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务保障机制概述
警务保障机制, 是指在警务保障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 有规律性的警务组织结构和运转的勤务保障模式。 建立警务保障机制是为了确保现代警务机制的运行和警务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保证警察战斗力得以整合并持续发挥效能。 警察机关作为社会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 它的活动必然要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 警务保障就是在警务系统中, 通过对警察机关中以人为主体的各种要素或资源合理配置, 并使其持续发挥作用, 从而达到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的活动。 当今社会, 经济高速发展, 科技创新层出不穷, 社会治安环境千变万化, 这就要求警察机关加快建立现代警务保障机制来提高警务工作效率。
二、完善警务保障机制的途径
1995 年 2 月 28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人民警察法》 第 32 ~ 41 条的内容中, 明确规定了人民警察的警务保障内容以及国家保障警察机关的人力、 财力、 物力需要和发展的要求, 建立一套健全的警务保障机制应包括以下内容①:
(一)建立一套规范科学的警务资源预算机制
首先要完善立法, 从法律上设定警务资源的配置标准, 保证警务资源配置有法可依、 权责分明。长期以来, 我国警察机关一直沿袭了粗放式的经费预算模式, 使得预算标准缺乏准确的硬性的数字。所以, 细化预算, 提高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性已经刻不容缓,预算数字一经核定, 要严格执行,专款专用。其次, 警务装备的配置不应该仅仅局限在追求高精尖,而是要研究制定与本地区警务工作实际相符合的装备配备标准。 对于一些基本装备配置, 要全力保障,及时合理、科学发展地规划公安机关的基础设施建设。
(二)构建事权明晰的分级财务保障机制
要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保障内容及责任,就要对中央和地方事权和财权进行清晰划分。 对于某些全局性的警务活动要由中央或公安部统一协调配备和管理;对于一些区域性警务活动所需财物保障, 应由同级政府负责筹备, 分级进行管理。 构建事权明晰的分级财务保障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各级警察机关对警务保障的主要责任, 是完善警务保障机制的重要前提。
(三)建立快速反应的应急保障机制
面对一些突发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等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突发性事件, 警察机关要有一套反应敏捷、运转高效、权责分明的应急保障管理机制, 在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之后能够快速反应,提供特别的人力、物力、财力保障。
(四) 健全严格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警察机关具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特殊作用, 这一重要职责决定了警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如果警务保障工作不到位,会给整个警务工作带来非常被动的消极作用。 因此, 警察机关要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 按照法律程序科学配置警务资源。不仅如此, 还应在警察机关外部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体系, 确保警务保障中的各项资源都实现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发挥出警务资源的效果。 除此之外, 还应建立一套责任追查制度, 对因工作不力等导致的警务保障不到位而影响警务工作的相关部门或个人进行问责。
总之,建立一套科学的警务保障机制是确保警务保障工作落实到位的有力保障, 我们应当从我国现实条件出发, 健全警务保障机制, 让人民警察在进行警务活动时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 不再有 “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