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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课后测验
二、徽商的经营活动
1、徽商的资本来源与资本出路
徽州人开始经商的资本,多为自己劳动所得的积累和借贷,也有的是山租和佃仆提供的田租,或依靠共同出资、委托出资、邻里援助,或妻家提供资金(嫁妆),或由上辈遗产转化为资本。依靠劳动收入、佃仆租金、借贷作资本经商者,一般是独立的小本经营,逐渐致富。明末汪社生因家贫,往江、浙一带肩背布匹贩卖而富裕;歙人汪玄仪世代为农,开始从商时,仅聚3个月的粮食作为资本,去河北等地经营盐业致富;婺源人李士葆,年轻时在芜湖给人帮佣,中年开始借钱经商,终致大富,芜湖建徽商会馆,一次就捐输千金。依靠遗产或乡党族友集资经商的,资本较为雄厚,经营规模也较大。明嘉靖时,歙人方景真才15岁,其祖父和父亲就授资,让他去经商,只许他支取利息使用。方景真开始经商就瞄准山东的棉花市场,一次就贩运了两大船至武进县。阮弼在芜湖开设纸行成功,其族人、亲戚纷纷前来求援、投靠。阮弼对读书人则助其读书,是经商之才便引导经商,能独立从商者则授于资本。休宁人程锁纠集同族10人,每人出资300缗,合资经营于吴兴县新市镇,获得成功。
徽商以资本大小分为上贾、中贾、下贾,百万为上贾,二三十万为中贾,余为下贾,等级很严。汪道昆说,每当徽商聚会时,“上贾据上坐,中贾次之,下贾侍侧”(《太函集》卷34《潘汀州传》)。盐商资本最充实,清乾隆时资本以千万计,次亦数百万。
据明万历间宋应星对侨居扬州盐商的估算,利润在30%左右。当铺利率一般在二三分。徽商利润,一部分转化为资本;个别投资于产业,如朱云沾在福建开采铁矿,阮弼在芜湖开设染坊,江长公在房村制造酒曲;更多的流向是课税、捐输、捐资办学、投资土地、投资公益建设或供挥霍。清初两淮盐纲课税只有90余万两白银,加上织造等课,也只有180余万,至乾隆年间竟达400余万两。乾隆三十八年(1773),歙县江春等盐商为佐平金川军需,一次就捐银400万两白银。乾隆间,歙县盐商鲍志道曾捐3000两白银修紫阳书院,捐8000两白银修山间书院。至于投资家乡建设,仅歙县在明代就有祠堂、牌楼、佛寺、道观、桥梁、路亭300余处,清代投资就更多。有些徽商还以利润所得置田产,作为宗祠、义学收益,或传给子孙后代。如明代祁门商人胡天禄曾购输300亩为义田,以供祠堂祭祀之用。徽商发迹之前,尚能俭朴度日,一旦发迹致富,有些人即大肆挥霍,生活侈糜之至。徽商利润的流向有其时代性,没有能够扩大再生产,为其败亡埋下伏笔。

