4 作为道德劝诫的伦理利己主义
  • 11 快乐与痛苦:道德德性的养成
    • 11.1 感情、行为与德性
    • 11.2 快乐与痛苦
    • 11.3 快乐的分类
    • 11.4 德性的养成
  • 12 友爱与仁爱:道德德性的感情要素
    • 12.1 友爱作为德性
    • 12.2 仁爱作为德性
  • 13 诚实与正义:道德德性的行为要素
    • 13.1 诚实作为德性
    • 13.2 内心状态的诚实
    • 13.3 言行的诚实
    • 13.4 交往的诚实
    • 13.5 正义与正直的关系
    • 13.6 正义的人
    • 13.7 正义感
    • 13.8 惩罚的正义
  • 14 心灵感情:诚实与正义的内在契合
    • 14.1 心灵感情综合体
    • 14.2 良心活动
    • 14.3 良心与良知
  • 15 明智之路:实践理智与健全感情
    • 15.1 目的的显现
    • 15.2 追求具体的善
    • 15.3 明智与聪明
    • 15.4 明智与意见
    • 15.5 “知行不一”的问题
    • 15.6 接近于明智的实践理智
  • 16 良心之知:实践理智的另一种进路
    • 16.1 良心之知
    • 16.2 孔孟良知
    • 16.3 良知判断
    • 16.4 良知进路下的明智
  • 17 智慧之谜:理解和感情的觉解
    • 17.1 从道德觉解引向智慧
    • 17.2 智慧、科学与努斯
    • 17.3 智慧、明智与良知
良知判断
  • 1 视频
  • 2 章节测验






似乎没有人否认,良知基本的方面是它呈现给我们的辨识与判断,良知的判断是实践理智的活动,

尽管它与明智的活动有区别。良知仿佛是在内心的判断者,一个始终都状态良好的判断者,一个内心理智法庭(用启蒙学者的话说)上的正直的法官。

良知呈现给我们的判断有两个突出的特点。首先,许多经验表明,良知具有直觉的性质。良知仿佛就是人的成人为人之道在人心上的映照,人似乎自然地就在他的心上得到它。在对一个人、一件事的性质做出判断时,对成人为人之道的那种映照又仿佛是直接到达,一下子就得出了这个判断的,如王阳明所说,“他是便知是,非便知非”。当基于良心的良知呈现给我们判断时,它仿佛是在说:这个就是这样的,它不是那样的。这正是良知同明智的一个明显的区别:明智是推理考虑,良知不是借助推理的考虑的,而似乎是直接地获得一个辨识或判断的。

其次,正如巴特勒与王阳明都观察到的,良知判断具有权威性。如果以良知指称良心的辨识与判断的方面,巴特勒所说的良心判断就是良知判断。巴特勒说,如果不考虑力量,与各种欲望、激情和感情相比,人的反省或良心原理显然是更优越、更高等的:“这个能力被置放在我们身上,是来做我们的合格的治理者的:它要指导和调整所有在它之下的那些原理、激情和行为动机”。王阳明说,良知判断确定的是非是不可更改的:“良知原是完完全全的,是的还他是,非的还他非,是非只依着他,更无不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