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具有以利润为目的的经济观念
徽商经营,以赢利为目的,什么利润大,就经营什么。以对徽商习称的“盐、典、茶、木”来看,盐为专卖商品,利润之高,不言而喻。茶叶也曾受政府控制,后期通过通商口岸销外海外,利润也非常可观。木材虽为一般商品,但大的木料主要为宫廷和官廨所用,大木商亦领有官印,替官家采买,易致大富。如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重修乾清、坤宁二宫,据工部郎中贺盛瑞所撰《两宫鼎建记》记载,徽州木商王天俊等人,以金钱开通,依托势要,凭着办皇木的特权,买木16万根木逃税3.2万余根,亏国库五六万两。典息在二、三分之间,多则四分,利润也是很高的。盐、典、茶、木以下,利润高的商品则为棉布、丝绸和生丝。布与丝经绸,由于市场集中于江南,销售面广,销量大,利润非常可观。
很多徽商开始因资金有限,只能经营微利商品,稍有积蓄,即转营盐、典、茶、木、布或丝绸。歙人江才开始在杭州开了一片小杂货店,赢利甚微,后来从事长途贩运,终于成为拥有巨资的大富商。资本富厚的徽商则跨业经营,歙人潘仕,在江淮一带从事盐业,在南京经营典当业,在浙江经营粮食,在苏州则从事布匹经营。
注意商品市场的选择,也是徽商追求利润的手段之一。歙商吴良儒先是在吴淞江,从事布业起家,后来觉布业利润不如盐业,于是携资迁往浙江从事浙盐的经营,不久成为浙盐商总。但他仍不满足,觉得浙盐的行销范围太窄,不如扬州,于是又携巨资到扬州经营淮盐。程澧因苏州盛产棉花,便在苏州经营布业;扬州为盐业中心,便经营盐业;徽州本地贫瘠,则开典当。
一但某业不景气,或某业呈上升趋势,徽商也非常注意调整自己的经营方向。清末,由于上海口岸的兴起,茶业呈现欣欣向荣的局面。于是经营其他行业的徽商,纷纷转行经营茶业。婺源商人金烈光开始在苏州、常州经营木业,见茶业行情看涨,便往上海、武汉等地从事茶业;吴炳阳15岁当学徒,学的是典当行,但清末典当行已没有茶业出口的利润大,于是改业茶,并获得成功。木业和典业都是利润颇丰的行业,但由于清末连年兵燹,木业衰退,典业亦因外国金融业的侵入而受到影响。徽商由木、典改业茶,既反映了徽商在整体上的衰落,又体现了其“视时半歉以计屈伸”的经济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