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第一单元  绪论
    • 1.1 第一课时  警察与公安
    • 1.2 第二课时  警察学与公安学
    • 1.3 第三课时  警学基础与公安学基础理论
  • 2 第二单元   警察的起源与发展
    • 2.1 第一课时 警察的起源
    • 2.2 第二课时  中国警察的历史发展
    • 2.3 第三课时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警察
  • 3 第三单元 警察的本质与职权
    • 3.1 第一课时  警察的本质与职能
    • 3.2 第二课时 警察职责
    • 3.3 第三课时 警察权力
  • 4 第四单元  警察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 4.1 第一课时 警察组织机构
    • 4.2 第二课时 警察管理体制
  • 5 第五单元 警察勤务
    • 5.1 第一课时   巡逻勤务概述
    • 5.2 第二课时 警察勤务规划
    • 5.3 第三课时 警察勤务实施
  • 6 第六单元  警察内务管理
    • 6.1 第一课时 警察内务管理概述
    • 6.2 第二课时 警察形象规范
    • 6.3 第三课时日常秩序管理
  • 7 第七单元  警务监督
    • 7.1 第一课时 警务监督概述
    • 7.2 第二课时 警务内部监督
    • 7.3 第三课时 警务外部监督
  • 8 第八单元  警务工作的实践创新
    • 8.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战略
    • 8.2 警务改革与创新战略
    • 8.3 情报信息主导警务
  • 9 第九单元 警务保障
    • 9.1 警务保障概述
    • 9.2 警务保障的内容
    • 9.3 警务保障的机制
警务改革与创新战略

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之所以能够发展壮大,在历史长河中能够存续下来,关键就在于其能够不断地创新发展。古人云:时移世易,法宜易矣!从中国历史发展来看,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就是一个创新发展的历史。固步自封、因循守旧、抱残守缺,势必导致落后挨打,终将被历史所抛弃,为所民众唾弃。警务改革与创新是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警务工作水平和能力的重要战略,也是满足巩固国家政权的需要、满足人民群众及民警对公安事业新要求、新期待的重要举措。警务改革创新是一个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将贯彻警务工作的全过程。

一、世界警务改革历程

(一)世界警务改革的发展历程

世界警务发展历程,从警务改革的角度去考量,经历了警察职业化、警察专业化、警察现代化、社区警务四个阶段。

1.警察职业化阶段。

第一次警务革命以1829年伦敦大都市警察机构的建立为标志,也称为警察职业化阶段。18世纪末,英国的工业化与城市化产生了严重的阶级对立,犯罪增长,治安混乱。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1829年,英国建立现代职业警察,西方公认的世界上最早的正式警察——职业制服警察从此诞生。这支警察队伍强调以预防为主,重视警民关系,增加服务职能,使其成为新旧警察的分水岭,被誉为第一次警务革命。

2.警察专业化阶段

第二次警务革命是以美国的警察专业化为标志,因此又称为警察职业化阶段。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世界各国警察大部分处于初创阶段,美国率先开展了警察专业化运动。其核心是通过专业化摆脱地方政治对警察的控制,使警察成为一支独立的、高效率的文职队伍。第二次警务革命是新警察独立与成熟的标志。

3.警察现代化阶段

第三次警务革命以欧美各国警察现代化为标志,故称为警察现代化阶段。20世纪30年代到70年代,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逐步完成了警察的现代化,各国的警察编制、警察预算均有巨大的增长。第三次警务革命立足于使警察成为打击犯罪的战士。此时的警察形象,是头顶钢盔、肩别对讲机、手持盾牌、腰挎手枪的机械战警。但是,增加警力带来了若干消极后果,在警力不断增长的同时,犯罪率处于上升较快的状态。警力与犯罪同步增长,这是人们始料不及的,从而引发了第四次警务革命。

4.社区警务阶段

第四次警务革命是现代化后欧美各国的新警察模式改革时期,其主要内容是社区警务运动,因此又称为社区警务阶段。

社区警务从警力、警务装备、警务风格、警务重点、考核标准、领导体制、警队性质、执法主体、警队结构、警务合作10个方面对原有的警察组织结构、理论观念进行改革,返朴归真,是警察现代化技术与警察哲学的理性整合。

5.警务社会化和信息化

世界警务四次改革几乎都是停留在围绕着警察工作的主要目标——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众利益,也考虑到为达到公众的满意而进行的单纯服务等层面而进行的优化警察勤务规划的调适性改革。从改革内容方面看,都是在追求高标准完成警察工作目标的基础上,在精心设计警察工作、科学安排警力、充分发挥科技力量的作用等方面展开工作。从改革的结果来看,不但没有很好地完成警察部门所设定的工作目标,使公众真正满意,相反由于各国警察部门历来都把不能很好地完成工作目标的主要原因归咎于人员少、素质低、装备差、技术落后等因素,加之各国政府又没有有效地控制警察部门的投入,因而使各国警察部门不断膨胀,成为政府最大的部门之一。人类社会正在进入后工业化社会和信息时代,社会政治、经济都在发生着巨大变革。因此世界范围的以警务社会化和信息化为标志的第五次警务革命正在孕育之中。

指导第五次世界警务革命的理论有二:一是管理主义理论,二是公共选择理论。

管理主义又称新公共管理学派,关注的焦点是政府公共部门内部,主张通过引进市场机制来完善政府公共组织管理。其基本观点包括三个方面: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在管理上并无本质区别;私营部门管理具有优越性;借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模式来重塑政府。这个理论对警察部门科学地安排勤务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未来的警务规划必须以效率、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成本预算是警察部门的日常工作,警务安排中不能出现任何无效警力和负效警力,警察局长不仅是警察工作的行家里手,而且还应是会精打细算的老板。事实上,这个理论在一些发达国家的警务规划中已经得到运用,如:警务安排执行严格的分班制度;警力安排根据警察工作量作弹性变化;为节省警察投入,在安排内勤工作人员时招募一批有技术、待遇低的文职人员等措施。

公共选择理论是用经济学方法研究政府的管理活动及各个领域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理论,因此又被称为官僚经济学。这种理论在用种种经济学方法分析了政府困境及其原因的同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独到办法。它认为没有任何逻辑理由证明公共服务必须由政府官僚机构来提供。既然政府内部问题重重且历次改革收效甚微,那么最好的出路是打破政府的垄断地位,建立公私组织之间的竞争,从而使公民得到自由选择的机会。与警察工作相联系,这个理论也许对传统的警察业务必须由国家警察包办的认识提出了挑战。除属于国家警察权范畴的强制措施和执法活动外,警察的管理、保护、救护、服务等职能是可以由社会其他组织来履行的。以上两大理论的共同点是要按照市场规律来运作警察工作。

第五次警务革命的主要走向,一是传统警察部门对其内部运用企业化管理模式规划警务;二是利用市场和社会力量推行警务的社会化、信息化。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警察部门对其内部改革,多半采取组织机构改革、权责关系调整、人事制度改革、激励机制及目标管理等方法,以期达到提高效益、效率和服务质量的目的,然而收效甚微。当代管理主义理论认为,提高政府等公共部门的效益、效率的重要手段是运用企业化管理理论、原则、模式、方法和技术。其具体方法包括吸引私营部门管理人才到政府部门任职或兼职,引进私营企业的管理技术和方法如绩效评估、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以提高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和整体绩效。就警察部门而言,虽然改革从未间断,措施花样翻新,但效果仍不理想,其主要原因是其关注的中心是投入和过程,而缺少把结果和投入结合起来的成本观念。关注投入体现为警察工作的一个目的是向政府申请更多的经费,并说明其合理性,同时在开支方面制定规章和严格的审批制度;不计成本则表现为对工作成绩缺乏可行的测定和评价。其结果是警察部门的效益、效率观念只是停留在口头的空谈,而警察部门内部的无效率和浪费现象则比比皆是。摆脱这一困境的有效办法就是在警察部门运用企业化管理的机制,围绕成本观念和绩效评估展开一系列改革活动。

在警务社会化和信息化方面,仅凭警察机构内部的有效运作,希望提高警察工作的质量是片面的。因为警察机构是否能提高工作效益和效率,靠的是警察机构高度的责任心。如何改变这种靠良心保证为真正的不可抗拒的动力,就需要依赖公共选择理论的内容,让警察提供的服务进入良性的竞争状态,打破警察服务的国家垄断地位,允许社会其他组织包括私营组织提供部分警察服务,使公众有选择更好治安服务的机会。只有来自外部的竞争压力才能真正迫使警察机构改变服务态度和科学地规划勤务。当然,与其他政府公共机构相比,警察机构是强力部门,掌握着具有很大强制力的国家警察权和各种揭露犯罪、安全防范方面的技术手段,具有非国家警察不能履行的性质,由此能够允许社会其他组织经营的警察业务是有限的。尽管如此,推行警察工作社会化对警务改革的意义是不能忽视的。英国提出了警察私有化(民间化、社会化)的理念,并进行了大量的实践。其具体做法是允许成立大量的商业保安公司,这些公司履行着本来应由国家警察履行的部分业务,以商业运作的方式为公众提供安全服务并收取报酬获得收益。从目前情况来看,这种私有化的警务至少带来了三个方面的正效应:第一,私有化警察的成功实践,替代了国家警察的部分职能,使警察机构及其人员精简成为可能,进而为政府减少警察财政投入提供了思路;第二,私有化警察的服务态度和质量给国家警察带来了生存压力,使得国家警察不得不进行改革,提高工作效率;第三,私有化警察的出现,满足了不同层次公众的安全需要,富裕的人可以付出更多钱得到更多的服务。

二、中国警务改革历程

60多年来,我国警务工作无论在警务体制、警务机制、队伍建设乃至警服、警徽等各个方面,还是在警务模式、警务方法等各个方面都在不断地创新发展。可以说,中国警务发展的历程就是一个不断改革创新发展的过程。尤其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过程中,在国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警务改革创新更是向纵深发展。

19974月,公安部在江苏苏州召开全国公安派出所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派出所工作重点由转为,以防范和管理为主要任务。要求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立足辖区,稳固基础,扎根群众,保一方平安,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

19976月,公安部在河北石家庄开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刑侦改革。建立覆盖社会面的刑警队(后改为责任区刑警队),实行侦审一体化,落实工作责任制,努力提高侦查破案水平,建立公安机关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各警种各地区密切配合、紧密协作的打击犯罪整体作战格局。

1999年元月,公安部在南京召开的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就提出各省级公安机关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按照精简机关、充实基层、明确职责、减少层级的总体思路进行机构改革[1]

在党的十六大会议上,党中央提出了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精简机构2003年,党中央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2003]13号,以下简称中央13号文件)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精简机构,减少层次,合理配置警力,使警力向一线实战部门倾斜

2004年,党中央在《中共中央转发<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初步意见>的通知》(中发[2004]21号,以下简称中央21号文件)中进一步明确要求,完善公安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组织管理制度。

在全国第二十次公安会议上,提出了规范机构设置、规范编制管理。为解决体制问题,全国二十公会议也提出在中等城市进行减少机构层次的试点

随后,公安部提出了县级公安机关设置的意见,提出要整合职能配置、规范机构设置、优化警力资源、推动警力下沉,以实现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警令畅通以及职能、机构、序列和称谓规范统一与职责、权限一致的目标。

在上级有关机关的推动下,全国各地公安机关根据本地实际,进行了富有地方特色的警务改革。如2005年黑龙江省大庆市撤销派出所的警务改革、2006年深圳实行的勤务制度改革、2010年河南以局所合一、做大做强派出所、做专做实警务室以及体外监督一警多能为主要特征的警务改革,都是我国公安机关警务改革的有益尝试。

2012年底,党的十八大上明确发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强烈信号。2013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作了全面部署。

20142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

2014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力推动的190项重大改革中,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就多达84项。

201762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从侦查、起诉、辩护、审判等方面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和排除程序,切实防范冤错案产生。公安机关推出户籍制度、身份证异地办理、跨省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等一大批带有标志性意义的“放管服”改革措施,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满。

2017710日,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召开,要求公安机关要主动适应大数据、人工智能时代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打破既有思维定式、工作惯性,把机制体制的创新、科技的应用与法治的完善有机结合起来,深化大数据运用,把科技创新与警务改革结合起来,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建设,推出更多接地气的惠民便民政策措施,科技微应用发挥了较大效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服务。

三、中国警务改革的内容

(一)警务改革的基本知识

警务改革包括警务体制、警务机制和警务运行模式三个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有机组成部分的改革与创新。

体制,从管理学角度来说,指的是国家机关的机构设置和管理权限划分及其相应关系的制度,一般限于上下之间有层级关系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

机制泛指一个工作系统中各元素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功能。在社会科学方面使用时,机制可以理解为机构和制度,主要指一个事物或系统内部的各组成部分,为实现一定的目标,以一定的原理为基础和指导,所形成的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模式。比如,在公安工作中经常使用的警情分级处置机制、联勤联动指挥机制、动态调配警力机制等等。

模式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换句话讲,模式其实也就是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论,即把解决某类问题的方法总结提升到理论高度。

从某种意义上讲,警务改革也可以分为战略创新、操作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四个层面。

战略创新是指力图重新定位和排列公安机关要达到的目标、实现预期结果的最重要方法、公安机关内部的工作关系和组织指挥体系以及公安机关与其他机构之间的工作关系与协调组织关系。

操作创新是在战略创新基础上采取的应对经常性警务工作的新方案和新策略。如河南警务改革后提出的警务运行机制等。操作创新应该以最大限度地充分发挥现有警务资源为原则。

管理创新是在日常的警务工作岗位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的一系列方式方法的创新,既包括管理层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方法的创新和管理观念的转变,也包括一般民警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进行的小发明小创意等。如新乡阳光社区的社区民警刘国魁开展的平安小喇叭、启明社区的社区民警张斌自己设计的社区警务地图等,都是管理创新的典型。

技术创新是指公安机关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设备设施,以提升警务工作的效能,实现警务效能倍增的目的。如目前河南省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大情报信息系统建设、永城警方在巡防车巡防员警车等多个领域大量应用GPS系统、新乡警方刑事技术、教育培训、警察装备等方面大量采用新技术,就是警务技术创新的典范。

(二)警务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党的绝对领导是公安工作必须坚持的根本方针和政治原则,全省警务机制改革创新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置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和社会安定的新期待、新要求,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满意的根本目标。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群众。要始终以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检验和衡量警务机制改革创新成效的根本标准,通过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坚持重心下移,夯实基层基础。把基层基础工作置于优先发展位置,从政策导向、制度设计、机制建设上向基层倾斜,实现公安工作重心下移、保障下倾、警力下沉,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推动公安基层基础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是坚持精简高效,提高警务效能。按照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快速反应和控制能力、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要求,通过整合警力资源、调整机构设置、创新警务机制,建立起与社会动态化、信息化发展趋势相适应的新机制,全面提升警务效能。

五是坚持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按照建设过硬班子、纯洁公安队伍、树立良好警风、提高执法水平的基本思路,坚持从严治警与从优待警相结合,既严格教育、严格管理队伍,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又以人为本、关心爱护民警,提高基层一线民警政治、经济待遇,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六是坚持整体协作,创新工作方法。适应警务机制改革创新的新要求,建立完善整体联动、协同作战的警务运行机制,不断创新警务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整体效能。

(三)省辖市警务改革模式之构建

长期以来,我国的公安机关实行的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这一体制把集权制、分权制、层级制和职能制有机地结合起来,为我国公安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体制是在高度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在当今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新的历史时期,这种体制暴露出职责不清、事权分离、指挥不畅、效率不高等问题。因此,自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公安机关就随着国家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机构改革,不断地创新、改革警务工作。

根据警务改革的基本理论,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下,警务改革的总体思路应当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警务体制改革与警务机制改革为切入点,不断创新警务方法。即:“1+2+N”模式。这就是我们当前警务改革的基本模式,这个模式也可以表述为一个理念、两个切入点、N个警务创新方法的模式。

1.以人为本

警务改革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警务改革,提升公安机关的警务效能,让群众成为警务改革的最大受益者,让民警成为警务改革的直接受益者。

2.警务体制改革

根据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管理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国务院颁发的《公安机关组织条例》规定的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根据需要设置公安分局的要求,在警务体制改革方面,主要是精简机关、减少层级、强化监督,以确保实现扁平指挥、快速反应、警力下沉、一警多能、综合执法、提高效能的目的。

3.警务机制改革

在警务机制改革方面,主要是通过警务体制改革,建立扁平指挥、快速反应、警力下沉、一警多能、综合执法等警务运行机制。此外,在建立信息主导、从优待警、严格奖惩、强化保障、建立执法全程监督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等机制方面也可进行积极的探索和改革。

4.警务方法创新

警务方法实质上是指警务模式。模式是指某种事物的标准形式或使人可以照着做的标准样式。换句话讲,模式其实也就是解决某一类问题的方法,即把解决某类问题的方法总结提升到理论高度。科技的日新月异和犯罪手段的不断翻新给公安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某一种工作模式或是单一的工作手段是不能全部解决工作中层出不穷的新问题的,我们的工作模式要随着实践的发展变化及时更新和完善。例如,过去我们习惯于用统一行动的模式推动工作,搞人海战术,不仅浪费警务资源,而且严重影响了民警的精神状态。现在通过加强大数据背景下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针对性地科学部署打防工作,从而改变了重结果、轻过程的粗放型管理模式,逐步建立了科学集约型警务模式,做到了人机结合、虚实互动,在实践工作中产生了倍增效应。因此,我们要不断创新警务模式,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的安全感,提升群众对警务工作的满意度。

警务方法创新和改革可以说是无岗不在、无处不在、无时不在,每一个警务工作岗位、每一个公安民警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创新和改革。

(四)县级公安机关警务改革的基本思路

1.县级公安机关警务改革的指导思想

县级公安机关警务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整合职能配置、规范机构设置、优化警力资源、推动警力下沉、精干高效、运转协调、警令畅通,以实现职能、机构、序列和称谓规范统一 ,职责、权限一致。

2.县级公安机关警务改革的基本原则

1)创新机制、提高效能。要按照情报信息引导警务的理念,强化警务指挥职能、实战职能,建立统一、灵敏、高效、畅通的指挥体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和控制动态社会治安的能力。

2)整合机构、优化配置。要将承担相同相近职能的内设机构归并,综合设置机构,优化配置警力资源,解决机构设置过多、警力分散的问题,提高公安机关整体战斗力。

3)强化基层、夯实基础。要在警力、经费、保障和政策上向基层一线倾斜,进一步调整职能,下放权力,更好地为基层一线服务。

4)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县级公安机关管辖面积、人口数量、治安状况和警力数量等因素,因地制宜,区别情况,分类指导。

3.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设置

1)指挥中心。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其职责是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等工作;负责对维权活动、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工作;负责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工作。

3)刑事侦查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可加挂县级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禁毒、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县级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等。

4)交通管理大队。交通管理大队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5)治安管理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依法对社会上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4.县级公安机关综合管理机构设置

1)政工监督室。政工监督室加挂纪委、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2)法制室。法制室负责公安法制方面的工作;负责公安信访工作。

3)警务保障室。警务保障室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5.基层所队设置

县级公安机关的派出所一般按照行政区划设置,原则上实行一乡(镇、街道)一所。社会治安任务相对较轻的乡镇,可若干乡镇设置一个派出所;不设派出所的乡镇要设置警务室。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监管场所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设置。

 

四、中国警务改革的实践与模式

(一)河南省省辖市公安局警务改革

2010830日河南省公安厅在新乡市公安局召开全省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议,全面部署了全省警务改革。随后河南省18个省辖市公安机关相继进行了相应的警务改革,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但近年来,由于警务改革的配套措施没有及时跟上,导致警务改革成效没有充分发挥,甚至在一些地市出现了反复。但作为河南警务发展历程上的重要环节,且多数地市仍然延续警务改革的体制机制,需要了解,因此有必要对当时的警务改革进行简要描述。

1.河南省警务改革的重点

1)减少管理层次。通过局所合一的办法,将省辖市公安局派出的公安分局和公安派出所两级派出机构整合为一级派出机构,变三层管理为两层管理,并简化指挥流程、实现扁平指挥,推动警力下沉、实现重心下移。整合后新的派出机构由省辖市公安局直接指挥、管理、监督、保障,承担原城市公安分局和派出所的职责任务,行使县级公安机关执法权;为了方便群众,贴近群众,新的派出机构在对辖区群众管理服务时,使用“××市公安局××派出所的称谓;在行政、刑事执法活动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以“××市公安局××分局做出相关裁决和决定、出具法律文书,派出所所长、副所长在具体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中,根据执法需要使用“××市公安局××分局局长、副局长的称谓。

2)做大做强派出所。将新组建的派出所建设成为集打、防、管、控、服务等职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战斗实体,全面承载公安机关主要业务的基本单位,公安机关实行综合执法的基本阵地,公安机关整体作战的基本单元和主要战斗力。

设置规模:原则上,省辖市城区按照实有人数10万至15万的人的标准设置派出所,一般按100人至150人的标准配备派出所民警,任务繁重的派出所警力根据需要可配置200人左右;省辖市市郊农村地区可按照覆盖35个乡(镇)的标准设置派出所,警力配备满足工作需要,改革后组建的派出所可覆盖的乡(镇)各驻一个社区警务队,开展农村警务工作,并与乡(镇)党委、政府工作对接。

四队一室:城区派出所内设机构一般按案件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交管巡防大队、社区警务大队和警务综合室设置,市郊派出所内设机构一般按案件侦察大队、交管巡防大队、社区警务大队和警务综合室设置。大队内部一般按两人一组、三至五组一队的标准设立若干实战化中队,大队副职可兼下一职。

户籍室:改革前设在派出所的户籍室暂予保留,在原址上继续为群众服务。在充实派出所警力的同时,强化派出所职能,省辖市公安局按照能下尽下、能放尽放的原则,将派出所能够承担的案件侦办、证件办理和治安、交通、消防管理服务等有关职权赋予派出所,并探索各项业务工作条块有机结合、既实现网格化管理又便于统一指挥的警务模块。改革后派出所的刑事、网监技术手段和警务装备、信息化建设,按照县级公安机关标准规划实施,配备满足实战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建设集中办公、分区管理的营房。

3)做专做实警务室。大力实施社区和农村警务战略,把警务室建设成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最前沿阵地、加强社会管理的最基础平台、服务人民的最直接窗口。原则上,城区警务室依托社区一区一室的标准设置。社区民警按照管理服务居民1000户或实有人口3000人的标准配备,一室多警的应划分民警责任区,警务室民警之间可建立搭棚联勤制,一般互不隶属,各自对分管责任区的警务工作负责,市郊农村警务室按照一个警务室覆盖5个左右行政村的标准设置,警务室民警按照一警一室的标准配置。改革后,警务室民警一般情况下不参与派出所日常值班,集中精力在责任区做好城乡警务工作。以警务室民警为轴心,健全完善一警为主、多警联动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将公安基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警务室,全面提高公安机关社会管理服务效能,完成好组织治安防范、服务人民群众、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实有人口管理、管理场所特业、宣传交通消防常识、开展法制教育等十项任务,使警务室充分发挥保一方平安、加强社会管理、服务人民群众三种职能。对在警务室工作时间较长、业绩突出的民警应优先提拔使用或解决职级待遇。

4)做优做精局机关。市公安局机关围绕指挥协调、管理服务、技术职称、攻坚处突的要求,合理调整内部机关设置、加强专业化建设。按照大部门制要求,将省辖市公安局内设机构整合为警令部、监督部、政治部、警务保障部四个综合管理部门,国内安全保卫和反恐、治安和出入境管理、犯罪侦查、网络安全和技术侦查、交通管理、监所管理、特殊警务七个执法勤务支队,按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部门各支队内设机构。在整合内设机构的基础上,各省辖市公安局要从装备、人员等方面,加强执法勤务警种的专业化建设,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派出所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服务和保障。

5)实行执法执纪监督派驻制。在加强派出所自我监督的基础上,由省辖市公安局向派出所派驻集执法、执纪、督察集一身的隶属市局的执法执纪监督室,实现体内体外双重监督。执法执纪监督室负责人列席派出所党委会和所长办公会,执法执纪监督室负责人员配备能满足工作需要,负责对派出所办理案件审核把关、对违纪违法案件的审理和初查、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切实提高派出所规范执法能力和队伍管理水平。

2.河南省警务改革后的警务运行机制

为适应警务机制的变化,建立完善相关工作机制,确保各个环节有效衔接,各项工作有序运行,警务效能不断提高。河南省警务改革后重点建立完善了警务运行机制。

1)整体作战机制。建立市、县局与派出所,市、县局各部门、警种之间,市、县局各部门、警种与派出所,派出所内部各大队之间的协作配合、整体联动机制,提高公安机关整体作战能力。建立市与市、县与县、所与所之间的区域警务协作机制,提高不同地域公安机关之间的协同作战能力。建立公安机关与社会有关部门之间联勤联动机制,形成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的合力。

2)扁平化指挥机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扩大指挥半径,减少指挥流程,完善纵向减少层级、横向高效畅通的指挥关系,建立指挥中心与一线处置力量的点对点指挥调度、快速高效的扁平化指挥模式。

3)信息化支撑机制。加强警综平台和大情报系统建设和实战应用,建立动态管控和预警防控机制。建立刑侦、技侦、网监、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与信息化技术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机制,提高侦查破案能力。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等便民利民服务机制,更好服务人民群众。

4)执法衔接机制。依据法律、法规出台相关制度和规范,科学划分市公安局和派出所的执法权限,做好与检法机关的执法程序衔接。

5)实战化勤务机制。按照部署随着警情变、警力跟着警情走的要求,建立网格化布警、动态化巡防机制,切实把警力部署到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社会管理的第一线,最大限度地提高群众见警率和民警管事率。

6)驻勤应急机制。根据当地实际确定适当比例,在局机关执法勤务机关和派出所等一线实战单位实行驻勤制度,确保一旦发生重大警情,能够在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处置。

7)教育培训机制。围绕基层一线民警一警多能、综合执法和培养复合型民警的要求及局机关实战勤务机构民警实战化、专业化的要求,组织开展岗位练兵、以老带新、轮值轮训等多种形式的教育训练活动,依托公安信息网,建立网上练兵、远程教学、在线考试等教育培训机制,不断提升民警素质,适应新警务机制的需要。

8)考评激励机制。坚持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公安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以工作执法一网考为重点,建立完善网上绩效考评机制,把考评结果与民警奖罚挂钩,充分调动广大民警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9)队伍管理机制。坚持从严治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民警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树立公安队伍良好形象。探索建立干部任用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队伍管理新机制,特别要建立向基层一线尤其是向派出所和警务室民警倾斜的用人机制和导向,鼓励民警扎根基层。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使广大民警特别是基层一线民警政治上有奔头、经济上得实惠。

10)保障支持机制。将派出所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所财政供、所财政管,形成派出所经费、装备、技术手段、信息化设备、营房等基础设施由市、县公安局统一保障、统一管理、统一规划、 统一建设的长效保障支持机制。

(二)黑龙江省大庆市警务改革

大庆市公安局前身为19586月成立的松辽石油勘探局保卫科,是伴随着油田的开发、建设、发展而建立、成长、壮大起来的,1979年正式建局。全市公安机关当时在编警察4435名。2005年警务改革前,下辖5个区公安分局、4个企业公安分局和1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协管4个县公安局。大庆市总面积2.1万平方公里,其中市区5107平方公里。实有人口300余万,其中市区150余万。

为了解决基层警力不足、效率不高、分工过细、忙闲不均、指挥环节过多等诸多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二十公精神,从200511日开始,大庆在全市公安机关进行了以垂直管理,减少层次,整合机构,优化组合为主要内容的警务改革。

1.大庆市警务改革的重点

1)垂直管理。变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大庆市公安局对各公安分局实行人、财、物和党组织关系的直接管理。处级干部由市公安局党委提名呈报,市委研究决定;科级干部由市公安局党委任命,报组织部门备案。公安分局的经费统一由市财政保障,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设置账户,直接对口市财政,自主管理财务。

2)减少层次。变过去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三层管理为市公安局、公安分局两层管理。按照辖区10万人口左右、警力100150名左右,综合考虑出警半径、治安状况等多种因素,把大庆市区70个派出所和10个分局合并,重新设置为20个分局(含公交、油田两个专业分局,同时作为市局直属支队),行使县级公安机关和派出所职权。

3)整合机构。变过去多部门、多警种、多派出所设置为三警种、一部门。新分局内设社区警务、治安巡防、刑事侦查和法制综合三个警种一个部门,称为三队一科。分局党委班子由局长、政委、3个副局长和纪委书记(兼法制综合科长)组成,局长、政委按副处级配备,其他成员按正科级配备。其中,三个副局长分别具体负责三个警种工作。原则上三个警种警力占总警力的90%,法制综合科警力占总警力的10%。各分局以满负荷为标准,可作适当调整。

4)优化组合。在社区警务、治安巡防、刑事侦查三警种实行二人一组、三组一队建制。二人一组即搭档制,构成最基本的战斗单元;三组一队6人队,是最小的作战实体。新分局三个警种设置若干队,机构级别为正科级,分别称为社区警务一队、二队,刑事侦查一队、二队,治安巡防一队、二队;队长为正科级,副队长为副科级,队长、副队长分别兼任一组的组长。市局业务支队下设大队也均按二人一组、三组一队设置。

2.大庆市公安局机关的改革

按照分局突出综合性、市局突出专业性的原则,强化了大庆市公安局各部门的实战功能、服务功能、监督功能和指挥决策功能。改革后的各公安分局作为综合性独立作战实体,担负着多种刑事案件侦破任务。由于强调综合性、一警多能,必然影响其专业水平。所以,对大庆市公安局各部门没作大的变动,而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承担起分局不好完成的工作,体现综合性和专业性的互补,实现对各类犯罪的精准打击。对市区的监管、交警、消防三个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减轻分局管理压力,推进专业部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3.大庆市公安局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的改革

大庆市公安局所属县公安局由指导转为实战,内设机构设置参照市区分局的模式。撤销县城内所有派出所,与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整合,设置了刑警、治安、社区三个警种(亦按二人一组、三组一队组合)和法制综合科、指挥中心、国保大队、交警大队、看守所、拘留所。在农村基于地理位置、乡镇人口、治安形势、出警半径、交通状况等因素,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农村派出所合并建立中心派出所,合并后全市农村派出所的数量由61个减少到31个。以上机构除不足10人派出所为副科级外,其它(包括6人队)均为正科级。

(三)辽宁公安派出所改革

2003915日,辽宁省在经过半年多试点的基础上,正式在全省范围内启动公安机关派出所警务改革。具体措施为:

1.警力下沉。当时辽宁省公安干警共有7万多人,而在机关工作的人员就有6万,机关人员与基层派出所一线人员的比例为61,严重削弱了基层派出所的战斗力,上面发布的种种指令又加重了派出所的负担。因此,辽宁省公安机关精简20%的人员充实到基层派出所。

2.权力下放。以往公安机关给派出所下派任务,却不给权力。这样造成管事的不少,但责、权、利不统一,派出所长的自主性不强,基层民警的积极性不高,基础工作严重弱化。改革后,赋予辽宁省公安派出所以下权力:大部分的户口审批权;公共娱乐场所管理权;配有技术人员的刑事和治安案件的现场勘察权;部分消防监督处罚权;民警工作优劣最终考核认定权等。

3.利益下调。过去派出所活多利益少,一些大案、要案侦破后,却机关人员立功多,一线基层派出所立功人员少。鉴于此,辽宁省公安厅在本次改革中:新录用的民警都要安排在派出所工作二到三年以上;派出所长必须在派出所民警中产生;县区公安分局领导必须在派出所长中产生。在待遇上,增加派出所民警的岗位津贴和超时补贴;按照警力比例,立功受奖的落比重向派出所倾斜;优先保障派出所的经费开支,使派出所民警的享有的待遇高于机关工作人员。

4.重心下移。原有公安的管理模式是刑警、巡警、交警、国保和防控条块分割、互不隶属,又都挤在派出所的辖区内开展工作,掣肘多配合少,防范与打击犯罪脱节,无形中耗费了警力。改革后,辽宁省公安厅建立城市派出所三队一室的工作模式,即在派出所成立社区警务队、刑事侦查队、治安巡防队和内勤综合室,实行三警联勤。农村派出所实行民警驻村、流动警务车等工作模式,或成立中心派出所,建立跨乡镇的警务。

(四)湖南警务改革[2]

2016年以来,湖南省公安机关以信息化为引领,围绕打造三级一体警务体系、构建“4+X”中心推进了警务机制改革。

“三级一体”是指湖南省公安厅统筹建设指挥情报、侦查实战、治安防控、新闻舆情四个中心,通过协同工作平台,实现中心之间互联共通、对外开放共享。省、市、县三级共用一个工作平台,上下贯通、一体运作,从而构建了三级一体、中心统领、信息共享、体系作战的警务模式。

4+X”中心是指在湖南省公安厅组建指挥情报、侦查实战、治安防控、新闻舆情四个中心,市、县两级可视情况组建或升级若干(X)中心。

4+X”中心主要负责信息研判、工作指导、指令下达、全域协调等业务相关工作,并建立模块化的实战工作运行机制。相关警种部门则主抓资源配置、教育培训、督导奖惩等建设管理工作。

在省、市、县三级一体化框架下,按职能设置警务中心,以警种归并专业,通过警务资源重组,实现全方位信息共享,成体系合成作战,多维度一体化运行。

(五)江西省抚州市大部制警务改革[3]

201610月起,江西省抚州市公安机关,从市级公安机关到县级公安机关全面实施“大部制”警务改革。所谓“大部制”,就是将职能相近、性质相同的警种部门进行归类整合,科学合理规范部门职能,以解决内设机构过多、职责交叉和工作效率低等问题,实现精简、实用、高效的工作目标。

在市级公安机关层面,将原先34个内设机构合并组建为9个部。整合指挥中心、图侦支队、技侦支队等资源,组建情报指挥部;整合刑侦支队、经侦支队、禁毒支队、技侦支队、网安支队等资源,组建侦查实战部;整合治安支队、特巡警支队、警卫处、直属机动支队等资源,组建治安防控部;整合国保支队、反恐支队等资源,组建国内安全保卫部;整合法制支队、督察支队、监管支队、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强制戒毒所、信访处、审计处、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等资源,组建执法规范部;在交警支队基础上,整合内设科所队,组建交通管理部;整合出入境管理处、户政支队、治安支队、禁毒支队、水上支队、网安支队等审批服务资源,组建行政服务部;整合办公室、人事处、综合处、宣传处、教导支队、警务保障处资源,组建综合管理部。

在县级公安机关层面,机构配置与市级相对应,将原先26个内设机构合并为9个部。在公安派出所层面,城区派出所和10人以上的派出所建成为警务合成中心、社区警务队和矛盾纠纷调解室“一中心一队一室”的架构。



[1]杨屹泰,《1999:我们的主要任务——来自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的报告》,《人民公安》,1999年第2期,p.7

[2]湖南“三级一体”的“4+X”警务改革的具体内容请参阅《人民公安报》201751日头版《湖南四精准强力推进公安警务改革》的文章及相应的有关文献。

[3]江西抚州“大部制”警务改革的具体内容请参阅《人民公安报》2017727日头版《抚州:“大部制”改革推动公安工作转型升级》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