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 1 第一单元  绪论
    • 1.1 第一课时  警察与公安
    • 1.2 第二课时  警察学与公安学
    • 1.3 第三课时  警学基础与公安学基础理论
  • 2 第二单元   警察的起源与发展
    • 2.1 第一课时 警察的起源
    • 2.2 第二课时  中国警察的历史发展
    • 2.3 第三课时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警察
  • 3 第三单元 警察的本质与职权
    • 3.1 第一课时  警察的本质与职能
    • 3.2 第二课时 警察职责
    • 3.3 第三课时 警察权力
  • 4 第四单元  警察组织机构与管理体制
    • 4.1 第一课时 警察组织机构
    • 4.2 第二课时 警察管理体制
  • 5 第五单元 警察勤务
    • 5.1 第一课时   巡逻勤务概述
    • 5.2 第二课时 警察勤务规划
    • 5.3 第三课时 警察勤务实施
  • 6 第六单元  警察内务管理
    • 6.1 第一课时 警察内务管理概述
    • 6.2 第二课时 警察形象规范
    • 6.3 第三课时日常秩序管理
  • 7 第七单元  警务监督
    • 7.1 第一课时 警务监督概述
    • 7.2 第二课时 警务内部监督
    • 7.3 第三课时 警务外部监督
  • 8 第八单元  警务工作的实践创新
    • 8.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战略
    • 8.2 警务改革与创新战略
    • 8.3 情报信息主导警务
  • 9 第九单元 警务保障
    • 9.1 警务保障概述
    • 9.2 警务保障的内容
    • 9.3 警务保障的机制
第三课时日常秩序管理

                             第三课时

第三节  日常秩序管理

 

一、警察内部关系构建

内部关系指公安机关内部上下级之间,同级与同级之间,警种与警种之间,按照一定规则构成的关系。这种关系是在工作和履行公务中形成的,具有一定的职务属性。确立内部关系是为了更好地完成公安机关的任务。

   (一)我国警察的内部关系

在我国公安队伍中,上下级之间、同级之间有着与其它国家不同的内部关系,有其鲜明的特点和优良传统。

    1.警察不论职位高低,政治上一律平等,相互之间是同志关系。

    警察无论职务高低,在政治一律平等是公安机关内部关系实质最重要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本质体现。政治上平等表现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具有一致性;理想信念上具有统一性;组织关系上具有平等性;工作目标上具有共同性。在警察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同志关系,它意味着在为共同的理想和目标而奋斗的过程中,必须团结一致,分工合作,互相帮助、互相关心、互相爱护,在必要的时候,不信牺牲自己,保护同志。

2.警察依据行政职务和警衔,构成上下级和同级关系。行政职务高的是上级,行政职务低的是下级,行政职务相当的是同级。在相互不知道行政职务时,警衔高的是上级,警衔低的是下级,警衔相同的是同级。

   (二)警察内部关系处理

 1.上级应当关心、爱护和严格管理下级;下级必须服从上级。

 2.处理内部关系的基本要求是: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互相支持,协调一致。

 二、工作秩序管理

 () 会议管理

公安机关的行政会议,是有组织、有目的、有场所的召集相关人员共同商议行政公务、事件,统一认识、形成决议、制定方案的活动。各级公安机关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机关指示精神,布置工作,总结交流经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召开会议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公安机关每年根据公安工作的进展情况,要召开不同级别和规模的各种会议。在日常管理中,会议按照功能可以分为: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警务工作会议;局领导工作会议;部门工作会议等。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

   (二)请示报告

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严格的请示报告制度,确保公安信息通畅。发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自然灾害事故、警察重大违纪事件及伤亡情况,必须及时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隐情不报或者拖延不报。下级公安机关必须定期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有关公安业务和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的请示,必须认真研究,及时回复。

(三)请假销假

公安机关作为一支纪律性战斗队伍,严格请销假制度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具体执行应区分情况:

第一,担任领导职务人员的请假。下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人员离开本地区,必须向上一级领导请假,特殊情况下不能及时请假的,应当及时报告。

第二,警察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必须按级请假,按时销假;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执行特殊或者紧急任务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得请假。

第三,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以续假。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者逾假不归。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或者工作需要时,请假人员应当立即返回单位。

   (四)工作交接

警察在工作变动、离(退)休、辞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时,必须将自己负责的工作情况和掌管的文件、材料、证件、武器、弹药、器材等进行移交。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警察因故暂时离开岗位时,应当将自己负责的工作向代理人员交代清楚。

(五)证件与印章

证件是警察身份和执行职务的专用凭证和标志,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作、发放。除工作特殊需要外,警察不得使用与实际身份不相符的证件。在依法执行职务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警察应当随身携带证件,并主动出示以表明警察身份。证件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复制、转借、抵押、赠送、买卖。严禁将证件用于非警务活动或者非法活动。警察工作单位、职务或者警衔发生变动的,发证部门应当将其原证件收缴,并换发新证件。警察发现证件遗失、被盗(抢)或者严重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并补办。

各级公安机关印章的刻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呈报批准,并在指定处刻制。严禁私刻公章。使用印章应当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登记,严格用印监督。严禁利用印章谋私或者开具空白信件。印章应当指定专人保管。印章丢失的,必须及时上报,并通报有关单位。经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上交制发机关即行销毁;停止使用的印章,应当上交制发机关处理。

   (六)文件、档案的管理和保密制度

各级公安机关文件应当指定专人收发和保管。收发文件应当办理登记,妥善保管,并严格执行保密规定。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按照要求立卷归档;不需要归档的文件,应当登记造册、指定专人销毁。

 警察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严守保密纪律,保守公安秘密。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工作情况,经常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三、值班备勤

值班备勤是警察勤务的一种方式,也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制度。值班备勤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始终处于常备不懈的戒备状态,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帮助各级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及时掌握情况,指导工作,保持公安工作的连续性、有序性,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也是加强警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值班

1.值班的涵义

值班是一种静态的勤务方式,其特点是在办公室内执行勤务。它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指内勤人员的“办公”;二是指外勤人员的值班。

所谓内勤人员的“办公”,实际上是指警察勤务规划机构中的人员在机关内部处理事务,属于警察机关组织分工执掌范围。其工作时间一般安排在白天,非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每日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每日8小时工作时间大多分为两部分,中间有休息和用餐时间。

事实上,从勤务方式角度研究的值班方式,更多地是指外勤人员的值班即勤务执行机构中的值班,24小时制大家轮流更替。外勤勤务的值班特指在勤务执行机构中设置执勤台,以执勤人员值守,以担任通讯、联络、传达命令、接受报告为主,必要时,也可站立门口担任临时守望勤务。从这个意义上说,值班是外勤勤务的神经中枢,由于值班勤务的执行,巡逻、守望、临检等外勤勤务方式才能协调一致,联成一体。直观地看,值班人员实际上就是勤务指挥中心的值班人员以及派出所中的留守人员。

值班虽是各勤务机构中的静态勤务,但责任同样重大。指挥中心的值班勤务24小时不间断,主要负责接警和指挥出警。而派出所的值班勤务内容包括通讯联络、传达命令;接受群众查询、申请、报案、求助;档案文件管理;内务及环境卫生管理;留置犯罪嫌疑人进行看管等。

总之,值班勤务是每个警察勤务执行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环,除了发挥和各动态勤务方式联络的作用以外,值班勤务还逐步取代了过去守望勤务的地位,成为接受群众报告和答复询问的枢纽。

 2.值班制度的内容

    1)带班制度

    县级公安机关一线实战单位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长由本单位领导轮流担任,值班员由警察轮流担任,值班工作必须保证警力充足,值班人员严格履行职责。

2)上报制度

发生案件、事故或者其他紧急情况,值班警察要立即报告上级,并按照上级指示或者预案作出应急处理。

    3)巡查制度

    值班警察在机关院内安全情况进行巡查,对进入内部办公区的人员应当问清情况,并予以引导,维护好本单位的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4)交接制度

下班警察将工作情况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履行交接手续,同时做好交接记录。

 5)门禁管理制度

门禁管理制度是近年来为保障公安机关警察值班备勤的安全,有效控制各种重要场所出入口,而设立的一种内务管理制度。在公安工作中,由于安全保密的要求,需要进行封闭式管理。传统的方法是保卫人员对各类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放行。这种方法占用了大量人力、耗费了大量财力,同时往往由于人为因素造成出错率高,管理不严格等弊端。随着技术的进步,门禁系统已逐渐由原来的门卫把守和钥匙开门,发展到现在的非接触卡式门禁管理系统。

门禁管理制度可用于多种场合,诸如办公区域、机要部门、监狱、110指挥中心、控制中心机房、监控中心、枪械库、拘押地等关键处所,这些地方的出入口控制和管理,在安全保密和防止破坏等方面都非常重要。

 3.值班人员职责要求

 值班警察责任重大,必须坚守岗位,按规定着制式服装,携带警械和枪支,接待报警保安、检举、控告、投案自首或者其他原因来访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二)备勤

    备勤是一种特殊的静态勤务方式,指执行备勤方式的人员在勤务执行机构内整装待命,以备突发事件的机动使用,或临时勤务的派遣。警察工作面临的任务有不可预测性,经常有一些突发事件出现,况且,警察人员也有因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执行勤务,如果将所有警力全员安排勤务,遇到特殊情况将无法应对,而如果将已经执行其他勤务的警员调到突发事件现场,又会破坏日常勤务。因此,警察机构必须抽调一部分警力充当备勤力量。

通常备勤分为两类:一是各派出所每日分配勤务时,均应按规定安排少量警力充当备勤警力,以备缺勤替班或作为临时突发事故派遣用途。二是专门组织机动人员,作为有战斗力的机动化程度高的备勤力量,接受勤务指挥中心的派遣,专门应付大规模突发事件。

    ()驻勤制

从字面上理解,“驻勤”的意思为驻扎在某处执勤。而驻勤制是要求警力每周一至周五的时间驻勤,实行集中食宿、警务化管理的一种值班备勤方式。

驻勤制的正式提出,有效破解了一线实战单位第一时间快速反应能力不强、处置力量不足的难题,为快速反应、整体联动处置各类突发案事件提供了基本警力保障,提升了公安机关一线实战单位的整体作战效能。

四、警务装备管理

警务装备是公安机关的一项日常业务,是警察内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不仅是警察执行警务和完成其他任务的物质基础,是公安机关实施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机动勤务和整体作战能力的基本要素,而且是提升警察队伍战斗力的重要因素,公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提高公安经费使用效益的有力手段。本部分内容由第五编详细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