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理解孔子说的“生而知之”与“学而知之”的差别。最好的人或圣人能够“生而知之”,因为他们的那些基本感情发展得非常好并且相互和谐,使得他们能够“直接”地知晓怎样做是好的、有德性的。多数人不能这样地获得,只能努力培养那些基本感情,使之良好地发展,“学而知之”。孟子接续孔子的“生知”“学知”之说,又提出一个“良知”,即一个人基于良好发展的基本感情不经思虑就可当下获得的知,把儒家的思想又引申一层。孟子把“良知”解释为人的“不虑而知”的知识,例如“孩提之童无不知爱其亲,及其长也,无不知敬其兄也”。
我们不虑而知的是什么?孟子说,是这些实践事务上的是非。在这种意义上,知或实践理智就是我们的“是非之心”,或者,“是非之心”就是“知”的发端。我们的“是非之心”当然不是与“仁义之心”无涉的另一个心灵。如果心灵只是一个,仁义是心灵的最重要的基本感情,心灵的本体,那么我们就可以这样理解孟子:这种知识是我们用“仁义之心”来分辨是非时在心灵中发生的,这种分辨不需要思虑地获得的。而“仁义之心”就是“良心”。的确,我们可以说良心是不思索的,它似乎是直接地确定它已经通过自身确定了的东西的。当“仁义之心把它确定了的东西,即那些分辨和判断提供给我们时,它也就是“是非之心”。“是非之心”从感情方面看是感情,从理智方面看就是理智,因为它是两者的合体。所以,这些确定的东西从理智方面观察就呈现为判断,即对人对事的判断。从这一方面考察,良心就是良知。

孟子关于这种良知是不经过思虑而获得的见解与亚里士多德不期而合。基于状态良好的心灵,亚里士多德也像孟子一样认为,我们会不需思虑获得实践的一些基本的始点,因为,“一个人对一件事情的性质的感觉本身就是一个始点;如果它对于一个人是足够明白的,他就不需要再问为什么”。
这样一来,按照孟子的说法,良知与良心是不能分离的:良知也就是良心的一种“良能”,没有良心就没有良知;良心是基础,良知仿佛是良心的一种特别的能够判断实践事务的性质的功能,基于良心,我们才能够“不虑而知”,了解实践事务的性质,并形成关于实践事务的是非善恶判断。因为,心灵中的感情,可能处于好的状态,也可处于不好的状态。好的状态在于它们是适度发展并且相互处于好的关系中的、和谐的;不好的状态则相反。显而易见,良心或仁义之心是我们内心的亲亲之爱、仁爱和正义这些基本感情未丢失,并且处于良好的相互关系的心灵状态。或者,是心灵的由这些状态良好的基本感情构成的感情综合体,因为,这样的心灵状态才是心灵的良好的状态。良知也就是这样一个心灵呈现给心灵自身的知识。
这样一来,按孟子的看法,“良知”就是我们的未失却的“仁义之心”在正常的生活中经过学习养成习惯,而不需思虑即可得的理智的辨识与判断。或者,是我们用自己的“仁义之心”就能够不假思虑而直接获得的对我们的日常实践事务“是非”的辨识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